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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煙說要回家過七夕,跟奶奶學穿針乞巧,我索性帶着這一群人跟她回村子,躲開那滿街發情的男女。
這村裡的七夕卻是有點當年的味道,大人們各自忙着各自的事,小女孩們到牆根下去乞巧,老白則裝模作樣的去曬書,把一堆已經發黃的線裝書擺滿了屋頂,都是些什麼“大仙的自我修養”“偷雞技術入門”之類,忙的不亦樂乎,卻隻有我無所事事,便到村裡的空場去看牛郎星和織女星,常家老奶奶頗為貼心的準備了酒和果子,我便自斟自飲起來,冷不防身後卻有人說話:“你便把我丢在這裡不管了嗎?”
我回過頭去看,卻是千兒,當時把她撿回來以後,我們幾個都不會照顧這麼小的孩子,卻把她寄養在了常家,如今一晃也四歲了,卻正是開始懂事的年紀,我怕孩子多想,便解釋道:“叔叔忙,怕照顧不好你,等你上小學就接你回去。”
“你才不是我叔叔呢。”這句話竟像戳到了她的痛處一樣,小姑娘氣鼓鼓的說道:“最多是哥哥才對。”
我啞然失笑,不想在一個稱呼上和她糾結,正要勸她回去,冷不防她卻看着牛郎織女星說道:“其實牛郎和織女一年見一次已經足夠讓人羨慕了,不像有的人十七年才能見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