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我想否定什麼,卻發現沒東西可以否定。
“不是什麼?”晴天反問我:“難道不是嗎?”
我又沉默了。
晴天也沒有說話,直到聽筒裡傳來有人喊他的聲音,他才對我說:“好了,就這樣吧,至少,還是朋友,對吧?”
我愣住了,但我還是應了聲:“嗯。”
“挂了,拜!”
“拜……”這一晚,我是注定要失眠的。
“至少你對我沒感覺啊!”晴天的話始終在我耳邊徘徊。我對晴天有感情嗎?有!肯定有感情,否則我們不會在一起這麼久啊。那,我對晴天有感覺嗎?如果感覺是當初我對陳思遠的那種感覺,那我沒有。那我為什麼會跟他在一起呢?這種在一起是怎樣的在一起呢?
我們在一起,晴天帶我去我喜歡的餐廳吃飯,在車裡放我喜歡的音樂。
我們在一起,晴天會留意到我長久不換的運動鞋,而專門設計買來送我。
我們在一起,晴天會在我累的時候發來短信,會在我悶的時候打來電話。
原來我跟他在一起,不是因為我對他有感覺,而是因為他對我太好了,我喜歡上了被人疼愛的感覺,習慣了有一個人對自己好。
我好自私!我才發現原來我總是在自己煩悶、寂寞或者需要的時候才會想起他。我總是在享受别人對自己的奉獻而忽視了自己的付出,如今我竟還怪罪他對自己的放棄。
活該!真是活該啊!
淩晨三點半,我給晴天的手機發去了一條短信:“對不起!謝謝你!”很快,他的短信回了過來:“沒什麼對不起的,不過謝謝我倒是應該的,那,還做朋友嗎?”
“嗯!還做朋友!”我回道。
唉!我這還沒有開始的戀愛就這樣沒有心碎和痛苦的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