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句比較繞口的話來說:SEVEN 是當時成都同志們去的最多的但又不是同志酒吧的酒吧。夜場最重要的就是人氣,我和小安不到十點就進去了,可已經隻能勉強在吧台湊合到兩個擁擠的位置。其實隻要是位于九眼橋的夜場,就沒有人氣不旺的,像旁邊的蘇格、BABI 和 SOHO,連平時也經常爆棚。
其實我還蠻喜歡 SEVEN 的,雖然他的裝潢不算華麗,設備也不算很好,但他價錢很實惠,每晚的領舞和表演也不錯,所以吸引了非常多的普通人,尤其是年輕人。大家都是差不多來自娛自樂的,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目的,既用不着擔心被那些大叔甚至爺爺們吓着,也用不着擔心眼前這個帥哥會不會是 MB,更不用因為囊中羞澀而被服務生投來輕蔑的眼光。
沒想到小安這麼不勝酒力,不過半打啤酒,已經讓他醉得有些稀裡糊塗了。于是剛過午夜,我便扶着他退了出來。提拎着幾乎拖地的包,我們走到了九眼橋上。迎面吹來的是府南河清新且略帶涼意的風。小安雙手扶在橋欄杆上,伸長了脖子,很享受地任涼風吹在臉頰上。看着他的樣子,我不禁偷偷笑了笑——真是個孩子!
本以為小安吹吹涼風就清醒了,結果繼續向前走他仍是一搖一擺的,甚至差點兒在有階梯的地方跌倒,我趕緊上前把他扶住。
在本該分開的路口,我替他攔下一輛出租車,扶他坐進去,結果他幾乎徑直就倒下了。怎麼辦?這樣子師傅也沒辦法送他回家啊!
師傅盯着我,好像是我做了什麼壞事似的。嗨!得!既然覺得人家是個小孩子,又是跟我喝成這樣的,那還是多照顧一下吧!于是,我也鑽進了出租車,關上門,說:“師傅,就到前面的 XXX 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