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裡是永晝聖城卡薩布蘭卡,哪怕是途中所見的路人,亦有頂尖高手的可能。洛魂僅是與人切磋了四五場,又旁觀了十數場,那支離破碎的無情劍道,竟也煥發出幾分新的生機。他所見的比試,不僅是劍,從刀槍斧钺錘等十八般武藝中,總能學到點什麼,觸類旁通、舉一反三。這其中,他的天賦悟性固然重要,但也離不開各路高手技法本身所具有的優越性,這便體現了開放交流的必要性。
總而言之,在聖城的這些日子,他也同樣學到了許多,這才能在與眼前入聖者的對戰中,哪怕是被動應戰亦能搶奪一分先機。
所幸,這餘家也隻是尋常大家,入聖者基本已是他們所能拿出來最高級别的戰力了。再高些,尋常的家族便很難留得住人了,人往高處走,更廣闊無垠的無盡海域或者資源豐沛的大宗門大家族,才是更好的去處。但凡此人在聖元階中再浸淫些時日,恐怕勝負還難以言說。
起初過的幾招,形勢對洛魂是極為不利的,既差在修為,也虧在武器。
若故事的發生地是蘭因斯而非諾德爾撒,有魔法術陣這些東西,武器的差異便會因此被抹平,不論拿劍拿刀拿槍還是拿法杖,反正都是用魔法操控對轟,武器本身的特性幾乎無法展現。而在諾德爾撒,武器脫手以後是極難被玄氣操控的,能做些細微的調整便已經是了不起的成就了,這也表現了擁有能輔助器主作戰的器靈會是多麼可怕的存在。
大多數情況下,武器還是由其主人手握作戰,不同武器的特性差異便能在不同境況中發揮不同的作用。
若在狹窄的山道或枝繁葉茂的林間,刀劍這種輕便的中短兵器優勢會極為明顯;而在開闊地帶,則是槍矛這等長兵器的天下;若想行隐蔽刺殺之事,也便唯有小巧的匕首短刀之類的武器能夠勝任;而在唯有燭影搖紅的暗室,袖箭之威,堪破陰陽。
而這裡,是卡薩布蘭卡城外,是一片有着漫山遍野的卡薩布蘭卡花的平野,用槍的入聖者,可比用劍的洛魂強勢太多了。洛魂掌中斷情劍,不過三尺青鋒,怎敵那丈二寒鐵摧山勢?莫說格擋招架,便是擦着半寸鋒芒,少不得骨斷筋折。哪怕他隻是随意出手,都需要洛魂慎之又慎地應對,稍有差池,便是被那無往不利的長□□一個對穿的下場。
可洛魂,偏偏就一點兒也不慎重,又或者說,他向來便是如此的打法,似雪中餓狼,以傷換傷,以命搏命,誰更在乎自己的傷,誰便輸了一半。而他,便像是沒有痛覺一般,一味地進攻,進攻!
所以,他以肩膀被槍尖挑破為代價,在敵手腰間留下血痕;
爾後,再以自身肋下三寸見骨為契,反手削落敵手半截槍纓;
霎時,髀骨被洞穿,身形歪斜,劍卻行走龍蛇,剜出三寸血槽;
須臾,又是膻中之側犁出血肉,換敵肩側血湧如注,寒光煞喉,不過寸許之隔;
終末,他更是不顧生命安危,以額間頂槍尖,劍靈身作臂膀延伸,如蛟龍出淵,攜着勢不可擋的玉石俱焚般的煞氣,對其眉心逼迫而去,将他震退三步。雙方僵持,皆定由原地互不能動,而唯一不受束縛的劍靈,便是終結這場險之又險的戰鬥的最後手段。
看吧,不敢搏命,便是殒命。
敵手的屍身落在滿地血色的卡薩布蘭卡花中,既血腥又詭谲。那屍身屬實已經尋不見幾處好皮肉,渾身都是劍傷、翻卷的血肉與露出的森森白骨,幾處關節處不太正常的歪斜,足見其骨節都有錯位。
怎一個慘字了得?
可洛魂,他又能好到哪裡去呢?
他唯一比敵手強的地方,是他還活着,但也是進氣多出氣少了。他還沒來得及與懵懵懂懂的劍靈道一聲謝,眼前便已經模糊得看不清了,好似有一個一個黑白相間的小方格不停地生成,轉眼間便布滿了他的整個視野。
不知多少處的骨裂與骨折,血肉都幾乎要與身體分離,如今全身上下唯一能動的,隻有那顆搏動得越發微弱的心。
似乎,自己是該感謝老劍神的,若非他的手劄,怎麼可能以通天之能完成反殺入聖者的壯舉?這等成就,說出去怕是都不會有人信。
但,不管有沒有信,也就到此為止了。
是時候,該去見她了。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