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曾在書裡見到過所謂“生死關頭的火花靈感”這種說法,但心底一直不怎麼買賬。在我看來,真要到了生死關頭,人早就吓得六神無主了,哪裡還能有什麼靈感火花,急得眼睛直冒火花還差不多。但當那幾個準備上樓去找“德沃爾長官”說明情況的家夥走過來的時候,我才明白原來人真的可以急中生智。
那兩個士兵仍舊在門口站崗。其他人已經在一樓這巴掌大的地方分散開來,一副準備掘地三尺的架勢。我聽着腳步聲逐漸接近,幾乎可以預見到等他們走完那幾節台階之後,剛轉彎就和我打個照面的悲慘情形。
屆時,不是他們被我打得哭爹喊娘,就是我被他們拿槍指着頭舉手投降。兩種結果我都不喜歡。
當然,我也可以趕緊回頭,趁還有時間,撅起屁股老老實實鑽回我的狗洞裡去。但這頂多是個多活五分鐘的計劃。我的目的可不是多活五分鐘,而是逃出去。一句話,我要的是該死的自由。不管我樂不樂意,躲在複仇者基地的安生日子已經徹底結束了。
幾米開外,那幾個偵查員已經走上了第一級台階。倒數十秒過去一半。我聽到外面一聲疊一聲的海浪,像是巨獸在竊竊私語。我就是在這個時候猛地想到了辦法。
一個糟糕透頂的辦法。
隻不過當時我可不覺得那是什麼糟糕的辦法。我覺得那是聰明透頂的辦法。隻有天才在靈光一閃之中才能想得出這種絕世妙招。如果這都不能幫我逃出去,那我還是乖乖讓他們把我關進弗洛倫斯的蘇柏麥聯邦監獄好了。
時間緊迫。我低頭迅速檢視了一下自己的着裝,第一次注意到自己此刻穿着的并非死前那身星條旗制服,但卻沒有多少閑情逸緻感到驚訝。我要看的是自己身上有沒有不對勁的地方,會不會惹人生疑。
畢竟從那個臭氣熏天的池子裡爬出來,我很可能滿身都是泥巴塊,自己卻沒注意。
但沒有,我全身上下、從頭到腳都幹幹淨淨的,簡直可以直接去參加派對。當然,前提是穿着這身烏鴉一樣的黑夾克不會被主人趕出來。
沒工夫給我苦思冥想前因後果了。我刻意咳嗽了一聲,然後沿着台階走了下去。沒有後悔的機會,沒有琢磨成功幾率的時間。三秒鐘之後,我就在拐彎處和那幾個四眼仔狹路相逢。那一刻,我相信自己已經做好準備應付任何可能發生的事情。該打打、該殺殺。到頭來,我們都得為自己的狗命買賬。
然而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好吧,準确說來他們的确匆匆賞了我一眼,但臉上沒有露出大驚失色的神情,也沒劈頭蓋臉問我姓甚名誰,從哪來、到哪去。我猜那是因為我表現得足夠鎮定,好像我本來就該出現在這裡一樣。這麼跟你說吧,奧斯卡評委要是能看到我當時的精湛演技,頒獎典禮上也就沒小李子什麼事兒啦。
“去找德沃爾?”我問他們,那口氣活像是早就知道德沃爾是哪根蔥似的。你若也在,絕對聽不出來“德沃爾”這個名字是我三十秒前剛剛聽到的。
領頭的那個當然也聽不出來。事實上,他根本沒起任何疑心,隻是點點頭回答:“是的,長官。”
“祝你們好運。接下來可有的忙了。”我一邊說一邊和他們擦身而過,繼續往下走。我的心跳和呼吸都很平穩,臉上也沒有露出任何做賊心虛的表情。九頭蛇要是膽敢說我是他們培養出的敗筆,那這就是絕佳的反證。
我轉過那個彎,三步并兩步把最後幾級台階走完,就這麼堂而皇之地走進客廳裡那些人的視野之中。但并沒引起什麼注意,謝天謝地。我穿過局促的客廳,時不時還要側身避過那些拿着探測儀準備大展身手的偵查員。這個時候,我的心裡有一種毫無來由的自信,覺得自己這次一定能成功。要知道,上一次我這麼有把握還是和山姆一起玩拉火車的時候——那家夥的手氣真是臭得可以,這個遊戲他就從來沒赢過。
站崗的兩個士兵倒是都直愣愣地看着我,一部分原因是我正直直朝門口走過去。我猶豫了一下要不要跟他們說些什麼,扮演一個沒話找話的白癡,但馬上又覺得這樣太刻意了。搞不好他們本來就心中存疑,正納悶這個眼生的家夥究竟是誰,我再一打開話匣子,反倒給他們發揮的餘地。
好吧,不說了。
我已經伸手抓住了門把,故意不去看那兩個人,自顧自把門推開。我的眼角餘光看到兩個士兵正下意識交換眼神。那是猶豫不決、自我懷疑的眼神。他們已經意識到了不對,但又不能确定。畢竟他們面對的是火力全開的奧斯卡影帝。
“長官。”其中一個士兵硬着頭皮開口,就在我一隻腳已經踩在門檻上的時候,“抱歉,進出需要出示身份證明。”
我停住動作,擺出一臉不耐煩的表情,把手從門上收回來,沒好氣地往衣服口袋裡伸去。原本已經敞開的門縫又開始縮小,但之前湧進來的新鮮空氣仍誘惑着我。
在心裡,我已經計劃好要怎麼打這兩人一個措手不及。因為他們運氣不夠好,也因為我蠢到會相信電視劇和小說裡描寫的那種離譜的撞大運事件在現實中也會發生。說真的,我以為自己是誰?喬治·斯塔克嗎?
但我預想中的好萊塢動作大片卻沒能如期上映,因為我的手剛伸進口袋,指尖就碰到一個薄薄的方形卡片,外面有滑溜溜的塑封,握在手裡有些硌。
搞什麼鬼……
雖然這是我自己的口袋,但我卻根本不知道手裡捏着的是什麼東西。或者說,答案在我心裡,我卻不敢相信。我想自己當時的表情一定有些不對頭,因為那兩個士兵一下就警覺起來了,仿佛之前的懷疑得到印證,馬上就準備端起槍喝令我舉起手來。
豁出去了。我直接把口袋裡的東西掏出來亮給他們。我自己隻來得及匆匆掃了一眼,但對那東西就是身份證明至少有七成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