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利希特,普天同慶,今天是我出獄的日子。我在那個屎地方待了三年,說長也不長,因為我是犯了謀殺罪進去的,說短也不短,因為那人給我交了很多錢。
出獄的第一件事就是回我的破舊屋子看看我的老媽死沒死,畢竟她常年癱瘓在床——雖然并沒有得病,她隻是懶得動。
我們家就我一個孩子,我進監獄了就沒人照顧她了。她要是死在家裡沒人收拾,豈不是要臭氣熏天!反正我要去租一個新房子,真的是那樣的話我就假裝路過。
工業污染的天空從來見不到太陽,街道上的人們都是一樣的穿搭——黑色的風衣,以及代表着紳士的禮帽,反正我是這麼穿的。
以前租的房子面前站着個女人,她的頭發盤在腦後,單薄如同紙一樣的連衣裙卻能蓋住她的身體,面色蒼白,看起來就營養不良,和我一樣。
在走近她的路程裡我一直在回想這個女人的名字,可憐的是我沒想起來。
“裡希,我還記得你出獄的日子,特地在這等你。”她的懷裡抱着一個盒子。
我突然想起來她是誰了,我最讨厭的人,是個妓女——我并不是因為她是妓女而讨厭她。我還沒入獄的時候,母親總是接濟她們家,用我的錢。
我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人情卻是我媽的了。
她們家很窮,除了她和她的母親以及她的父親能賺點錢,剩下的兩個孩子每天做的工作就是張望。
當然這是三年前他們家的情況了,那時她父親就隻知道喝酒了,之後便被辭退。
“芬,你家現在的情況怎麼樣了?”我的視線從地上升到空中。
“父親喝酒病死了,最小的那個孩子也是。”她頓了頓,“我等你是為了告訴你,你的母親死了,這是她的骨灰盒,你不在的時候我一直幫助她生活……”
我從兜裡拿出兩百個銅闆放到盒子上,兩百個已經是巨款了,我的名譽和三年時光和一條人命才一千三百個。
我隻用花十幾個銅闆就能買到一身衣服,幾十個銅闆就可以交一個月的房租。
“我不是這個意思……”芬低下了頭,看起來像是自尊心受挫。
“我也不是那個意思。”我說。
“你……”芬說話支支吾吾的,“你過得還好嗎?”
“我剛從監獄出來,在監獄裡能過得多好?”她就那麼想和我寒暄嗎?
“對不起……”
“行了,我要出去一趟。”我連忙打斷她,“我以後也不會住在這裡了。”
她看起來好像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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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說的辦事就是在酒館裡喝酒,用右手拿酒杯。這裡到處都是一事無成的青年中年老年男人,我也混迹其中。
有個女人在我左後方坐着,她也不喝酒,就這麼盯着我看,我也在盯着她看,這邊有一個已經被灰塵和油污糊得看不出光亮的鏡子,我恰巧能看見她。
她也穿着一件黑色的風衣,裡面的衣服卻是白白淨淨的,她有一雙紅色的眼睛,不似紅色一般熱情。
我好像喝醉了,但我實在是清醒,我想那個女人是想等人少的時候過來,可惜她想錯了,這裡的人不會變少,這裡都是無家可歸的人,以及不想歸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