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從我去我繼父家開始,就不斷教育我,無論有什麼東西,都不能跟他們争,給我吃什麼就吃什麼,給我穿什麼就穿什麼。
所以過年的新衣服,我隻能買便宜的,我繼兄要穿什麼都可以買。
而我的衣服,一定要比我繼兄的衣服便宜,這已經成了不成文的定律。
每一次我媽給我繼兄和我買完衣服之後,都會跟我繼父說價格。她會說我的衣服才花了多少錢,而我繼兄的那一身衣服是牌子貨,又花了多少錢。
我媽急于想向我繼父證明,我這個拖油瓶根本花不了什麼錢。
我那個可憐的媽媽,明明什麼苦都吃過,在那個家裡卻依然過得如履薄冰。
其實我繼父不是摳搜的人,最起碼在當年,他的生活沒有經曆過大起大落的時候,他不是小氣的人。
但是我繼祖母、繼姑姑、繼姐乃至一大家子的人,都會盯着我媽的一舉一動,生怕我們娘兩多花一分錢。
即便是我媽跟着我繼父跑夜車很辛苦,即便是她之後要做一大家人的飯,勤勤懇懇地幹活……
可在他們家裡人眼裡,我媽沒有工作,錢都是我繼父賺來的,所以我們娘兩吃飯、喝水、穿衣,就都是他們心善施舍來的。
我們就應該小心翼翼的在屋檐下活着。
其實不僅他們家人,連我媽都這樣覺得,她自己就覺得低人一等,甚至生怕她的婆婆、她的小姑子去小賣部講她不好。
所有人都覺得,我們就該卑微地活着,給我吃的每一口飯,我都得心懷感激。
我有時候甚至覺得,我媽都不如他們家的保姆。保姆最起碼還有工資,還有人給你交五險一金,還有最起碼的生活保障。
保姆,雖然是服務行業,可保姆最起碼是站着,就把這錢給賺了!
我還記得,村裡每周四都可以趕集。
我就因為在集市上買了四塊錢一斤的蛋糕,就因為我是大搖大擺地拿回家,被我繼奶奶看到了,所以就遭到了我媽的訓斥。
那一頓罵下來,那個蛋糕都不甜了。
我吃不下去的時候,我媽還逼着我吃,說既然買了,就應該都給吃完。
我一口一口,幹噎着那蛋糕,味同嚼蠟,難受至極。
我還記得,我繼父家裡來了S省的親戚,我該跟着繼兄叫一聲姑奶奶。
那個姑奶奶年紀很大了,在我繼父家裡一住就是好幾個月,還需要我媽親自照顧。
她來了我繼父家裡之後,就成了我媽第二個婆婆,家裡一切大小事務,她都要跟着摻和。
她每天起床看到我,都喜歡誇贊一下他們家人的善舉。
她會一直念叨:“我們家人就是善良,哪怕不是自己的孩子,那都是會當親生孩子看的。”
當時,我媽每天都會給我和繼兄分零花錢,繼兄分到的比我多一些,我每天隻有兩塊錢。
繼兄花錢花得快,而我不怎麼出門,才三天就攢了六塊。
我那天拿着那六個鋼镚兒,在手裡玩了幾下。我當時想法很簡單,我想學那些算命擺銅錢的,在手心裡晃一晃,然後擺在地上,再拿起家裡的算命書,對比一下正反面,測測今日的吉兇。
要不說封建迷信不可取,算命書并未告訴我,那天大兇。
姑奶奶看到我在那玩六個鋼镚兒的時候,眼神就已經不太對勁了。
剛好我繼兄又回到家,一直嚷嚷着自己沒錢了,要給他拿錢。
我媽給他拿完錢之後,回過頭就來罵我,說自己有錢也不知道藏起來。
那個時候,大約是零二零三年,六個鋼镚兒,遠沒有那麼值錢,頂多能去小賣部,買六個拇指長的辣脆腸。
所以,當我繼兄沒錢的時候,我手裡有六個鋼镚兒,就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