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犁協洽,即永光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餘四十六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涒灘,即建昭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一日,小餘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餘五十一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即建昭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五日,小餘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餘五十七日,無小餘;
橫艾閹茂,即建昭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九日,小餘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餘二日,小餘八分;
尚章大淵獻,即建昭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餘七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建昭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八十二分;
冬至大餘十二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即竟甯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日,小餘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餘十八日,無小餘;
遊兆攝提格,即建始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六日,小餘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餘二十三日,小餘八分;
強梧單阏,即建始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日,小餘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餘二十八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執徐,即建始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九十三分;
冬至大餘三十三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即建始四年。
凡不滿一甲(即六十)餘下的日數稱大馀,不滿一日(包括夜)餘下的分數稱小馀。“大餘”、“小餘”各分前、後。前“大餘”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即今所用的農曆前一年十一月)朔那一天的幹支,前“小餘”是指這一天合朔的時刻;後“大餘”是指這一年冬至那一天的幹支,後“小餘”是指冬至在這一天的時刻。前“小餘”按一日九百四十分計算,後“小餘”按一日三十二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