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二少爺的意思是這次小少爺的生日宴去皇庭舉辦,就不在家裡辦了。”
皇庭,霍家旗下頂尖的豪華酒店,也是A市最好的酒店,主要負責招待政府外賓。拿來舉辦霍家小少爺的生日宴,那是綽綽有餘。
霍太太面露不解:“可前兩次都是在老宅辦的,這次怎麼突然決定要換地方?”
林紹笑了笑,隻道:“二少爺建議的,先生也同意了。”
霍太太皺眉:“我知道了,又是為了他那個媳婦是不是?這霍謙也太不像話了,就把老婆放在心上,自己的親生兒子也不管不顧。我這是造了什麼孽,兩個兒子都栽在一個女人——”
霍太太說到這裡,猛地停住嘴,看向林紹。
林紹别過頭看着屋角處的宋代青花瓷瓶,表情嚴肅,這瓶子真好看,線條流暢,花案也好看,那顔色,青溜溜的 。
他不看霍太太,也不發表任何意見,做一個合格的下屬,最重要的修煉就是不對老闆們的行為決定妄加評論。
林紹不說話,霍太太也不勉強,過了一會兒她才道:“算了,皇庭就皇庭,在這裡舉辦生日宴也不算辱沒我的寶貝孫子。”
“林管家你記着,那天讓人把皇庭五六層樓都空下來,五樓用來招待先生和二少爺那些商政界的朋友,酒水美食甜品一定要頂級的。”
“至于六樓,打扮地童趣一些,多放些鮮花氣球,對了,小少爺喜歡的動畫片叫什麼來着?”
林紹适時補充:“《小豬佩奇》、《熊出沒》、《喜羊羊與灰太狼》、《海綿寶寶》,這幾部動畫片小少爺都喜歡,其中最喜歡的是佩奇。”
“佩奇?”
林紹伸出手把鼻子往上一推,做了一個豬豬的動作。
霍太太恍然大悟:“哦,是那隻粉色的豬啊。”
“林管家,你讓人多定一些玩偶來,動畫片裡出現的都要。對了,那隻粉色的豬多定幾個,到時候擺在六樓,方便小少爺和他那些朋友一起玩。”
“宴會結束了,若有小朋友喜歡,就把那些玩偶送給他們。”
“夫人,還有什麼要求嗎?”
霍太太揉了揉太陽穴,搖了搖頭:“其他的你自己看着辦吧,總之不能丢我們霍家的臉。”
“是。”林紹點頭,“夫人若沒有其他交代了,我就先去準備了。”
霍太太點了點頭:“你先去吧。”
林紹轉身準備離開,就看到站在二樓樓梯口的二少夫人方魚,他對着方魚點了點頭,才離開霍家老宅。
方魚站在樓梯口,剛睡醒人還有些恍惚。
就在剛才,她夢見了一本書,書名叫做《豪門真假少爺》,是個抱錯孩子的爛梗書。
方魚很确定,自己從來沒看過這樣的書,隻聽她朋友何明媚,還有一些病患吐槽過現在的作者太不用心,一個爛梗用到底。
十本豪門小說,估計有九本是真假少爺、真假千金的故事,剩下一本則是真假少爺(千金)他爹媽的故事。
何明媚還曾吐槽過,若真有真假千金少爺,她這樣的家境,鐵定是個抱錯高發地。
而現在,她就做了這樣一個夢。
夢裡,她的寶貝兒子霍旭,并不是她的親生兒子,而她的親子,隻是個襯托霍旭好運的背景闆。
開頭用自己糟糕的生存環境,襯托霍旭優越的生活條件。長大後,又用悲慘的境遇,襯托霍旭的好心。
書裡是這麼寫的——霍旭偶然間發現自己不是方魚的親生孩子,便派人四處查探,找到方魚的親生兒子後,發現他是個連生活都不能自理的瘋子。
方魚為人刻薄高傲,肯定無法接受這樣的孩子,霍旭于是默默守住所有的秘密,并将他送到了霍家旗下的精神病院療養,終此一生,他都未離開過這個精神病院。
除此之外,便再也沒有那個孩子的蹤迹。
那本書厚得堪比牛津字典,大部分都是在花樣誇贊霍旭有多聰明伶俐,以及他那個陰險狡詐、自私自利、惡毒刁蠻的養母方魚。
方魚的記性很好,雖然這本書水得不行,她還記得故事的開篇,似乎是從一場生日宴開始的!
A城霍方兩家聯姻,是方家二小姐方魚死皮賴臉求來的,霍二少爺霍謙根本不喜歡她,兩人雖然住在一個屋子裡,卻始終相敬如冰!
小少爺霍旭三歲了,聰明伶俐,乖巧可愛,善解人意……(此處省略無數馬屁話),深得霍家二老的喜愛,原本霍家決定在霍家老宅舉辦霍旭的三歲生日宴,但因為方魚的作鬧,不得已把宴會改到霍家旗下的酒店皇庭。
不過即便如此,霍旭的生日宴依然稱得上是世紀宴會。
舉辦地皇庭,是A市最大最豪華的頂級酒店,空置一日損失以百萬計。
最用心的是,霍家為了招待三歲小少爺的朋友們,特意親人把皇庭六樓裝扮成迪士尼樂園的模樣,有各種玩偶,還有精緻香甜的甜品屋,隻為了能讓小少爺盡情玩耍。
而五樓,則用來招待霍家在生意場和政界的朋友,荷蘭空運的鮮花、國宴标準的中餐、歐洲頂級好酒、米其林三星主廚準備的西式甜點,禦廚後人親手操刀的中式宮廷點心……
整本書的畫風浮誇地厲害,這樣的書平時方魚根本不會瞥一眼,但夢境不由她控制,隻能被迫看完一整本抱錯假少爺和他的惡毒養母的故事。
這簡直就像是披着霍方兩家皮的同人書,而且還是惡搞版的,除了兩家的背景,幾乎沒有與實際情況相符的地方。
開篇就錯了。
她和霍謙雖然是商業聯姻,但不代表他們兩人沒有感情。
兩人結婚三年,感情一直很好,最重要的是,結婚也不是因為她死皮賴臉求着霍謙,反倒是霍謙先追求的她,方魚因為某些原因一直沒辦法接受,直到一次意外,她才軟化下來,答應了霍謙的求婚。
其次,霍旭前兩次的生日宴都是在霍家老宅舉辦的,第三次也不會例外,更不存在因為她作鬧,而改地方的說法。
霍旭是她的兒子,辛辛苦苦大出血,差點死在産房生下的兒子,給他舉辦生日宴,她為什麼要鬧,要作?
完全邏輯不通啊!
書裡還說,霍家其實早就發現兩個孩子抱錯了,但因為霍旭是個善良可愛的孩子,而那個小孩是個‘瘋子’,所以才将錯就錯。
這更是狗屁不通,寫書的人對豪門中人真的一點都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