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們昨晚通宵打遊戲,又嫌天氣太熱,在套間裡睡了一個上午不說,下午還想接着偷懶。
偷懶?
蘇聞青眼神一亮。
“偷懶好啊,想睡就睡,千萬别攔着。”
“睡覺”估計是個謙辭,尤其是宋豫,晚上最愛打遊戲,得多為他營造一些機會。
蘇聞青和宋歡中午并不休息。
木桌前,陳默繼續演示筆刷上色的方法。
在角落裡掏出一根羊毫毛筆,放在溫水中浸潤,把新毛筆表面的膠層化開以後,拿出一張餐巾把毛筆壓平。
毛筆中的水分滲過紙巾,此時筆頭已經變成了一個扁扁的長方形,像油畫刷。
毛筆立在手中,陳默拿出剪刀,把筆尖修剪成整齊的一條直線。
“這是筆刷的制作過程。好的筆刷可以用兩年,甚至五年以上。”
三雙眼睛齊齊的盯着筆尖。
“但是,這隻毛筆的質量很差。不出半年毛就會掉光。”
蘇聞青眼熟這個筆杆,就是文具店10塊錢3個的羊毫毛筆。
做了兩個筆刷,下一步開始上色。
酒紅色的碗,陳默沾取一勺大紅色色粉,一點藍色色粉,還有零星一點褐色色粉。
最後混入稀釋劑和一點光油。
各行各業,調色的過程總是相似的,隻不過在陶瓷修複中,稀釋劑全程替代了水的角色,光油則是為瓷器的表面增添光澤。
說白了,光油和透明指甲油沒什麼區别,隻是風幹後的質地更為堅硬。
陳默拿出筆刷,筆頭沾取調制好的顔色,一筆一劃輕輕在陶瓷的表面掃過。
他的手上的動作很快,筆刷隻有尖頭部分與表面接觸,筆尖帶動的顔料呈“y”字形在器物表面略過,留下一層層淺淺的淡紅色痕迹。
數十條淡紅色的痕迹交錯,直到把所有白色石膏的部分全部覆蓋。筆尖在淡紅色的痕迹上繼續來回輕掃,輕盈得猶如翩飛的蝴蝶。
漸漸的,淡紅色的表面變換為紅色,再變換為深紅色,逐步加深,逐步覆蓋,最後變成了濃郁而渾厚的酒紅色。
修複後的酒紅色石膏面與原器物渾然一體,無論是器型還是顔色,都看不出一絲一毫的差别。
瑩潤的釉面在太陽的照射下閃着光,若非看完了全程,蘇聞青下意識就要認定這是一盞完好無缺,可以用來吃飯的碗。
“注意筆力,不要太用力,隻用筆尖的一點來上色。”
“雖然眼睛看不出來,但破損的東西終究難以修複。再完美的瓷器修複在顯微鏡下也隻是一攤碎片。”
蘇聞青在座位上看完了全部過程,試圖把陳默的動作刻在腦子裡。她看得認真,身體一動不動,平時咯吱咯吱響的鏽凳子在此時格外安靜。
腦子是刻下了,但手還沒有學會。
她一會兒抓頭發,一會兒摸衣領,就是遲遲不下筆。
“筆刷上色的難度很高,初學者能學會握筆的姿勢就很難得了。”陳默走近彎腰,隔着一層餐巾紙,把她的手肘固定在桌子的一角。
“手肘的位置不變,手腕帶動筆尖掃動。”
他垂下眼睫,神情認真又專注,全然進入了教學狀态。
蘇聞青聽話地照做,用筆尖輕掃石膏面,動作之餘,眼神卻飛快地瞥過手肘下的紙巾。
紙巾潔白,卻照射出她污穢的内心。
該說不說,陳默這個時候避嫌實在是不聰明。
又不是什麼親密接觸,手肘觸碰而已,還是正當理由,正當途徑的觸碰。這是綜藝,又不是綠江審核,恨不能是兩個人頭卿卿我我。
她心裡不爽,面上也沒藏着,臭着個臉機械式掃動筆尖。
陳默見她這副表情,以為是對第一件作品不滿意,低頭沉吟片刻,打開手機相冊,進度條一直拉倒拉倒最底下。
“這是我第一次用筆刷上色,甚至連筆刷的筆尖都剪不好。”
蘇聞青往照片上看。
手機屏幕上,陳默指着的地方是一個淡黃色的葫蘆瓶,模樣簡潔,一看就是流水線瓷器。
而照片的右上角,一支層次不齊的筆刷赫然在列。
蘇聞青的眉毛微微上挑,手肘一個側移,餐巾紙便從桌面滑落。
餐巾紙飄落,陳默的注意力便移到了她的手肘,以至于動作慢了一些,再擡眼,整張照片就被看了個正着。
照片像素不高,背景很暗,右側的少年就白得耀眼,看上去比沈思文還要小幾歲。少年鼻梁高挺,和眉骨構成一個小小的水窪,隻是眼神還清澈着,黑亮的瞳孔倒映一圈白光。
難怪背景暗,原來是開了閃光燈。
蘇聞青擡眼。
整體沒什麼變化。
隻是輪廓相比少年時期鋒利了點,眼神又深沉了點,從小溪變成了湖面,經過幾年蹉跎,恰好構成她最喜歡的調調。
目光絲毫不掩飾,對比的意味直白又熱切。陳默和她交彙,不自在地輕咳了一聲。
關掉照片的那一刹那,那道直白的目光又重新回到手機屏幕上。
照片的右下角,一行橘紅色的數字标明了年限:
2013年9月29日。
十年前的陳默,十八歲的陳默。
紙巾滑落在地上,仿佛兩人的隔閡也被撕爛搗碎,又意外欣賞到了少年陳默,蘇聞青面上不顯,心底确實愉快了許多。
“胳膊向上擡一下。”
心情好轉時,陳默又抽出一張餐巾紙。
“稀釋劑有腐蝕性,剛才剛才沾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