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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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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荷自認不是個愛管閑事的好人,雖然是原身的小叔,可又不是她的小叔。

她的同情心和憐憫心少得可憐。

她已經負責地把他抱起來,讓他休息了,還了情,沒其他道理再去管。

祝荷眼神冷漠,自上而下端量駱驚鶴的痛苦,少年一動不動,呼吸微弱而艱難。

可是,這人怎麼這麼像呢?

無論是遭遇、處境,還是現在這副瘦了吧唧的火柴棍模樣。

像過去的她。

祝荷眼神閃了閃,就當為自己的新生積德吧,管了呗。

而且,他還隻有十六,是個孩子,比她的實際年齡小了整整十歲。

祝荷打定主意,麻溜地把輕飄飄的駱驚鶴抱起來,“真不曉得該說你運氣好還是不好。”

嘀咕一句,祝荷準備送到他屋子裡去。

轉念想到原身昨兒在駱驚鶴的小屋裡翻箱倒櫃找銀子,結果什麼都沒找到,惱羞成怒把屋子鎖了,讓駱驚鶴住柴房去了。

駱家小院内有小三間的屋子,中間是堂屋,東邊是駱大和祝氏的卧房,西邊是駱驚鶴的屋子,前面有口井,後邊兒有小柴房、一個竈屋以及茅廁。

祝荷将駱驚鶴帶到自己屋裡,把駱驚鶴塞進去,接着去廚房用水盆接水,再順一條布巾回來。

她先用打濕的布巾把駱驚鶴髒兮兮的臉和手給擦幹淨,再用布巾過一遍水,擰幹折好,敷在駱驚鶴的額頭上,但效果微乎其微。

這裡沒有退燒藥。

祝荷靈光一動,起身在櫃子裡翻翻找找出一壺烈酒,駱大,也就是原身丈夫在冬天打獵時要喝烈酒暖身。

家裡應該有存貨。

祝荷迅速脫掉駱驚鶴的衣裳,敞開的上衣暴露出内裡的瘦弱,裹着骨頭的皮上左一塊右一塊,全是觸目驚心的青紫痕迹。

以前原身還會顧及駱大,現在駱大不在了,原身可以肆無忌憚地毒打。

斂了眼,祝荷避開傷痕,放柔動作,依次用沾酒的布擦拭過駱驚鶴的頸窩、腋窩和膝窩。

在給他穿好褲子的時候,也不曉得他是不是察覺到什麼,身體劇烈地顫抖了一下,拂若在抵觸祝荷。

祝荷沒搭理,徑自給他蓋好被子,又給他加蓋一層被褥。

瞅駱驚鶴的狀況,還是要請個郎中來,不然若是燒壞了腦子,那豈不是變成一個傻子了?

更麻煩。

請郎中需要錢,現在的問題是原身身上沒揣一個子。

于是,祝荷把卧房掘地三尺,都沒看見銀子的蹤影,倒是從床底下拉出一個大木匣子。

又記起一段記憶。

祝荷果斷打開木匣子,裡面放有一個大包裹,包裹除去衣物等雜七雜八的東西,有三個銀镯子和三支簪子。

原身平日極為寶貝這六件首飾,素來不舍得戴,就拿出來擦擦,擦得透亮。

首飾來路不小。

祝荷拿起首飾掂了掂重量,其中五個重量偏輕,她低頭咬了咬,估摸隻有一個镯子是真貨。

祝荷搖搖頭。

倏然記起來,原身有一個姘頭。

姘頭姓張,是鎮上唯一一個秀才,早年秀才因為窘困潦倒被迫娶了鎮上賣豬肉家裡的女兒。

兩年前,原身與秀才認識,秀才長得俊秀,說話也好聽,熨帖了原身孤獨的内心,半年後兩人開始暗地私會。

不久,秀才就說他厭煩了家裡那個母老虎,正好原身亦不想留在那駱家,兩人一拍即合,接着秀才揚言要帶原身遠走高飛。

原身信了秀才的話。

蓋因駱大要賺錢維持生計,原身經常獨守空房,久而久之,原身對駱大失望,歇了心思。

駱大除了長得周正俊郎點,就不是個會疼媳婦的男人,眼裡隻有他那個弟弟。

這是原身的原話。

但私奔總得有個目的地,秀才作為聰明人,他早就計劃好了,隻是他想給原身更好的生活——他拖了好友給他在目的地買了一間院子,可問題來了——錢不夠。

原身感動不已,當即把自己所有私房錢都交給秀才——不夠。

她又典當了自己的嫁妝,還是不夠。

在秀才輕聲細語的撺掇之下,原身借了高利貸。

秀才告訴她,不用怕那些來要債的人,反正到時候他們早跑了,那些要債的人根本找不到他們。

買房的錢湊夠了,可接下來秀才沒了動靜,原身幾次催,秀才都找借口搪塞,為安原身的心,買了好看的首飾哄原身。

比如說這五件十之八九為假的首飾。

至于最後一件銀镯子,是原身把借貸的錢全給秀才後,秀才高興,很用心地給原身挑了一件貨真價實的銀镯子。

好看的東西哄住原身,加上原身那時把所有希望都放在秀才身上,他說什麼便是什麼,全信了。

往後原身就一直等,一直等。

等到駱大跌下山崖死了,秀才才說私奔的日子——正是今日,所以原身才收拾好細軟,将其藏在床底下,隻到天一黑就跑去和秀才彙合私奔。

了解前前後後的事後,祝荷嗤笑。

買房?私奔?祝荷瞅着不像。

好一個張秀才,好歹是個讀書人,竟然去欺負一個目不識丁的婦人。按理說古代讀書人大多清高,這張秀才就是給讀書人丢臉。

同為騙子,祝荷看不起欺騙女人的張秀才。

是叫張尚越是吧,她記下了。

祝荷把所有首飾揣在懷裡,不管怎麼說先拿給當鋪瞧瞧,雖然隻有一個是真的,可這幾個首飾的表面做工不錯。

直起身,祝荷取下布巾,給駱驚鶴擦掉發出來的薄汗,再重新洗一遍水,把巾子敷上去。

然後祝荷撩開簾子出門。

.

駱家在馬頭村最西邊的地方,地處偏僻。

因駱驚鶴的緣故,村裡人個個不待見駱家兩兄弟,包括嫁過來的祝氏。

每回祝氏出去遇到三兩村民,總是受到對方的嫌棄和指指點點。

忍了兩回,脾氣愈發不好的祝氏和嚼舌根的人吵起來,對方人多勢衆,祝氏吵不過,憋了一肚子氣回來,會把受的氣發洩在駱驚鶴身上。

馬頭村到鎮上有四五裡路,腳程不短,起碼一炷香,最好找輛車。

正想着,祝荷忽然望見前頭有人駛着一輛驢車過來,依稀記得是叫王大樹。

祝荷急切而不失溫柔地叫住他:“大樹哥!大樹哥!等等,等等。”

驢車停駐,王大樹感覺聲音熟悉又陌生,扭過頭看到祝荷,頓時驚訝不已。

祝荷追上去,微微喘氣,神情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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