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李欣回來,陳慶出門的時間就變得多了起來,他們不是一起上山摘野果,就是下河去摸魚,跟李欣一起,才能在陳慶的身上看出些少年氣,他今年二十一歲了,長得顯小,但整日又老氣橫秋的,倒是讓人看不出真實年齡。
“說好了啊,明天一早上鎮上去,等過兩天就農忙了。”李欣跟陳慶在路口分開,叮囑他明天要早起。
陳慶一向不會拒絕他,在回家的時候就跟孫大娘說了明天要去鎮上的事情。
“嗯,正好呢,我還說明天要去買些祭祀要用的東西,你跟李欣去的話你就都買一下吧。”
過兩天就是七月半了。
孫大娘從屋裡拿出銀子:“給,買東西的錢。”
陳慶沒收,他身上還有錢,是上次賣帕子的錢,他一直都在村子裡,沒出過門,也沒什麼花錢的機會,所以他繡帕子的錢都自己存着。
“你繡帕子的錢自己存着,家用都從我這裡出。”孫大娘不顧他的推辭,把荷包給他。
想了想又說:“如今家裡也沒什麼錢了,濤子的十兩撫恤金給他辦喪事就花了八兩,家裡先前還有三兩銀子的積蓄,給周遠做飯給了一兩的報酬,如今總共剩下六兩。”
陳慶聽得心裡發苦,村裡别的人家可能還能有些别的收入,比如青壯年在農閑的時候出去找點零活幹。
而他們家,就隻能依賴家裡的幾分地,全靠老天爺,慶幸這些年都是風調雨順,他們能勉強糊口。
隻是以後,也要這樣嗎?
繡帕子一張五文錢,他一個月能繡四張,二十文錢,二十文錢也就能買十個肉包子。
“想什麼呢?”孫大娘看陳慶入定,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陳慶搖了搖頭:“沒事,娘,我真的還有錢。”
他這五年攢了一點私房錢,孫大娘也知道,但她從不幹涉,偶爾還會給陳慶拿點零花錢,陳慶現在也有了差不多一兩銀子的積蓄。
“你這孩子,當時給你錢,是讓你自己花的,你總是存起來做什麼。”孫大娘有些不贊同,“聽話,你自己的錢自己留着。”
陳慶好一會兒才說:“娘,給孟濤辦喪事,是花的他的撫恤金,這次七月半,我也想為他做點什麼……”
孫大娘愣住,眼睛有些紅:“那好吧,就用你的錢吧。”
他們說着話,門被敲響,隔着栅欄,陳慶看到了周遠,手裡還提着個兔子。
周遠這些天在學着打獵,一開始總是空手回來,偶爾摘點野果,也能撿點蘑菇回來,但孫大娘看過,他撿回來的蘑菇都是有毒的,不能吃。
慢慢地,他也能從山裡捉隻野雞,抓點野兔回來。
隻是他自己不會做飯,帶回來的獵物又少到不能帶上鎮上去換錢,所以隻能把帶回來的獵物拿到他們家來,讓他們幫忙煮了。
幫了忙,周遠就會讓他們也留上一份,怎麼也不肯全部帶回家自己去吃,孫大娘沒有辦法,隻能硬着頭皮留下。
所以後來在陳慶和李欣去河裡捉魚的時候,也會把熬好的魚湯送去給周遠一份。
一來一回之間,兩家人的關系倒是又好了不少,至少現在陳慶看到周遠,不會再連話都說不出來。
“哎呀,好肥的兔子。”孫大娘看着這灰兔子,“今天上山收獲還行?”
周遠點頭,他自己也摸索出了些打獵的精髓和樂趣,這些天總往山上跑。
“這兩天收獲還不錯。”周遠把兔子提到孫大娘的面前,“有三隻野雞,兩個野兔。”
孫大娘合掌:“這些已經夠拿去鎮上賣了。”
周遠點頭:“打算明日去鎮上,看能賣出個什麼價錢。”他把兔子遞給孫大娘,“這隻傷了腿,可能賣不了價錢,做來吃了吧?”
陳慶撇了撇嘴,覺得他太饞,但他不敢說出來。
還是孫大娘開口:“一看你就不常做生意,傷了腳的兔子能做添頭啊,這樣人家念你的好,聽話,拿回去吧。”
陳慶在一邊點頭。
周遠也就不再堅持:“那行,我就拿回去。”
孫大娘叫住周遠:“你明天是要去鎮上嗎?阿慶和他的朋友明天也要去鎮上,不如你帶他們一程?”
周遠點頭:“當然可以。”
陳慶本來想說不用,但周遠走得很快,他拒絕的話還沒說出口。
孫大娘笑他:“從前你總念着要避嫌,不肯跟周遠走近一點,明天李欣也在一起,就不用擔心别人說閑話了,還有啊,我都聽說了,李欣他爹有心把李欣嫁給周遠,你在當中,給他們撮合一下。”
“啊?”陳慶呆滞,手足無措。
“啊什麼?李欣也到了适婚的年紀了,他要是嫁給周遠了,就跟咱們是鄰居了,你不是更應該高興嗎?”孫大娘以為陳慶還在狀況外,“聽娘的,你不覺得他們很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