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鄭國錦便想利用劉明得病的機會,假裝診治,把他給治死。但劉明既然知道了兩人的事情,當然予以拒絕。
這就是為什麼劉明當時甯可找其他醫生開藥,也堅決不同意鄭國錦醫治的原因。
劉黑兒忍不住升起了愧疚之情,自己當時還覺得他對誰都不信任,實在不可理喻,現在回想起來,才明白那隻是劉明自保的行為。
真是太不容易了!
身邊三個人,其中一個是個年僅幾歲的孩子,另外兩個成年人則是無時無刻不在算計着讓他死……
但最終他仍然沒能躲得過去。
鄭國錦趁他病重熟睡之時,在他禁針的水分穴上連紮了三針,緻使劉明立時殒命!
至此,案情已經完全清楚了。
但劉黑兒心裡堵得實在難受,頓時感覺天旋地轉,頭痛欲裂,一下子暈倒在了審訊大堂的地上……
這邊,顧嘉翊終于睡醒了,他呼呼地喘着粗氣,心髒還在劇烈地跳動着,還沒有從剛才的那番夢境中完全恢複過來。
畢竟好幾年呢,又是學習針灸又是目睹犯罪。
從孤兒到原告,告的還是自己的親媽親師父,然後又眼睜睜地看着仵作們一塊塊地翻撿着臭烘烘的屍骨,甚至為了看的清楚,離自己的臉那麼近,都快親上了……
他瞬間對古代刑偵從業人員高山仰止。
好不容易鎮靜下來,顧嘉翊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臉,濕濕的還殘留着一些淚痕。
他忽然記起,在他将醒未醒時,似乎還隐約聽到沈家本說道:“将此案詳細記錄,收入《補洗冤錄四則》,以備後世參考……”
他忙查看了一下,果然有這本書,而且确實是沈家本編的……
顧嘉翊再一次被震撼了!
不能排除任何一個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不起眼的細節,哪怕它看上去與案情并無關系。
如果劉黑兒不懂針灸,那麼他就不會知道鄭國錦在劉明身上針灸的地方是禁針的,就不會去告狀,那麼就沒有後面的驗骨這件事。
如果不是沈家本主持斷案,就不一定能夠意識到針灸作案的特殊性,也就不會專門從刑部借來著名的仵作侯永。
如果侯永沒有參與驗骨,那麼骨頭上的異樣就不一定能被發現,即使發現了也不一定能做出正确的推斷……
這一個個巧合,每個都是獨立存在的,但都與前面和後面的形成因果關系,因果相連!
由此可見,任何案子應該都有各自的突破點,區别隻是在于,你是想到了,還是沒想到。
顧嘉翊再次來到了警局翻看資料。他就不信了,律師被殺一案難道真的一點兒疑點都沒有嗎?
作家來訪時,被害人妻子在家,客人在家,律師還活着。雙方認同。
客人離開後,妻子離開時,作家與律師交談,律師還活着。雙方認同。
妻子回到家,作家還在,律師已被殺。雙方也認同。
雙方認同結果,但對過程則完全相反,作家說是妻子殺的,妻子則聲稱是作家殺的,并且都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兇手。
警方在勘查現場時,也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線索。
這像不像鄭國錦案中的情形?
一切線索都指向劉明是病亡的結果,沒有他殺的證據,也查不到作案動機,更是沒有證人,直到劉黑兒學會了針灸。
試想,如果當時他們小心一些,把劉黑兒搞暈了再動手,或許劉明就隻能永遠做個冤死鬼了……
所以……
還要繼續往前溯!
律師的妻子與丈夫的關系怎麼樣?她有沒有外遇?或者說,她在哪方面與丈夫有矛盾?作家來找律師談版權的事,是哪本書的版權?涉及哪方面内容?
這些疑問……呵呵,有些連顧嘉翊自己都覺得牽強得可笑,但他還是決定都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