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人群熙熙攘攘,林雁剛靠近人群,就聽到一個上了年紀的男聲響起:“消失了這麼多天,肯定是被野獸給吃了。”
一道中氣十足的聲音接道:“不是被野獸吃了就是跟人跑了。”
此話一出,一道男聲呵斥道:“休要亂說,壞了我家女兒清白!”
方才議論的村民止了聲,待那人走後又開始嘀咕:“瞧他這樣子,還真以為有多在乎他家招娣呢!”
“還不是為了和鎮上員外死了的兒子結冥婚賺彩禮錢?要不是他大冷天把招娣趕進山裡撿柴,招娣也不至于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躲在人群後的林雁聽罷,心裡一咯噔。萬萬沒想到,這樁詭異親事的主角是她自己。現在情況頗為棘手,可以說是剛出狼窩又入虎口。依照她記憶裡這個爹的死德行,如果她現在活着回來毀掉了這樁婚事,說不定他真的會把她弄死。
想到這裡,林雁立馬掉頭準備偷偷溜走,可不知哪裡竄出來一個小孩,看見她的臉,愣了愣,尖聲叫道:“鬼啊!”
一時間,周遭紛亂的話語聲驟止,林雁即便是背對着他們,也知道有多少目光聚集在了她的身上,盯得她後背一僵,拔腿就跑。
村裡沒多少良善人家,知道林父靠賣女兒配冥婚發了筆橫财,眼睛都紅出血了。現今林家女兒沒死,多難得的壞林家人财路的良機,怎麼可能讓林雁利索跑了。
人群中立時湧出來幾個青壯年,把孱弱的女孩兒給攔了下來。有個右臉橫着刀疤的男人更是抓起了林雁的手,高聲叫道:“快去帶給林大看,他家招娣沒死呢!”
林雁像隻小雞仔一樣被人又提又拽,帶到了迎親隊伍前。
衆目睽睽下,本來虛情假意為自家女兒掉眼淚的林大,現今是一滴眼淚也憋不出來,糙黃的臉霎時間變得陰黑,看向林雁的眼神像是要把她生吞了一般。
這婚事自然是吹了。
林雁被林大帶回家後沒多久,員外也派人來把之前擡來的聘禮給擡了回去。
林大眼睛膠在越來越遠的聘禮箱子上不肯移開,林雁躲在一邊觀察他,後背一陣發涼。
貪婪入骨的人是不會善罷甘休的。林雁心中逃意愈烈,但現在偷偷跑了好像更危險。林大就等着一個别人都瞧不見的下手機會呢!就算她小心再小心,趁林大不注意跑了,還有更多盯着林家的人不想她跑出去。
算了,以不變應萬變。
林大的妻子早亡,家裡除了女兒林招娣和兒子林光宗,還有他的弟弟林二和弟媳楊氏。
一日風波過去,昏陽西斜,家家戶戶燃起了炊煙。
林雁心跳不止,生怕林家人在飯裡給她下毒。提心吊膽熬到了吃食上桌,她看着桌子上的三副碗筷,突然意識到這裡或許根本就沒有她的飯。
“看什麼看?”林二扯着破鑼嗓子推搡了她一把,說道,“沒一點油水的菜有什麼好看的?你要是沒回來,咱家今晚就吃上肉了!”
說着,他喊了一聲在一旁的楊氏,說道:“你,去把本來打算給狗加餐的早上剩飯盛給她。”
楊氏低眉順眼點頭,轉身取出來一碗菜葉子混白粥端給了林雁。
這樣反倒能證明這些菜是沒有毒,林雁接受良好,端着完走出門蹲在門口準備吃。隻是還沒動口,不知從哪飛來一顆石頭将她手裡的碗給打碎了。
菜葉白粥沾了一身,林雁環顧四周,看到不遠處一個小孩兒,手裡還拿着一個彈弓,她還沒說話,那小孩兒就叉着腰惡聲惡氣開了口:“都怪你!都是你回來了!我才娶不上媳婦的!”
林雁一聽,又氣又樂,心想這小東西挺厲害,還知道娶媳婦。
但仔細一想,瞬間明白,定然是有人在這小孩兒耳邊嚼舌根。
心底正思索,林大從門裡走出來,招呼林光宗進門吃飯,目光落到一旁的林雁,氣不打一處來,踢了她一腳,罵道:“廢物,撿柴撿不到,回來還讓家裡破财,現在又摔壞了家裡的好碗。”
林雁回憶那個碎碗在她手中的遺容,上面分明已經有好幾道裂縫,就算那小子沒有拿石頭砸,它也活不了多久。
不過現在,比起晚飯、比起碗、比起怎麼和林大嗆聲争口氣,她更想全心思考該怎麼逃離這裡。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那處仙境吃的果子的功勞,她滴水未進熬到入了夜,肚子也沒有什麼餓感。
這個家破破爛爛,能住的地方也少,總共兩個屋子,林招娣平時睡在柴房,天冷就在竈邊烤火取暖。
此時,家裡的三個男人都在炕上睡着。林雁在竈邊烤火,楊氏在她對面就着火光穿針引線。
林雁看着楊氏,屬于原主的記憶又一點點在腦袋裡浮現。
楊氏是林二低價從隔壁村娶來的。彼時楊氏已經有了一個相好白生,可惜楊家和白家交惡,楊氏到了婚齡,楊家卻說什麼也不肯把楊氏嫁給白生,正好林二攢了錢要讨媳婦,楊家就把楊氏許給了林二。
現在白生已經成了鎮上的教書先生,至今未娶,有時候看見到鎮上賣針線物件的林招娣,還要問問她楊氏的近況。
思緒被膝上突來的暖意喚回,林雁怔怔看着膝頭的衣裳,擡頭看向楊氏。
楊氏歎息,壓低聲音道:“這些日子,你爹你叔必定會抓着你折騰你,你若是再被趕到山裡去,就穿着這身衣裳,還暖和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