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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四十二話: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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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

盯着他看太久了,我連忙收起了視線說:“沒什麼,我去街上轉轉吧。”

“電?太可怕了,你難道不知道我們是怎麼變成今天這番模樣的嗎?”“如果讓我選是電可怕還是死去的那些冤魂可怕的話,我肯定會選擇電。”“你們是瘋了嗎?就算是恢複電也不是這個時候吧?我們不是還有個怪物沒有解決嗎?連個怪物都沒法搞定,要是AI回來了,我們怎麼可能打得過?”“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現在想得簡單隻是另排一條線路而已,哪個不經意間激活了AI也不知道。”“我?我呢……其實更喜歡現在的生活。有了電的話效率的确會提高,我們的吃穿的确也會更有保障。但……那種生活太快了不是嗎?以前有電的時候我一天要工作十四小時,睡到一半也要被人叫醒。比起來現在這種慢生活更好吧?”

“你們為什麼忽然問起大家對電的意見了?”到廣場上的時候,正在分菜的上官太太問到。

我和她說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從船隊給的發電機圖紙,到去立法會的事。當然我故意沒提西湖小學的密碼鎖。

“如果一定要建立相關的法律的話,也不一定要非要立法會一條路。”她聽完後說,“除了正式的法案,還有行政命令也屬于法律的範疇。”

“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裡也有行業準則,通則之類的規則性命令。作為法律的補充。既然沒有電力使用相關的正式法律,行政機構就有必要先頒布電力使用相關的通則。通則在法律地位上在正式法律之下,隻要不違反相應法律就能作為法規使用。現在立法會沒法及時讨論這類的法律,而又市民有需求的情況下,那市府就得制定相關通則吧?”

原來如此,也就是說張市長可以有權力先制定相關的通則。那還等什麼?我們抓緊時間去找市長吧。

“我支持你哦。”臨走前,上官忽然對我說。

嗯?

“都已經兩年了,我們到現在還在像動物一樣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食物都緊缺更不用說其他作為人尊嚴的事了。現在政府建立後,意味着要分出更多的勞動力,我們必須要有可以利用的能源。雖然AI需要電作為能量,但電和AI是兩樣完全不同的事物,隻有電沒有AI的那一百年可以證明。但普羅大衆可不這麼想,相比遙遠的曆史,他們更熟悉在AI戰争中死去的親人,遠離的故土,子彈的血腥。所以他們才相信關于AI的一切都是邪惡的存在。”

市府一旦重建後,張道長從大家心目中的領導人成為了法定的領導人。這種轉變讓原本很多想做的事可以因為法度而成真,也讓很多事從可以逃避轉為不得不面對。和剛成立的立法會一樣,這裡也亂做一團。除了讨論各種規則,這裡還要負責各種實務。從修複房屋到修整水田,除了各種工作後還有各種市民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找市府。現在都已經無法推脫了。

有了上官太太說的那番話,恢複電力這種事就更有論據。

“對電力制定政策的話,必須千萬小心。有像以前《電業法》《電力保障法》那樣的完善的準則。”

“《電力保障法》?”

“嗯,我們雖然約定在建立新的法律前以以前的法律為基準,但到現在為止我們并沒有什麼以前完整的法律參考。大災難前太過依賴電子檔案,所有的法案現在都找不到了。雖然法律文書作為特别資料在博物館裡留有紙質版,但我們從中文大學倒塌的圖書館裡找來的法典不僅缺紙少頁,而且被水泡過難以辨認。雖然幸存下來的人裡也有法律界人士,但是人畢竟不是AI,憑借記憶複寫出來的法文多有缺漏。我們如果能找到以前的法典,不僅能節省很多工作,還能對現在的很多糾紛作出正确的判斷。”

“還能在其他地方嘗試找到法典嗎?”

“江對岸的麗影工商大學有法學院,大學圖書館裡曾有一套完整的法典。如果能把那套法典帶回來,我們就能根據老法律摹寫新的法律,立法會也能不用再通過重複的法律。不僅能讓市内更快地進入正軌,幾百年來不斷修訂的律文也能讓規則變得更完善。”

也就是說隻要找回以前的法典,不僅能讓之前的法文直接生效,就算是新法律的讨論也不用再排期到三四個月這麼晚。工商大學就在江對岸的未來城最北邊,為了追擊那個怪人,我們之前也不是沒嘗試過渡江。以前麥克思就嘗試過制造竹筏渡江,但竹筏做到一半他就在西邊定居了。現在因為江南城的高層倒塌江水斷流我們也可以通過新出現的河堰去江對岸,除了住在江對岸的那個怪人,沒有其他的障礙。

我和昊對視着交換了眼色,決定就這麼做。

“李作家!”從國賓館出來的時候,有人叫住了我們,是賀奎,“聽說你們要去江對岸取法典,我有東西要送你們。”

他從懷裡取出了一個小包給我們。這是……手電筒?

“那折疊燈籠遇到水就沒法點燃,去那種地方還是這個更好吧?這是博物館藏的上世紀手電筒,用的也是上個世紀的直流電池。不會帶來危險。”

直流電池?上個世紀AI還沒有和電挂上鈎,這不正是電力是安全的證明嗎?

“另外,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在建立自己的實驗室時也學過一些電路知識,可以幫你。”

也是,賀奎不是也帶來過充電锂電池嗎?我們還啟動過無線電。不過情境已經不同,以前沒有政府法度可言,做什麼事都以道德為準,現在卻需要建立真正的人類社會。如此猶豫後,我還是決定先找下法典再說。

“那祝你們一路順利,畢竟那個學校的圖書館大樓還沒有倒塌。”

“你确定嗎?”

“嗯,我在山上向那邊望過。以前也訪問過那所學校,對學校建築有些了解。那個圓頂的建築就是。”

與賀奎道别後,我們就踏上了去江對岸的路。之前沿着露出的河床走到過一半,也觀察過一些到對岸的路。今天的探索沒有再碰上那個怪人,于是格外順利。

和這邊有中華城這樣的仿古景點不同,江對岸的未來城均是密集的高層住宅,那邊比江南城開發更早,這會兒建築老化自然成為了更徹底的人造山。還能前行的就隻有這邊河上遊的綠帶。相比起來,在河灘邊的大學校園靠近綠帶,建築密度沒那麼高,也是我們唯一能進入的地方。

校園裡留存的圓頂建築就隻有那一個文藝複興式的羅馬建築。厚重的石牆抵擋了海嘯的襲擊巍然屹立。我們砸了好久的門才找到入口。進入後,裡面竟然出奇的完好。

雖然一層的書都被水泡爛了,但最高層的專業書庫卻幸免于難,法律類的書籍正躺在标注的那個角落。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聖麗特别都電力保障法》

第一條一款:電力已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生存的必需能源,根據特别都基本法二十五條,“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康樂所需之生活程度,舉凡衣,食,住,醫藥及必要之社會服務均包括在内。”之要求,制定本法。

第三條一款:本法所稱主管機關,都經濟部,在市為市政府,在都直轄區為區政府。

二款之三:主管機關需依照《電業法》組織電力行業生産,調度,管理電力供都民使用。保障電力系統供電安全及穩定。

第九條一款:輸配電業應依調度需求及發電業,自用發電設備之申請,提供必要之輔助服務。

第二十七條三款:輸配電業應以公平,公開原則酌情收費,不得對特定對象有不當之差别待遇。

第二十七條六款:主管機關應負擔民權基本所需電業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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