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柳非總結道:“最後一點,走路的話記得戴耳機哦。”
劉小别不由得為女兒未來的安全皺眉,她覺得孩子她媽這句話說的極不靠譜:“這不對吧?戴耳機走路會分散注意力,很危險的啊。”
柳非斜他一眼:“你一個走路戴耳機的人沒資格說這話。”
劉小别閉嘴:“哦。”
柳非忽然莞爾一笑,因為她記得她和劉小别的初見,就是因為當時他們倆都戴着耳機沉迷于音樂,然後一個上樓一個下樓,正好撞到了一起。兩個人一個倒吸一口氣,一個“哎喲”一聲,然後就這麼認識了。
戴着耳機走路,也許能遇到喜歡的人吧,柳非這麼想。
不是喜歡戴耳機。
而是喜歡你。
劉小别最後也沒弄懂柳非到底在想的什麼,少年隻好拿起她的美年達,示意兩個人該回去了。他揚揚手中那個空着的入耳式耳機,假裝若無其事地說道:“你想聽歌嗎?”
柳非點頭道:“可以,快把耳機呈上來。”
至于什麼寫給未來孩子的信,以後再說吧,反正他們連結婚年齡都還沒到。
兩個人一人一邊耳機地離開了自動販賣機,并肩在微草的大院裡走着,柳非的步子小,劉小别還專門放慢了步子。
柳非忽然問道:“這是什麼歌?”她總覺得這不是劉小别會喜歡的類型,甜膩膩的像是在午後陽光下嚼着口香糖,另一隻手拿着小瓶子吹泡泡,反射出彩虹的光。
劉小别下意識地說道:“喜歡你。”
柳非差點來了個平地摔,還好沒有發生“咚”的一聲,因為她站穩了。
劉小别驚得急忙扶她,見她停下了腳步,他慌張地想要掩飾自己的緊張,最後變成了欲蓋彌彰的解釋:“不是,我說這個歌名叫《喜歡你》。”
柳非擡頭就看到少年染上了一層薄紅的耳朵,她抿唇一笑,然後裝作不知道似的,用取笑的語氣問他:“你居然聽這樣的歌?”
劉小别望天,假裝自己高貴又矜持,是全天下最酷:“怎麼了,不行嗎?”
因為兩個人第一次遇到的時候,劉小别正嚼着口香糖險些咬到舌頭,而柳非手中吹泡泡用的肥皂液被他撞的灑了半瓶,午後陽光下兩個人四目相對,他的耳機裡正好放着這首歌。
恰巧遇到,在機緣巧合剛剛好的時候。
不是喜歡這首歌。
是喜歡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