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元十六年,雲州青縣。
夏末,淅淅瀝瀝的雨下個沒完,煩得人直想跳起來把天戳個窟窿,好讓它幹脆把雨水一氣傾倒個幹淨。
野山因為連綿的雨變得危險,再老練的獵人也不敢在上頭久待。
姜錦披着蓑衣,深一腳淺一腳地往山下走。
山間蜿蜒的小路上留下一串水坑。
她心裡有氣,一腳下去,淤泥腐葉被她踩得咔咔直響,驚得附近樹梢頭避雨的鳥雀紛亂飛走。
已經有一個來月了,姜錦還是很生氣,非常生氣。
她花了不少時間,才讓自己接受了眼前的事實——重活一世,回到了十年前。
按理說,上輩子的結局怎麼看都不甚愉快,病秧子得以重活一世,回到她少時活蹦亂跳的時候,無論如何都應該高興才對。
偏偏姜錦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那句預備待裴臨出征回來再說出口的和離,徹徹底底變成了寄不出去的信、壓在箱底的石頭,堵得她心煩意亂。
姜錦恨不得回到那個夜晚,然後揪住裴臨的衣領,惡狠狠地對他說:“我,姜錦,要和你和離!”
想想都很英姿飒爽啊。
隻是沒人有機會和命運讨價還價。
都說開弓沒有回頭箭,誰又能料到自己還有重走回頭路的時候?
好在漫長的病勢早把姜錦的性子磨鈍了,她自我調适都能力很強,不至于把自己怄死。
既然有了這樣的機緣,她總歸是想要好好過下去的。
如今能跑能跳,還有什麼不滿足?
或許她真的是個薄情寡義的人,又或許聚少離多之下,裴臨的形象本就日漸淡漠。這一個多月來,在姜錦的自制之下,想到他的次數已然越來越少。
除卻還是偶爾會幻想一下,當着他的面把和離說出口該有多爽快。
若是那樣,她也就了無遺憾了。
可是人這輩子,又哪能沒點遺憾呢?
姜錦輕笑一聲,專心緻志走腳下的路。
她的住處離這座叫烏泥山的野山并不遠,山腳下往西走百來步便到了。
姜錦步伐輕快,随意推開了蓬門。
這裡與其說是房子,不如說是一座茅廬,當年收養她的老獵戶姜遊身故之後,她便獨自居于此處。
沒有什麼好偷的,所以幹脆就沒鎖。不過為了防備可能出現的野獸和賊人,姜錦出門回來,總要背着她那把有些鏽了的柴刀在屋内外繞一圈。
陰雨綿綿,天未至傍晚就已經黑透。确認了安危之後,姜錦從袖中摸出火折子,擦亮了微茫的光,再去尋那盞年紀比她還大的舊油燈。
青縣貧寒,無親無傍的孤女更是艱難,有盞油燈已是不易,蠟燭這玩意兒是想也不要想。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驟然回到貧瘠生活的那幾天,姜錦還真有些不适應水要挑柴要擔,夜裡連燈都不舍得多點的日子。
昏黃的燈光照亮了逼仄的堂屋,姜錦半蹲在地上,把還沒死透的灰毛兔子從背簍裡抓出來,熟稔地送它上西天,收拾幹淨好來祭她的五髒廟。
往前數一個月,她憂慮的還是淮西叛亂、長安局勢,而現在,她得擔心的是下一頓飯的着落。
土竈台上放着兩隻陶罐,勉強算得上是炊具,堆久了的柴火在染了潮氣,燒起來有點艱難。
姜錦望着竈膛裡搖曳着的橙黃火焰,怔怔地歎了口氣。
怎麼就回到了這個時候呢?
迷蒙的天氣實在是讓人神思不屬,躍動的火苗在姜錦瞳孔中裂成了兩半,她眼前一花,恍然竟又回想起了前世和裴臨的初遇。
夏末秋初,她進山打獵,走在崎岖的山路間時,一股極其濃重的血腥氣順風襲來。
荒山野嶺裡,這是一種危險的信号,姜錦本能地想要繞開。
可惜她的鼻子一貫很靈,她聞得出,血腥味的來源并非是某種禽獸,而是人。
姜錦發了濫好心,循着風的方向去找那人,心想若是死了就埋一埋,也算她積功德,若是活的……
若是活的,那可麻煩了。
姜錦走了約莫幾十步,在背風的山石後找到了血腥味的來源。
一個大麻煩。
一個看起來也不過十來啷當歲的少年,仰面斜倒在山石後。他的傷勢是肉眼可見的嚴重,最嚴重的傷在大腿上,渾濁的血還在在汩汩地流,身下的泥土都被浸成了暗紅色。
哪怕已經暈厥過去,他也依舊保持着警戒的姿态,一手支在腿上,另一手抵在自己的後腰——那裡有一柄鋒利的、不知沾了誰血的短匕。
得虧姜錦山野長大,見血的經驗豐富,若換了旁人,直接能被被這駭人的景象吓死。
不過,她見的多是野獸的血,傷這麼重的人還是把她驚了一跳。
姜錦垂眸,瞧出這位小郎君身上的衣料一看就非尋常人用得起的,心下便又打起鼓來。
若是遊商的貨郎、抑或其他村的獵戶着了兇獸的道,她救了也就救了,可偏偏眼前這位一看就是為刀劍所傷,救下他隻怕會摻和到是非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