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昭跳下牆頭,摔了個屁股蹲兒。
他原地躺下,生無可戀地盯着這京城瓦舍的一方天地。
擺爛得了!
“珍珠!珍珠!”
有人來尋他。
他歎口氣,一骨碌爬起來,整了整摔散的頭發。
來人是個小厮,叫翠花,腦子缺根弦,跟他關系還不錯。
翠花過來拽他的衣裳,抓住了便不撒手,“珍珠,你莫不是又要逃?上次挨的打還不夠麼?”
許昭皺眉,抽回自己的胳膊,“别叫我珍珠。”
翠花張張嘴,“好的,珍珠。”
許昭:……
有時候真想敲開這小子的腦殼,瞧瞧裡頭是玉米糊糊還是黍米糊糊。
他歎口氣,笨拙地用簪子在發頂盤了個松松的髻:“得了,尋我做甚?”
翠花歪頭看着許昭的動作,表情中滿是一言難盡,“管事尋你,說今兒午後,年王爺要來選個小寵物,讓你幫着收拾前廳。”
許昭一驚,“年王爺?年牧歸?”
翠花蹦起來想捂他的嘴,要不是許昭反應快閃開,險些被他抽了一巴掌,“王爺名諱豈是我等可呼的,叫人聽見禀告了他,是要挨闆子的。”
許昭嗤笑一聲,是了,書裡那個權勢滔天的攝政王年牧歸,什麼事兒做不出來。
也不知道瓦舍哪個小倌這麼倒黴,能被他看上。
許昭是穿書來的。
他穿越過來的時候,身上插着一根羽箭。
荒郊野嶺的,旁邊是個破廟,許昭很自然地爬過去藏起來,突然驚覺,自己是穿越進小說裡了。
這箭,這黑乎乎的打扮,這副慘樣子,許昭瞬間就确定了自己的身份——本書男主!
不得不說,自己穿書運還是很好的,标準的美強慘大男主,前期運籌帷幄,後期幹爆大反派攝政王,順便坐擁美人後宮,享盡極樂。
許昭捂着傷口,笑得像個傻子。
這一笑,把同樣藏身破廟的另一人驚動了。
“誰?”
那人不說話。
許昭扒拉開稻草,看見個比他傷得還慘的男子,大概也就一息尚存。
大膽,竟然比男主還慘!
心軟軟的許昭帶傷爬過去,給他紮緊傷口,又喂了點水。
夜裡寒冷,那人抖若篩糠,許昭迷迷糊糊間,把人抱進懷裡,互相依偎着取暖。
第二日醒來,那人已經走了,許昭走出破廟,開啟自己的男主之路。
誰知,有了男主命,沒有男主的本事。
也不知道書裡的人是不是不吃飯都能一個打十個,反正許昭不行,跑去酒館吃霸王餐,被老闆扣下,送進了老闆娘開的瓦舍裡。
“你叫什麼?”老闆娘看見他,眼睛都放光。
”許昭。”他說。
“瞧你細皮嫩肉的,以後就叫珍珠吧,”老闆娘甩甩巾帕,“明晚安排場宴席,這妙人的破瓜之夜,可有好些官老爺搶呢。”
破瓜?
官老爺?
許昭連連搖頭,“不!我出身良家,年年三好,小學還是衛生大隊長,絕對不能做鴨!”
不得不說,男主就是男主,光環一閃,許昭這瓜到底還是沒破成。
作為一個繁榮富庶的朝代,對戶籍要求很嚴格,許昭也不知道哪塊石頭裡蹦出來的,竟然沒有戶籍憑證,在這樣一個三證齊全的正規瓦舍,自然不能挂牌接客。
老闆娘氣得牙癢癢,看他那身武裝打扮,安排他做了瓦舍打手。
就這樣,許昭成為了一名光榮的護鴨使者。
“你倆又偷懶是不是?”瓦舍的曾管事罵罵咧咧地過來,“前廳都忙成什麼樣了,還在這磨蹭,想挨闆子不成?”
翠花趕緊低頭,“不想!”
翠花也是老闆娘給取的花名,其實是個一米七的小夥子,别處逃難過來的,腦子缺根筋,在瓦舍打雜,成天跟着許昭混。
“那還不趕緊去!”曾管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
看見許昭,曾管事就氣不打一處來,“你這樣的姿色,當打手真是浪費,若有籍契,早就是頭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