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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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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六,二叔結婚。

老林家的親戚都來了,連着奶奶娘家也來了不少人,奶奶的媽媽,琳琳該叫太姥姥的,也來了。在農村,鄉裡鄉親的都認識,十之八|九還能挂上親戚,于是幾乎整個村都來了,把老林家裡裡外外都給擠得滿滿的。

這天人多,大人不敢讓琳琳看那麼多孩子了,萬一看不住走丢了就麻煩了,于是派小姑來看孩子。

一大早,敲鑼打鼓的,熱鬧非常。琳琳現在五感極為敏感,在這樣的環境中特别難受。

人的聽覺,在出生時最好,後來,随着聲音對聽覺的破壞,聽覺是逐漸降低的,修行的過程中,各個器官慢慢恢複到最好的狀态,琳琳幼兒便開始修行,難度要小了不少,保持為主,但是,對這樣的環境還是要盡力避開的。

見衆人都忙着看熱鬧,小孩子也有姑姑看着,琳琳便悄悄閃身,今兒人多,琳琳也不敢随便消失進去洞府,便從院子的側門去了後院。後院是養雞養豬的地兒,還長了不少雜草,大人都不讓小孩子過去玩的,還經常吓唬小孩說裡面有長蟲(蛇)咬人什麼的,但是琳琳自修行後,也偷溜進來不少次,還真沒見過蛇。對此,琳琳深表遺憾,結果被赤焰鄙視“葉公好龍”!琳琳反駁:“才沒有,上次我以為那小龍是條蛇,還專門撿回來給你看來着。”

琳琳不說還好,一說赤焰就來氣,那小龍睡了這麼久還沒醒過來,不會就此嗝屁了吧?要是龍族把這事賴在自己身上可怎麼好?但是要是醒了,更難辦,萬一那小龍是别人養的,或是簽了伴生契、死契什麼的怎麼辦?赤焰怒道:“在後院也不能幹别的!還不好好練功!”

雜草林立,是個練輕功的好地方啊!

等到了中午,還沒來得及換衣服的琳琳被大人找到的時候,身上的衣服已經髒得透透的了!被老媽訓了一頓。琳琳也委屈啊,您要是晚點來,我換件衣服不就好了!

婚禮結束之後,奶奶留太姥姥住幾天,也好多孝順孝順老人,太姥姥也想着幫着奶奶看看孩子什麼的,就留下了。太姥姥年紀大了,裹着小腳,走路都要有拐棍兒的,哪個敢讓她看孩子啊。

到了初七,單位都開始上班了。其實,像老爸這樣的單位,早就開始上班了,老爸是營業室班長,基本天天都要去值班,老媽值班要比老爸少一點,但是兩口子的房間給老二做了新房,太奶奶來了之後,二叔以前的房間給太奶奶和奶奶住,琳琳媽媽和小姑子擠,老爸和小叔擠,着實不舒服,因此,除了過大年那兩天,老媽都是同老爸回縣裡家屬院住的。琳琳本來是應該早點回武術隊的,但是媽媽擔心璐璐太皮,家裡剛辦了喜事兒,肯定也是天天不得閑,就把琳琳留了下來,沒事兒也能幫大人看看孩子。于是琳琳又過起了孩子王的日子。

剛進門的新媳婦很勤快,二嬸的媽媽是南方人,做菜講究精緻,二嬸也頗得真傳,旁的不說,單說那菠菜,不用煮,用熱水過一遍,再澆上燒好的油,就是一道香噴噴的菜。琳琳媽媽的廚藝也好,但是是普通的北方菜,于是,二嬸的南方菜迅速以其新穎精緻得到了大家的好感。

奶奶本來就對媽媽的出身頗有看法,覺得大兒媳婦家有錢,自家就好像矮了人家一頭,再者當初給那麼多嫁妝未必就不是顯擺的意思,二媳婦來了之後,家裡的嫁妝不多,人家娘家很通情達理的說,孩子兩口子是要住縣城的,到時候單位分了房子,他們家直接給買些家具擺新房裡,至于結婚的時候,按着村裡其他的新媳婦一樣的标準曬曬嫁妝就成。

這話說奶奶心裡頭去了,哪個當媽的不疼孩子,看看人家二媳婦娘家辦的事兒,既體面又顧念了小兩口以後的日子。其實奶奶也不想想,大兒子結婚的時候家裡窮,大兒媳婦娘家一看,這家裡什麼都沒有,多添了些嫁妝除了疼閨女,未必沒有幫襯幫襯親家的意思。

人心都是偏的,奶奶一喜歡,就少不得多出去買些新衣裳新首飾什麼的給二兒媳婦。

媽媽回來的時候,小姑偷偷和媽媽抱怨了幾句,說娘有了媳婦就忘了閨女了,還說起來當時大哥辦喜事兒的時候,她還上小學,又問當時奶奶給媽媽買了什麼雲雲,媽媽的臉色當時就有些不好。當年嫁來的時候就知道這家裡境況不好,聘禮隻有幾身衣服和兩三件薄薄的銀首飾罷了,跟現在二兒媳婦根本沒法比。

琳琳聽了這話愣了半天才反應過來,她隐約記起來媽媽和奶奶因為奶奶偏心二嬸兒吵過架呢,原來就是因為這回。雖然知道媽媽不會在二叔二嬸面前發作,但是和奶奶吵架總是不好,琳琳想了想,從洞府掏出當時在京城買的金心項鍊,放好了在盒子裡,待媽媽一個人的時候,拿出來送給媽媽,反正媽媽身份證上的生日快到了,就說自己用稿費給媽媽買的生日禮物。

看到金心項鍊,媽媽大驚,忙問閨女哪裡弄來的?琳琳得意地:“媽,你别嫌小啊,我稿費就夠買這麼大的鍊子了,等我以後稿費掙多了,再給你買更大的。”

媽媽眼圈兒紅了,嘴上卻斥到:“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會過日子?這麼重的金鍊子得多少錢啊?哪兒買的?聽話,回來咱去把鍊子退了!”

琳琳就知道媽媽會這麼說:“咱們在京城玩兒的時候我趁你跟爸爸不注意,偷偷買的。這麼大老遠,來回一趟也抵上一個金鍊子了,就别退了。”

媽媽戳戳琳琳的腦門:“你這孩子,以後可别這樣了!你掙了多少稿費了?回來給媽媽說說,媽媽給你攢起來,擱你自己那兒都給你瞎買東西了!”

琳琳苦着臉:“媽,我自己掙的錢當然要自己作主!等上了初中,我自己的學費都能自己掙出來,你就别管了!”

媽媽好說歹說,琳琳堅決不交出财政大權。稿費雖是小數,如果上交,以後自己花錢買東西就不好交代了!

晚上,媽媽跟爸爸一說,爸爸還擔心閨女是不是學壞了,現在金子五十塊錢一克,一個金心鍊子少說也有七八克,這可是四五百塊錢呢!這兩年閨女的稿費每次也就五塊十塊的,加起來有這麼多了麼?倆口子忙把自家的存折翻出來,松了口氣,沒少啊?但是還是不放心,後面的兩個月都過得提心吊膽的,就怕哪家說丢了存折。兩個月後,數了數閨女拿稿費的次數,約莫着每個月都有四五回,有十塊的,有五塊的,一個月按三十塊錢算,一年三百六十塊,現在閨女三年級,一年半差不多就掙出來了。兩口子這才放心。但是兩口子又喜又愁,喜的是,這孩子現在掙得就快趕上大人的工資,愁的是,這孩子堅決不把錢交給大人保管,有了錢不會學壞吧?

唉,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不過,因為擔心閨女,媽媽倒是忘記奶奶偏心二嬸的事兒了。閨女買的金心項鍊比奶奶買給二嬸的值錢多了,孩子孝順又出息,還計較旁的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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