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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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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沒有惹是生非,但光是不着家,玩失蹤,就已經是‘逆子’了。

孟修遠作為林昭的表哥,又從小一起長大,隻得頂着姨母的壓力四處找他,找了好一陣沒有下落,就看到那本書了,一看,是林昭的手筆,再一問,出自霁月書坊,這才找了過去,當時他剛替林昭挨了罵,正在氣頭上。

然而張棄全然察覺不到孟修遠的‘失禮’,跟她遇到過的‘失禮’來看,孟修遠上回的态度,頂多隻是達官貴人的常态罷了,是算不上冒犯的。

他這親自來解釋,倒是讓她受寵若驚了,兩廂一番客氣,孟修遠一口氣買了好些書本,正結了賬要走,就聽見從後院裡隐約傳來論道的聲音,說的是“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

張棄心想,狗生下來還有不同花色呢,人不也一樣嗎,自然是善惡都有,一口咬定都是大善人,那是糊弄鬼,一口咬定都是惡人,那是冤枉好人,這有什麼論頭。

她沒有興趣,但孟修遠倒是感興趣的樣子,張棄便引他進去了,屋裡有屏風,雖然不是好物什,卻能擋住視線,将宋知二人同另外一桌隔開來,孟修遠到另外一桌坐下,張棄默認上了茶水果幹,此時不坑,更待何時!

她又想在雅室裡添一個書櫃了,裡頭擺上熱門的書,好!

她轉頭出去侯着了,也不走遠,和孟修遠的兩個仆人大眼瞪小眼,張棄摸摸鼻子,開始假模假樣地整理積貨,她現在倒想聽聽這二人能論出個什麼花來了。

很快,他們就結束了這個話題,恐怕自己也認為此論十分無趣,洪春翻了兩頁書本,忽然說:“唉,我竟不知讀書為何了。”

“何出此言?”宋知讀書,自然是為了當官,且要當好官、父母官,天下哪個讀書人不是這樣的志向?

“龐子顯,你也聽說了吧,這樣的人竟也能成為一縣之令,州府那幫人,連這麼大的動靜都沒察覺出來,可見都是米蟲!且不論天下,就論京城,多少你我這般滿腔熱忱的學子,你我還年輕,也暫且不論,其他人呢?你見過的,在這個位置上蹉跎一輩子都沒有出頭日,可偏偏有人如龐子顯,平庸無能卻能坐高堂,偏讓這種人上去禍害百姓!”

洪春憤憤,隻恨不能親手剁了龐子顯這類人。

宋知沉默半晌,說:“你不要想歪了,何必将自己同龐賊相提并論,他隻是臭味相投,恰好得了那位的青眼,至于州府的人,陛下斷不會放縱他們的。切記,你我讀書,是為明事理,承聖人訓,要為百姓請命,倘若将來有機會能夠施展拳腳,也不要将自己從百姓裡摘出去,就算一生不得志,沒有那一身官袍,我也是要為百姓做事的,教書,農耕,哪一樣不好?不是非得那一條路的,不要心生怨念,容易鑽牛角尖。”

洪春輕歎出一口氣:“是我氣急了。”

張棄心想,宋郎君,你的機會要來了呀。

果然,孟修遠過去了,他說:“方才不小心聽了二位的談話,失禮了,但孟某深以為然,不知可否與二位同桌而論?”

宋知見此人衣着華貴,以為是哪家富商,還沒敢把他和朝廷挂鈎,于是起身行禮,洪春也一樣,他們很歡迎。

很好,這筆賬,也記孟修遠頭上了,張棄給他們上了同樣的茶和果幹,又有私心,多抓了兩把,滿得快要溢出來,孟修遠是不屑于吃這些東西的,宋知和洪春就不一定了,可不得趁機讓他們多吃點。上茶這事倒不是她主動的,是孟修遠的仆人示意。

洪春說:“小郎君,我們沒要這個。”

張棄讓他放心吃:“孟郎君點的。”

“這怎麼好意思…”洪春要推搡,孟修遠說:“不要客氣,既然同桌,就是緣分。”

張棄正要撤回門口,宋知不知道抽起什麼風來,對孟修遠介紹起張棄:“甄小郎君是個很良善的人,我家境貧寒,他向來對我多有照顧。”

張棄一頓,想來宋知是悟到孟修遠的身份不凡了,想借孟來報答她的“試讀本”之恩,可惜他顯然是不擅長此道的,顯得格外僵硬尴尬。

洪春一時摸不着頭腦,轉頭看看宋知,再看看張棄,張棄笑說:“我不過為東家辦事,宋郎君才當真良善,常常幫我很多。”

孟修遠這種場面見多了,看兩人這架勢,是要‘互相成就’,于是喝了口茶,嘴裡淡淡的,沒什麼滋味。

張棄腳底抹油,跑了。在達官貴人面前露臉,對她來說不是好事。

這回不再偷聽,因為她的積貨理完了,在櫃台後隻能偶爾聽見幾個字,并湊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

賀微氣鼓鼓地來了,嘴巴一癟,能往上挂三個油壺。

張棄先對她指了指裡頭:“有貴客。”

賀微略微消了氣,什麼也不能比錢重要,她探腦袋看了一眼,看見兩個像模像樣的仆從,轉頭小聲問張棄:“這是什麼來頭?”

張棄搖頭:“不知道,别招惹的好。微姐,你怎麼生着氣來的?”

“我本來要找你說事,路上看見一個男人,長得像癞蛤蟆,滿口黃牙渾身臭氣,隔着三條街的狗都能被熏死,這種人,當街調戲良家少女!滿嘴噴糞,好像把屎門和嘴本末倒置了,追着她跑,要娶人家回去做妾!”

“然後呢?”

“小娘子要跑,他竟敢伸手抓她!還說她是欲擒故縱,說她戴的桃紅色頭花就是上街勾引男人來了。我去幫她,那隻癞蛤蟆竟想把我一起帶走,也不看看我是誰。”

“他碰你了?”張棄開始琢磨殺豬的手法,雖然她沒在屠夫手底下跑過腿,卻也是見過殺豬的。

“沒有,萬叔在呢,一聽萬叔要報官,他便說‘開個玩笑罷了,竟還當真了。’賊眉鼠眼的,他還上下打量我!二郎,我氣不過,越想越氣!就不該聽萬叔的選擇息事甯人,該把它眼珠子摳出來踩爛的!過後我問那位娘子,人家比我還小了三個月呢!被氣得直哭。”

張棄默聲,這種事情她也遇到過,可恨的是,就算報官,也不能把它怎麼樣。

“下回再有這種事情,你不要逞強,有些鬼怪會咬人的。”張棄說,她冷靜下來,如今在皇城腳下,想動手,也難了,要是為這種畜牲而被定了罪,那她是死也不會瞑目的。可不收拾,能怎麼辦呢?上頭不管,隻能底下人躲着走了。

“可我咽不下這口氣!”

“他除了長得像癞蛤蟆,你還記得的其他嗎?身高,穿着,口音之類的,可知道它的身份?”當不成屠戶,套頭打一頓她還是能辦到的。

賀微回憶了一遍,決定回去讓人找,找到了要把他扒光了扔河裡!

“好啦,你找我原是要說什麼事情的?”

賀微這才想起正事來:“過幾天我辦及笄禮,你來家裡過。”

“好!”

明日張棄本該休假,原本她沒打算休,可賀微及笄,就不得不休了。

天色已經不早,賀微再呆了會兒就離開了,張棄轉頭看向後院,那裡似乎還沒有要結束的意思,于是她去添茶水。

一進去,便見洪春一把鼻涕一把淚,其餘兩人正在勸,張棄低頭看了看手上的水壺,心想這也不是酒啊,怎麼開始醉了?她好奇得要死,但又不能問,隻得添了茶水再跑出去,同門口的仆人一換眼神,兩廂會意,其中一位仆人低聲說:“說到偏遠之地百姓的苦難之處,便想起他親娘來了。”

張棄哦了一聲,這洪春,真是性情中人,赤子之心啊。

又過了好一陣,街面上開始陸續點燈,張棄也點上了,孟修遠才從裡頭出來,結賬時多給了許多小費,還多往櫃台上存了錢,說以後洪宋二人來買書,就用這筆錢買,雖然不多,但足夠用了。

孟修遠,是個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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