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五斤一文錢。
牛能拉的量有限,貨重就隻能少拉人。且牛不能太累,趕牛車的每天也就來回兩趟,拉的人也有限,因此要價也高。
按着距離,坐牛車從鎮上到小柳村一人八文。
沈回給淩星說完,低頭問他,“我力氣大,即便是背你再加百斤的面粉也覺輕松,哥夫還要花錢坐牛車嗎?”
淩星先是驚訝沈回的大力,然後心裡算了一下帳,最終搖頭。
坐牛車花的太多,還是省下這些能省的錢吧。
糧鋪裡面空間挺大,地上擺着一排又一排的大木桶,裡面裝着不同的糧食。
淩星直奔面粉區域,他沒有買百斤,壓根沒錢買那麼多。
賠的銀子也就二兩,一百斤的面粉就全花完了。淩星不想把銀子都花在這上,後面要是有點什麼事,手裡都拿不出銀子來。
他還是隻買了二十斤的好面粉,花去四百文。這樣的話雖然每天要來買一趟,但反正也都來鎮上,也算方便。
錢數好送出去的時候,淩星隻有一個念頭。
這裡還真是賺的少花的多啊,這錢也太難賺了些。
東西全都買好,淩星空着手跟在背着竹背簍的沈回身後。
他腳上的草鞋不跟腳,是沈還以前穿的。他那雙草鞋昨天砸出去後,沒能及時撿回來。
徐有芳把人背回家躺着才發現淩星鞋子不見了,再回去找哪裡還能找到啊。
誰看着了撿了就是誰家的。
加上鞋跟被踩在腳下,防止磨損腳後跟,因此走的有些慢不說,鞋子拖地的聲音也有些重。
“哥夫在這等我一下。”
沈回讓淩星坐在茶攤,給攤主掏了兩文買茶水。
不等淩星問他去哪,人就快步離開。
離茶攤的一條街外,有一家賣鞋履的鋪子。
裡面布鞋,繡花鞋,無跟履,布靴,皮靴應有盡有。
鞋履鋪子的夥計沒有因為沈回衣着破舊而有所怠慢,他笑臉相迎,詢問着沈回需要什麼。
“要雙布鞋。”
夥計知道需求後,帶着沈回到布鞋的區域,“這種布鞋一雙五十文,鞋底子是千層底,耐穿不易壞。邊上這種貴五文,腳後跟和鞋子頂部内裡另縫了軟絨布,防止磨腳,且更耐穿。”
“要五十五文的。”
夥計笑道:“好的,請問要多大的碼?顔色又需要什麼樣的?”
沈回不知在想什麼,沉默片刻後,他伸出左手,右手指間對着左手掌心和手腕處比劃。
“這樣的碼數就可以,黑色。”
知道鞋碼和顔色的夥計去倉庫找鞋子,回來後把鞋遞給沈回檢查。
沈回用手量一下尺碼沒問題,從他那破舊的荷包裡掏錢給了夥計,拿着布鞋離開。
回去的時候,淩星的茶也喝完了。
茶攤可以續茶,淩星看到沈回,見他額頭有汗,氣息也有些亂,估摸着是跑回來的。
便問他要不要喝茶,可以再續。
沈回看一眼淩星手邊空掉的茶碗,又看淩星,見他面容沒有任何的異樣,神色坦誠,便對茶攤攤主說了再續一碗。
他是有些口渴,回去還有一段路,還是先喝點水比較好。
續的茶水,隻能是之前的碗。另起一碗,要再給兩文。
沈回端着淩星喝過的茶碗,也不顧茶水是否燙口,直接一飲而盡。
喝完茶,二人離開茶攤。
出城門的時候沒看到許七,估計是帶人去攤位了。
又到無人的小路,沈回把竹筐換到淩星的背上,将他身上的褂子罩在淩星頭上,背着人大步回家去。
路上淩星一直在與沈回說話,問他關于村子裡的事情,着重問了方家。
他昨天以為方家多了不得,叫家裡人如此忌憚。結果聽沈回說完,才明白也就方秀霞嫁的好,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不得不說方秀霞的命是真好,她年輕時在村子裡容貌是數一數二的。
若沒有那駭人的脾性和嘴,那真是沒得挑。
方家子嗣衆多,都還小的時候養起來是費勁。
但随着女子哥兒到了年歲出嫁,家裡靠着他們的彩禮錢慢慢的積攢出一筆财富。
有一年糧鋪的小管事帶着夥計來收糧食,突逢大雨,正巧收到了方家,就在他家躲雨。
沒兩天,那糧鋪的小管事就找媒婆去方家提親,說要求娶方秀霞。
這還是小柳村第一個嫁去鎮上過好日子的,嫁的人還是糧鋪的管事,在村民眼裡,這簡直就是嫁到天上享福去了一樣。
後來小管事成了糧鋪掌櫃,方家在小柳村的地位也因此變高。
那趙家看在方秀霞生兒育女的份上,也願意拉扯一把嶽家,方家的長子和次子,現在也都在糧鋪做活。
方家這兩年也越來越富。
淩星聽完,歎了一口氣。
沈回忍着耳邊陌生的溫熱,問道:“怎麼了?”
“沒什麼,隻是覺得地位壓人。”
方家說到底也隻是尋常百姓家,不過是比其他的村民們日子過的好一點。
但僅僅是這樣,也足夠壓小柳村所有人一頭,逼的人喘不過氣。
沈回垂下眼眸,“嗯,不過不必多畏懼方家,趙凡隻是糧鋪掌櫃,給别人幹活的。他們再來找麻煩,直接打出去便是。糧食他們不收,我背去縣裡也一樣賣。”
淩星被沈回的話引回心緒,“那麼多的糧食背去縣裡,二弟是想累死自己不成?”
“我以為哥夫會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淩星搖頭,“二弟,人善被人欺,越弱小越不能展露自己的膽怯。”
沈回一副受教模樣,點點頭問他:“哥夫明理,讀過書?”
想到自己雖然大一下半年休學,但肯定也算讀過書的,原身也有讀書開蒙的記憶,淩星嗯了一聲,“是啊,聽你大哥說你小時候也念過幾年書,都學了什麼?”
然後淩星就聽沈回像報菜名貫口一樣的,報了一堆的書名。
“你那麼小的年紀,竟然看過這麼多書!”淩星有些驚訝。
沈回聲音低沉又平靜,“自幼記憶便好,書看幾遍就能如數記得。因此,慢慢的看的便多了些。”
這話聽的淩星有些羨慕,他要是有這樣的好記性,肯定能考個更好的大學。
快到家時,沈回突然道:“背簍裡有雙布鞋是買給哥夫的,哥夫别叫娘他們知道是我買的。”
淩星一愣,“怎麼給我買鞋了?”
說完後又道:“哪能花你的錢,多少錢我給你。”
“是我給哥夫買,沒道理叫哥夫掏錢。”沈回拒絕道。
“你哪有什麼錢用……”
快要到家,沈回隻能先打斷淩星,“哥夫無需擔憂我銀錢不夠花用,昨天上山,在深山裡挖到些草藥,順便賣給鄰村的大夫,我這的銀錢足用。”
淩星是真不好意思收下布鞋,沈回似乎感受到淩星的糾結,又開口說:“大哥托我照顧哥夫,我做這些是為了大哥,哥夫不必有心理負擔,收下就好。”
聞言,淩星心中默默感謝一遍沈還,替他想的面面俱到。但也很奇怪沈回竟然如此的聽話。
他看起來不像是那種會乖乖聽話的人。
淩星不再推拒布鞋,而是問出心中疑惑,“二弟,你為何那麼聽你大哥的話?”
沈回道:“大哥救過我的命,三次。”
到家了,沈回沒有繼續說下去,淩星知道他不想說,也沒有再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