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符回府後,熱鬧的廬州城還未完全蘇醒。
晨光微熹,路上還沒幾個行人,隻有三兩家朝食攤支了起來。
稀薄的晨霧裡,慢慢升起幾縷炊煙,在鍋勺的碰撞聲中,冷清的街道上終于有了幾分人氣。
兩人經過時,手上忙碌着的人都不自覺的停下來,驚豔于那個綽約多姿的少女,在愣神幾秒後驚訝的把目光落在她和追命交握的手上。
十指相扣,這實在是最直白的表達,但更直白的是少女臉頰無言的羞紅,像初生的煙雨海棠花,這樣灼灼貌美的二八少女竟然會愛上一個落拓潦倒的中年漢子,實在讓人不解。
世人總是先敬羅衣後敬人,先敬皮囊後敬魂。
這胡子拉碴的中年落魄男人,既沒有如何出色的皮囊,穿着打扮更是不修邊幅,不老實的穿着件半開的單衫,腰間别着個酒葫蘆,一身潦草。
沒有一個人不在心裡暗暗搖頭,這樣漂亮嬌嫩的小姑娘竟被這樣一個潦倒漢子騙到手去了。
果然還是年紀太小。
那些眼神不算隐晦,好在追命實在是個不在乎别人怎麼看他的人,他早已看破世事,最豁達不過了。
他沒有一絲不自在,淡然處之,要他說,如今能讓他在乎怎麼看他怎麼想他的,隻有眉心有一點朱砂痣的小姑娘了。
至于桑菀,她更是不會在意,隻有她知道,這個看似潦倒的男人有着世人沒有的珍貴品質,這些遠不是俊美容貌、華麗羅衣、無邊權勢能比拟的。
當一個人隻會用這些去揣度衡量他人的時候,他們已經喪失了看見更寶貴更稀有的靈魂的能力。
走到街角時,一家熟悉的馄饨攤已經支起來了。
桑菀和追命對視一眼,剛相遇的時候,他們就是在這裡吃了一碗荠菜鮮肉馄饨。
追命挑眉,無須她說,就領着她坐到了第一次來吃時的位子。
上一次他們是面對面坐着的,這一次因着小姑娘黏黏糊糊的勁兒,是緊靠着坐的。
追命解下腰間的酒葫蘆放在桌上,朝對着竈頭忙活的攤主喊一聲,照例要了兩碗芥菜鮮肉馄饨。
攤主應了一聲,就開始麻利的擀皮剁餡。這時辰太早,要吃上新鮮的第一碗馄饨,得等上好一會兒。
在冷清的早市裡等待一碗要姗姗來遲的早食,一定是百無聊賴的,但是身側有了讓你滿心滿眼都是對方的人,一切都顯出幾分歲月靜好的脈脈溫情來。
追命看向甜滋滋的撐着頭看他的小姑娘,一面笑着,一面問道:“某個小姑娘,願意和我一起回汴京嗎?”
他笑問着,卻不像是問句,因為他早已猜到答案。
果然,桑菀的眼睛笑的更彎了,抓緊他的手,歡喜的說:“我當然要去,難道你還想把我抛下不成?”
追命拔掉葫蘆的軟塞,仰脖子喝了兩口酒,隻覺得心裡從沒這麼暢快過。他笑着,形容還是不修邊幅的樣子,可是眉宇間那種深心的寂寥已經淡了,顯得他那雙充滿笑意的眼睛更加明亮起來。
他說:“追命怎麼敢把你丢下?”
說完,他想起世叔和自己的三個師兄弟,笑道:“我帶你見見我的三個師兄弟,我們幾個情同手足。不過他們見到你,想必也會吃驚。”
他灑脫一笑,雖然這樣說,但他知道無論世叔還是三個兄弟一定真心為他高興,特别是世叔。他已經三十多了,要是沒遇到小姑娘,恐怕就要孤獨終老了。
想到這裡,這個總是笑看風雲、豁達潇灑的男人竟然也忍不住産生幾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惆怅。
但是追命沒有再想下去,他不是會自哀自怨的人,能夠遇見就已經是最大的幸運。
他們的相遇,是兩個世界的碰撞,或許幾千年幾萬年都遇不上,可是宿命的,他們卻相遇、相愛了。
追命的命實在算不上好,除了碰上諸葛正我和自己的師兄弟,隻這一次,他覺得自己的命也終于有物可追。
桑菀沒有那麼多感悟,她的年紀還太小了,對她而言,隻是在最好的年紀裡遇到了一個她愛的、也值得她去愛的人。
她眼睫上下撲閃着,心裡的期待鼓漲着,小聲問他,“崔略商,那你準備怎麼介紹我呀?”
追命沒想到她問的這樣直接,破天荒的有點不自在,裝模作樣的咕噜喝了口酒,“當然是該怎麼介紹就怎麼介紹。”
桑菀有點開心,又有點不滿意,輕哼一聲,“崔略商,你要是說的我不滿意,我就……”
她的聲音拉的很長,搖頭晃腦的樣子可愛的不行,追命笑出聲,笑嘻嘻道:“菀菀就要處置我?”
這是他第一次叫她小字,不是在多特殊的場景裡,多浪漫的句式裡,隻是平常的拌嘴中随口就将這份親昵播撒出去,就像灌滿了酒液的罐子悄悄滿的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