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虎符慈情憂心遊子,領欽差疑案難當訟師。(三)
身着龍袍的姐姐坐在垂拱殿上面,她身着那件官服站在堂下。
太和皇帝手裡拿着唐王呈來的奏折仔細端詳着,良久開口:“斡旋受賄?”
堂下的幼妹點點頭。
太和:“這就是你的觀點?”
唐王:“不論哪朝哪代,貪腐、受賄之事在官員之中都是層出不窮,屢禁不止。
近些年來,皇姐勤政,已然捉捕不少罪臣,母皇更是要求京中一品官員需要公開收入和支出,但是民間向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往往罪贓不會自己收容,而是經他人之手收入。滋生了許多收賄受賄的掮客。
更有甚者,上位者收錢,命令下位者使用下位者的權力辦事。還有,下位者收了錢财,上位者去用上位者的權力辦事。待到上位者需要花銷時,便責令下位者花錢,把東西送到自己手裡。
如此規避。依照臣妹之見,倘若因為其受賄行為與律例中有所不同,而不定罪,實在不妥。此種行為,應為受賄罪的例外,即斡旋受賄!”
說罷,又叙述了一遍升堂之事。
又兩日,太和皇帝谕旨下判太子河書院一案,周娘子徒刑三十年,杖三十。遼陽府府尹,死刑。餘者不贅述。
當時在上朝的唐王,手持笏闆,低頭輕輕地笑。所幸天理昭彰。一切有報。有此為例,想來日後不敢再有人在科舉之事上弄虛作假。
宋玉在後頭插科打诨,想着為何還不散場,永平坊的包子隻怕是要下市了。
太和皇帝:“唐王。”
衍望:“臣在。”
太和皇帝:“你在民間行走,朕在宮中甚是揪心。但,若不遊曆,也是有傷規制。更不能早日入朝堂輔佐于朕。今日,特賜虎符一對。”
聽見虎符二字,底下的大臣議論紛紛。
太和皇帝:“這虎符,不同于沙場所用的虎符。拿上來!”
齊宣儀捧着一個托盤,見托盤内,是極為小巧的一對虎符,隻有指尖大小,且都栓了紅繩。
太和皇帝:“這對虎符為你特制,因小巧,你戴起來也方便。一個給你做成耳墜,長配左耳。另一個做成項墜,必須日日佩戴。
你在京中時,兩個都需要戴。等到出門遊曆時,要隐姓埋名,便将耳墜那隻剪掉,留于王府。若是在民間受到私刑、險阻,可于危難之時,向當地府衙出市,可調動官府,和府衙兵力。齊宣儀,拟聖旨,宣讀與各州府,衆愛卿亦聽令。”
衆臣子:“臣聽令!”
太和皇帝:“朕還有一事。聽聞你的奏疏,是有門客指導?”
唐王:“是。”
太和皇帝:“京城訟師宋玉清。”
宋玉清:“草民在。”
太和皇帝:“聽聞你母親,也在朝中任職?”
宋玉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