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資深乞丐,容景成對于危險的感知力自然很敏銳,所以當那頭狼盯上自己的那一刻,他的脊背就條件反射般地開始發涼。
“快上來!”墨喆蹲下身,催促道。
容景成不敢耽擱片刻,手腳并用地爬上了墨喆的背,跟着他一起往祠堂的方向迅速移動。
墨喆一邊跑一邊同他說,“待會我一靠近狼群,就會去襲擊狼王,你趁着混亂抓準時機放了我弟,然後直接和他一起跑,不要管我!我弟弟很好認,他的皮毛和我一樣是白色的,很顯眼。”
“那你怎麼辦?”容景成趴在墨喆的背上,努力忍着由颠簸而引起的反胃,幸好,腎上腺素的飙升讓他壓制了胃部的不适。
“不要多管閑事!”
墨喆的聲音很冷靜,沒有什麼感情,但落進容景成的耳朵裡,卻多了幾分嗔怪的意味。
但當他們距離狼群隻有幾步的時候,墨喆又恩賜般地給了容景成一個解釋,不知道是在安撫他,還是在向他炫耀。
“我連鬼王都能挑戰,還怕區區一頭狼王嗎?”
容景成撇了撇嘴,忍住翻白眼的沖動,無奈應道,“行,你可真厲害。”
他明白墨喆這個計劃的用意,一旦狼王受到了威脅,整個狼群都會陷入恐慌,而此刻負責下命令的狼王又無暇指揮,他就有機會能放出墨喆的弟弟。
而且,這幾乎是最劃算的計劃了。
如果順着狼王的意,拿自己來換墨喆的弟弟,很有可能是他們三個全都被捉住,一個也跑不了。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事态的發展往往出人意料。
當他們靠近狼群的時候,發現在祠堂附近的血狼四條腿都抖成了篩子,正膽怯地望着祠堂的方向,眼中盡是退卻之意,若非狼王的命令,他們恐怕早就撒丫子跑了。
容景成順着他們膽怯的目光望過去,發現祠堂裡關着一隻白色皮毛的血狼。
血狼族的祠堂是由巨大的石柱圍聚而成的,由于他們體型巨大,故而石柱之間都留有幾米的空隙,狼群正是透過空隙才得以看見白毛血狼的。
那頭狼的狀态很不對勁,他的雙眼發出紅光,身上的毛發根根豎起,嘴裡時不時嚎叫着,聲音響徹雲霄。
更恐怖的是,他正用軀體不斷撞擊着從外面鎖上的祠堂石柱,每一次撞擊都能讓石柱産生劇烈地抖動,他的爪子時不時劃在石壁上,發出“刺啦刺啦”的聲響,劃過之處迸濺出肉眼可見的火花。
“墨喆,關在裡面的,是你的弟弟嗎?”容景成擔憂地問道。
“是他。”墨喆被氣得聲音有些顫抖,“他體内的邪火不受控制了,一定是因為受到了狼群的刺激!”
容景成問了一個很有預見性的問題,“如果長時間安定不下來會怎麼樣?”
墨喆:“會被邪火吞噬,活活耗死。”
容景成心下一驚,“我得進去!祠堂石柱之間的空隙足夠我進去了,我試着讓他冷靜下來。”
“好,我給你開路。”墨喆邁着步子走向狼群,每前進一步,他的憤怒就多一分。
雖然很害怕,但容景成還是伸出了手,在他的脖頸處摸了摸,安撫道,“你也得冷靜點,一旦失去理智,判斷力就會受影響,你弟弟還等着你救呢。”
墨喆明白他這話的用意,深呼吸了一口氣,努力壓制着心中的怒火。
對面狼群裡的血狼們都察覺到了墨喆身上的敵意,又看見了他背上的容景成,瞬間明白了他的真實身份,就是那個率先劫走巫神的不知所謂者。
于是,紛紛對着他露出的獠牙,擺開攻擊的架勢。
容景成眼疾手快地從墨喆的背上跳下來,一旦他和其他狼打起來,坐在狼背上的容景成絕對會被甩得很慘。
但由于陰陽的隔離,其他狼要想抓住他,需得借助類似困巫籠這樣的工具,十分麻煩。
所以,隻要墨喆确保沒有其他血狼靠近他,他就能直接穿過其他血狼的軀體,徑直跑進祠堂。
狼群中的一頭狼率先對墨喆發起了進攻,一躍而起,兩個前爪亮出鋒利的爪刃,張開血盆大口,瞄準了墨喆的脖子直沖沖咬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