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希·範倫鐵恩先生是個活潑開朗的年輕人,審判者時常看見他和同事們閑聊,開一些青春的小玩笑——雖然那些愉快的對話總是随着審判者的到來而戛然而止,他們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隻是在認真工作。
就像審判者過去就不能夠理解他為什麼會因為同事與某另一位女主教的關系而爆發出誇張的大笑一樣,他也不能夠理解喬希為什麼評價他“慈悲”。
審判者發自内心地提問道:“你為什麼會這麼說?我的哪一樣舉動讓你認為我是一個慈悲的人?”
他的提問并不帶有任何好惡色彩與私人情感,然而喬希瑟縮了一下,似乎下意識地把這話解讀成了不滿的诘問。他顯而易見更加不安了,戰戰兢兢的,簡直牙齒都要打抖,說道:“您安慰那個罪人,您很慈悲……”
“倘若是我,我絕對做不到像您這樣坦然而毫無芥蒂地對待他,我必然會毆打他一頓,告訴他,‘即使你被折磨得不成人樣,死後你也一定會下地獄繼續受苦的’。”
說完這些話,喬希更加膽怯地低下了頭。他像是等待審判一樣等待着審判者的回應,一陣沉默之後,隻聽見對方輕輕地“嗯”了一聲,似乎沒有再繼續說下去的意思了。
喬希松了一口氣,如蒙大赦,在心中發誓自己再也不會與審判者閣下說一句多餘的話。對于審判者這樣的人來說,也許任何一句閑話都是冒犯,他理應當作機器冰冷地運行着,不能夠接受任何模棱兩可無法做出是非判斷的話語。
審判者推開了房間的門,往裡走,到了他獨自一個人處理工作的居室。
那些下屬不敢入内叨擾,紛紛散去到自己的位置上了,也不敢去窺探審判者的工作,看他是否有在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因此他們錯過了一個罕見的畫面:審判者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卻并沒有處理任何工作,隻是靜默,思考。
他在思考喬希剛才的話語。
那個罪犯,審判者當然知道他犯下的罪行,審判者本人正是為他定罪的人。
那個罪人沒有接受過任何道德上的教育,作為流浪兒出生長大,有幸在自己十六歲時遇見了心愛自己的姑娘,并許下了一生的諾言。
那姑娘建議他入贅到自己家——他無父無母,沒有任何家業,而那姑娘家中開有一面包房,可以在婚後作為謀生的手段。
這本應該是一段溫馨的佳話,然而“入贅”這一詞語刺傷了流浪兒的自尊心,他在激憤之下殺死了自己的愛人與她的父親,唯有出門在外的姑娘的母親得以幸免。
依照律法,審判者判處了他死刑,并且規定他在死前必須經受自己所殺之人臨死經曆的痛苦的兩倍。
依照程序,審判者給予求饒之人口頭上的安慰,告訴他們隻要能夠忍耐,在死後就能夠升上女神的天堂——審判者并不相信這樣的話語,但作為程序的一部分,他每一次都這樣做了,并且卓有成效,能夠撫平他們令人尴尬的肉麻求饒。
在喬希眼中,那敷衍的、千篇一律的話語竟然能被評價為“慈悲”麼?審判者不能夠理解他的想法,正如同他不能夠理解喬希在聽聞那罪人的罪行時霎那爆發出的強烈憤怒。
他隻是遵循規則、遵循程序,而那些程序之外的,幽微的情感與人們各異的反應,都在他的思緒之外,他不能夠理解那些東西,即使拿出面對一道最難解的算術題的嚴謹之心,也不能夠窮盡百分之一的答案。
這種無知與受挫讓審判者久違地感到沮喪起來——人心,這最奇妙最複雜的東西,比他每日思考的所謂“自然的公理,自然的節律”還要更加複雜,分明他的胸膛内也有一顆跳動的心髒,然而審判者卻實在不懂那些人類特有的、複雜而跳躍的思緒。
他投入而沉浸的思考被打斷了——令人驚訝,他的房門被敲響了,敲門聲絮絮、輕微而快速,不屬于他的任何一個下屬。
在他進行工作的時候,一般也不會有人膽敢打擾他。審判者站了起來,他要去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