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時她坐在旁邊無聊,就對着我偷拍了一張照片,然後發在文若、曼曼我們的四人群裡。我一看群裡照片,我縮着下巴仰在椅子裡,頭發直挺挺得戳着肩膀,顯得腦袋又大又長,且皮膚粗糙,完全是四十大媽的側影。可天知道我真的還沒到三十歲。
我哈哈大笑,說她拍照太寫實了,求她把神通收一收。
我問她還記不記得高中時期她也給我拍過一張照片,是我跳起來夠頭頂的樹葉。
我記得那時我們四人都在場,就在校園裡的某處行道樹旁散步。忽然看見一個枝條懸在頭頂,何雨問我能夠到枝條嗎?我說試試。然後我跳起來,沒夠到。
文若說她也來試試,跳起,夠不到。
然後是曼曼,跳起,徒勞。
何雨說,“讓我來!”
她是我們四人中最高的一個,我們充滿期待得看着她助跑,騰飛,伸手猛拍。
何雨落了下來,樹枝紋絲不動。
我雙手掐腰,仰望樹枝,我宣言,“我不服,我不信,我能行。”然後我緩緩後退,擺起架勢,沖刺。
眼見樹枝臨近,我将起飛。可不知為什麼,我的身體一歪,半空中扭出一個奇怪的造型,神似扭秧歌,樹枝沒拍到,還差點摔了個大馬趴。更可恨的是,何雨抓拍了我。
我落地後她笑得像隻老母雞,咯咯咯咯地停不下來。我氣惱地叫她不要笑,她卻舉起手機給我們看。我探頭一瞧,屏幕上我作雛雞展翅狀,同時嘴角挂着不明笑意,我頓時被自己的蠢相逗笑了。我沒有叫她删掉這張照片,因為我覺得這張照片太好笑了。
如今我再問何雨,她立刻微笑起來,說她也記得那張照片,隻是可惜現在找不到了。我點點頭,畢竟十幾年過去了,年輕時我們也沒有特别珍藏照片的習慣,甚至可以說,拍照都很少。如今我的網絡相冊上存有的最早時期照片也是大學時期的。
何雨在我身旁坐了有半個小時,終于等到我下班。我們一起在樓下吃了個燒烤,吃飯時她給我觀摩了她的結婚照。照片中她頭發長度隻到下巴,神情冷傲,怪酷的。我說她結婚照都不笑一笑,她說不笑更有氣質。
之後她去我住處瞧了瞧,那時天色已晚,我說我這裡隻有我一人住,她不用急着回去,可以在我這裡住一晚。但她沒有留宿,依然回去了。我們走着去地鐵站,走了很久,也聊了很久。她說她現在特别喜歡走路,怕我不習慣,叫我不用陪她走那麼久。
我說沒關系,雖然我很懶,但是走路也相當于鍛煉,有人陪着鍛煉挺好的。就是我穿得鞋有點磨腳,早知道應該換雙運動鞋。
我們都低頭看我的鞋,那是一雙樂福鞋,黑亮黑亮的,花了我二百五十大洋。
可是看來我的腳不是很喜歡它,畢竟我可是個高跟鞋都沒穿過的人,因為我會扭腳。
我不化妝,穿得不漂亮,因為沒精力,沒經濟,我隻想過得舒服就很好了。
那日之後樂福鞋也被我收了起來,我開始更加遵從本心,隻穿舒服的運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