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班同學有出去旅遊的,可林穎想去的地方去不起,去得起的地方她又嫌太熱,還有人撺掇着林穎一起出去打工的,幹兩個月,還能剩幾千塊,不說換個電腦,也能換個能打遊戲的手機了。
可林穎出去試了一天,端了大半天的盤子,洗了好幾個小時的碗,才掙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一百元,而且中午的飯費居然也被老闆扣了十塊。
這份工作雖然十點上班,但是十點下班啊,一天足足十二個小時,中午隻有一個小時吃飯,還要在店裡吃,幹了一天之後,林穎的手就擡不起來了,微信上兩萬多的步數也在提醒着林穎她一天究竟走了多少路,林穎實在是覺得這工作不行,可能唯一的好處就是鍛煉身體了。
林穎覺得她好歹也是三年幼兒園、六年小學、六年中學,馬上步入大學校門的人,不能純靠體力賺錢,她要靠腦力賺錢。
在投了一堆簡曆人家都不要之後,林穎決定憑借着自己看了無數小說的腦子,開始寫小說,這一寫,就寫了好幾年,大學裡的學費生活費基本上都是林穎自己出的,直到天災嚴重了,連網都斷了,林穎才停筆。
如果後世她可以憑借寫小說賺錢,那麼這個時候是不是也行呢?
當然林穎也知道這個年代的題材和後世差别很大,但是不試試怎麼知道呢?這又不是真的是那個年代,這裡是小說的世界,萬一可以呢?
如果真的因為不敢踏出第一步而錯失這個機會,林穎覺得她會後悔死的。
于是林穎在課下第一次主動的,和同桌王王彩霞說起了和學校無關的話題:“你經常看在雜志嗎?”
王彩霞也有點驚訝于林穎主動和她聊起了天,還是和雜志有關的話,平常她們倆最多也就是說說老師,說說作業,不會的題互相講講,再沒别的了,林穎一般都是和呂小菊聊天。
不過既然是涉及到雜志,王彩霞可是有着一肚子的話要說:“是啊,我可喜歡看雜志了,我媽給我的錢,我都用來買雜志了,有的時候錢不夠,我還會到回收處淘呢。”
“那你肯定知道好多和雜志有關的事情咯?給我講講呗。”
難得有人願意和是王彩霞講這個,王彩霞也很認真:“我跟你說啊,這雜志的講究可多了去了,光從分法上就有好多種呢,有按内容分的,有按時間分的,也有按讀者分的,總之又好多種呢。”
随後,王彩霞和林穎介紹了一堆東西,聽的林穎頭都漲了:“你知道的真多啊!那會刊登小說的雜志呢是?你都是知道有哪些啊?”
“像是《北城文學》、《滿星》、《水月》、《看山》、《故事》都挺有名的。”①
看林穎感興趣,王彩霞又仔細的給林穎介紹了一下各個雜志的不同,故事的區别,講到放學都沒講完。
最後,林穎直接對着王彩霞說:“咱們去趟書店吧,正好我要買雜志,你幫我選選,選完之後我先給你看。”
王彩霞正愁沒錢買雜志呢,林穎這個提議正對她胃口,于是很開心的應道:“好啊好啊。”
于是,兩個人就打算去書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