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仆和康墨海的死亡時間,在鄧嶽的父親鄧國勤之前,按照前面大家的口供,鄧國勤也不是沒有犯案的嫌疑,鄧國芳和鄧國勤姐弟,為了掩蓋一些秘密,有殺人滅口的嫌疑。隻是這兩個人後來都遇害了,假設後來還有其他的兇手犯案,也不是沒有可能。那...在我們來這兒的第一天晚上,案發當晚,鄧嶽他爸爸是住在哪一棟樓?”
群青問道。
“在康墨海所住的那一棟,他是有犯案時間的,昨天下午他還活着的時候,他的證詞是他一直在睡覺,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
劉罡明說。
“假設李宇仆和康墨海都是鄧國芳與鄧國勤計劃裡要除掉的關鍵證人,他們兩個的死就應該和陳夕顔一家的中毒事件歸為一系列案件,這些案件的兇手極為可能是同一個或同一夥人。但是,鄧國芳的死亡,以及之後鄧國勤,齊強強和趙曉曉的死,顯然大概率不是之前的兇手作案的結果,那麼後續的這一系列案件說不定可以歸為另一系列的謀殺。”
“而謀殺的理由和第一輪就完全不同了。”
瑤群青說完一大段話,呼吸變得有些急促,而她的臉也因為情緒陡然間的激動泛起略微可見的紅色,這倒是十分罕見。
“…按照你的推理可以解釋兇手在殺人對象上選擇混亂的問題,但還需要更多的物證來證明這一點。”
劉罡明保守地給出了肯定。
“那第二輪殺人,殺人犯的動機會是什麼?”
李子琪疑惑地問。
“我推測是仇殺,說仇殺也有些太簡單了,我更認為是比較複雜的犯罪動機,可能是多種動機混合在一起。”
“為什麼?”
“因為單純為了報複鄧國芳鄧國勤,沒必要殺死齊強強,這人就是個弱智,無論怎麼說兇手都沒有必要拿他下手。他被毒死的唯一可能動機應該就是對鄧國芳仇恨的延伸了。”
“所以為了證明這一點,首先需要确認的是,康墨海和李宇仆案件的犯人是鄧國勤和鄧國芳,不巧的是這兩人現在也都被别的兇手殺害了。”
群青說:
“而且這裡還有一個推理上的漏洞,按照我的理論,殺死康墨海的人是鄧國勤,但鄧國勤沒有理由在殺死康墨海之後還在他身上捅那麼多刀吧,為了滅口證人為什麼要在他死了之後還像要洩恨一樣損壞屍體,血液的痕迹不小心沾上相當于前功盡棄,屬于多此一舉。”
“額,可這不就說明你的推理站不住腳嗎?”
李子琪問道。
“不是站不住腳啦,而是有我沒有考慮到的因素。不過這就需要進一步的證據了。”
瑤群青說。她對自己已經說出去的話有種勝券在握的自信。
“所以反過來,李宇仆和康墨海的死可能是這起連環殺人事件的連接點,也是突破口。李宇仆車内的屍體屍檢報告有沒有出來?”
“今天早上剛出來,目前判斷出的直接死因就是窒息,車開到河裡去之後車門打不開,高速公路上的急救沒及時趕到,他是在水裡淹死的。”
劉罡明回答道:“吃飯的時候還是不要說這種有些反胃的事。”
“車上除了他本人的屍體之外還有任何值得注意的物品麼?比如香煙盒,瓶裝水什麼的。”
“有幾瓶礦泉水,香煙槟榔什麼的也在包裡面,當然車内還有李宇仆準備運到婚禮現場的婚禮蛋糕,還有賀卡手機,東西是很多的,你們想要檢查可以待會回警察局再說,可這些東西我們都檢查過了,不存在什麼緻幻藥,安眠藥,或者任何可能妨礙到他駕駛的藥物。我們也考慮過他是不是在上高速公路之前被下的藥,但是要控制藥性發作的時間也太不現實了。屍體内準确的說沒有發現這些藥物代謝出來的異常物質。”
劉罡明一邊說一邊把涮好的菌子塞進嘴巴。
“總之,又是一樁懸案。不考慮他殺的話,我們原本會把他死亡的原因歸為疲勞駕駛的。”
“李宇仆這樁案件的犯案手法和我推出的可能情況是符合的,假設是他殺,僞裝成意外之後,警察也會因為沒有更多證據以疲勞駕駛結案,知道秘密的人被殺死了,但是警察也不會追查下去,這才是掩人耳目的方法。”
群青推測:
“能想出來這種殺人方法的兇手在殺康墨海的時候,不會不注意小心,但我們看見的卻是一具拼命被表現出來絕對不是自然死亡的屍體。這就是說殺死康墨海或者布置康墨海屍體的罪犯和殺死李宇仆的罪犯,他們殺人的目的不同。”
“你再說下去我頭都要大了,還是吃飯吧。”
李子琪給群青夾了幾顆肉丸示意她住嘴。
群青順暢地說出她自己的觀點。這一行為使我羨慕。
伴随着飯桌上輕松的氛圍,我也無意間激起了表達自己想法的勇氣,即便它很有可能是錯誤的,但我還是想要把它說出口。
“我也有一個不能說是推理的…推理。”
我冷不丁地冒出這句沒頭沒尾的話,坐在餐桌邊的三人也都齊刷刷地将眼睛對準了我,頓時一股恐懼尴尬和焦慮混合着的緊張感湧上心頭,我知道這是我争取到自己推理的唯一機會,也知道我将要說的事情是非常小的幾點,小到也許對于案件的解決沒有任何幫助。
可是我還是希望将它表達出來,以我也許并不怎麼靈敏的大腦所注意到的小事盡我所能為案件的破解出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