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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之我是淩安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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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沒多久,淩安懷就意識到了穿書成了一本小說裡的大反派,一個同女主為宿敵,一直鬥到故事大結局,被女主一劍捅了個對穿,最後形魂俱散的同名同姓的超級大反派。

現在淩安懷七歲,在劇情的強制下,她成為了一個嚣張跋扈的大小姐,是京城裡有名的小霸王郡主,王爺疼愛,皇上喜歡,再加上又有修仙天賦,甚至直接賞了一塊封地給淩安懷。原書裡如果不是淩安懷性子過于頑劣高傲,恐怕也不會在之後遇挫女主便走上歪門邪道。還好,現在的淩安懷,不是淩安懷。

現在的淩安懷是一個同名同姓,上一秒還在宿舍裡跷二郎腿,下一秒就胎穿的悲慘女大。而認識到自己胎穿後,淩安懷就開始了她的遠離主角計劃。

但是她的計劃無法執行,因為劇情總會強迫她參與進入重要事件。不過事件雖然必須參與,但也可以進行幹涉,隻要不繞開主要發生的事情就行。比如劇情裡有淩安懷街上縱馬疾馳,在淩安懷的調整下變成了她勇敢沖上街,停下失控的馬,達成了縱馬疾馳事件卻也将事件控制在一個合理安全的範圍。

既然劇情無法躲過,那麼就讓劇情變得有利于她就好了。淩安懷這麼想着,一邊坐實自己嚣張跋扈的人設,将在府門口嚷嚷的人一腳踹了出去。

“淩郡主!我可是世子爺,你的表哥!你怎麼敢踹我的!”淩世子捂着胸口躺在地上,他怎麼也沒想到,淩安懷不過七八歲年紀,那一腳怎麼做到如同鐵塊一樣又厚又重的。

淩安懷走出房間,一身玄衣,頭發摻雜着天生的少年白,眼睛也是淺淡的黑灰色。如同原文中所描寫那般[女郎兒星斑披發,目若水墨山河,是以巾帼氣概,卻跋扈霸道,将那來訪的客人踹了出去]。

這個世子爺,原文中是女主發現,世子爺血裡有毒,一直在試圖謀害淩安懷。女主本着慨然正義,以及對宿敵惺惺相惜的想法,替淩安懷除掉了世子爺,但淩安懷以為女主要對自己身邊人下手,于是在這之後與女主徹底決裂。

現在的淩安懷,應該是第一次見世子爺。在後續劇情裡,世子爺會作為淩安懷的未婚夫持續登場。

淩安懷想到這裡,厭惡地皺眉,随即貼合人設出言道:“我想踢就踢了,誰敢說我。”

很好,很完美,是她上輩子到死也說不出來的霸道話。這種感覺太爽了。

世子爺也是明白,淩安懷是皇帝心尖寵。老皇帝手下三個兒子,三個兒子都生兒子,一個女孩也沒有。當今皇上是的親弟弟便是瑞王爺,而這瑞王爺竟然生了個女兒下來,還是個水靈靈,長得漂亮,還有絕佳修煉天賦的女孩,這怎麼不可能寵着。就是未來的儲君,東宮掌權人也是對淩安懷寵愛有加。

淩世子捂着胸口站起來,憋屈地調整好情緒後說道:“淩郡主,那件事你考慮的怎麼樣了?”

“沒得商量。點珠,送客。”

淩安懷身邊的丫鬟可都是個中好手,直接将淩世子給扔出了郡主府。

今天世子爺來提的事情,無非就是問她對訂婚的事是什麼态度。這個事情不管淩安懷願不願意,最後可能都會闆上釘釘,現在改變不了,不妨先等訂婚過後一些重要事件發生過後再退婚。反正後面婚約也形同虛設,劇情裡可有可無,應是能退的。

等等,按照劇情時間,這個時間段正好是女主扮作乞兒逃難混入京城的日子。而女主會在這裡遇到改變她一生的人……

不管如何,淩安懷都得去搶占先機,讓自己先成為能影響女主一生的人。這樣後續結尾才不會被女主捅個對穿。

“點珠,更衣,備馬車,我要出去溜達。”

郡主府的馬車很好認,街道上的百姓見了都要同車子裡的淩安懷打招呼。淩安懷雖然跋扈,但從來不是欺男霸女地惡棍,反而是在平民老百姓遭受壓迫的時候站出來‘跋扈’的,霸道蠻橫地保下了百姓,又欺壓了那些小官小吏,立住了她的人設不脫離劇情,還能做好事。

淩安懷按照書中記載來到花街背後的小巷,果然在那裡看到了正在被搶饅頭的女主。

原文中,女主作為乞兒時全身衣服破爛,披頭散發,卻唯有那一雙藍紫色的眼睛妖娆風情,隻是一眼便能讓人深陷藍色漩渦。所以淩安懷才能一下就認出來那個被搶食的,鼓手嶙峋的小女孩就是女主。

“幹啥呢,擋道了!”淩安懷上前幾步,擡腿就是一個膝撞将搶食的乞丐頂飛。

那乞丐被撞飛出去,顫巍巍地起不來身子,看到淩安懷那一身華貴的長衫更是吓得瑟瑟發抖,完全不敢起身。

淩安懷眯了眯眼睛,從袖口摸出一塊稍大的碎銀子彈到乞丐面前:“拿去滾,别讓我再看到你。”

乞丐連忙将銀子和着泥巴抓到手裡,連着磕了好幾個頭,才從巷子裡逃走。

淩安懷又轉身看向女主,女主此時正警惕得盯着淩安懷,如同一隻受驚的小獸,手裡仍然死死抓着那塊幹巴髒兮兮的饅頭。

“真有趣,我還是頭一次看到你這樣眼睛顔色的人呢。”淩安懷作出一副無所畏懼的态度,走向女主後蹲下身,“本來打算收你做仆人,但點珠說家裡已經很多仆人了,那就沒辦法了,隻能這樣了。”

淩安懷掏出一個包裹,扔給女主。女主打開後,看見裡面是一些碎銀和一些銅闆,還有一把精美的彎刀匕首,和一塊漂亮的金子。

“一周後,希望這個金元寶還在。你如果活下來了,我就幫你解放你這身靈力。”淩安懷說道。

原文裡,女主因為天生體内靈力充盈膨脹,導緻全身都會有擠壓痛感,但她又不懂如何修煉,如何運作體内力量化為己用,直到混入軍隊被迫成長。

淩安懷打算加快一下進度,在女主加入軍隊前就教她如何控制,但不能完全讓她學會運用,不然會違背劇情。這樣自己也能讓她印象深刻。女主或許也能對自己心存一些感激,能在最後的最後饒她一命也說不準。

女主封琚月擡起頭,粘膩頭發下那對妖冶的眸子警惕地盯着淩安懷。她與她是初次見面,素不相識,素昧平生,憑什麼幫她?莫非是對她有利可圖?亦或是仇家的仇家?

幾年的流浪乞兒生活,讓現在的女主對任何人都防備拉滿。

淩安懷便作出上位者的高傲姿态,昂起頭顱,輕蔑不屑地眯起眼睛,冷漠一笑:“放心,我隻是覺得好玩罷了。”

好爽,念這種台詞真的爽翻了。淩安懷之前作為女大活的日子太過于高素質和窩囊了,沒想到有一天也能說出這樣的台詞,真是又中二又爽快。尴尬什麼的完全不存在,就一個字,爽!

封琚月望着淩安懷離開的背影,抱着懷裡的布包就想去典當鋪給自己置辦一身好的衣裳,住個好點的客棧。可想起淩安懷的話,要她保住金元寶。她看向懷裡的碎銀和銅闆,仔仔細細計劃了如何打算過後,便去了河邊洗了身子和衣裳,打整了頭發,用一根樹枝挽發,讓自己看起來好歹人模人樣。而後去買了一身衣裳,見她收拾得規矩才有機會住了客棧,結果當天夜裡就遭遇了劫财的匪徒。

而那匪徒也正好是那天搶她饅頭的乞丐。那乞丐拿了錢沒有走遠,而是蹲在附近,看到淩安懷給了封琚月一錠金子後便起了歹念,跟在她身後,打算等封琚月卸下防備的時候偷走金子。畢竟明搶的話,封琚月手裡還有一把匕首,風險太大了,那小姑娘雖然個子小但力氣大,就算沒有淩安懷阻攔,他也沒辦法搶走那塊饅頭的。

但乞丐沒想到,夜裡他偷偷潛入客棧,打算偷走金錠時,封琚月就站在窗戶後邊,藍紫色的眼睛冰冷地注視着乞丐翻找她的布包。她在後邊緩緩舉起手裡的匕首,像下了很大的決心,做了很多考量一般舉在空中懸停良久後,狠狠地紮下去——

第一次紮人,技術很不好,刀子插在屁股上,卻并不牢固,劃了出去。

乞丐一聲慘叫摔在地上,伸手去摸屁股,熱滾滾的紅色液體讓他吓得臉色鐵青。他的左腿開始發冷,并且慢慢失去知覺,吓得他手腳并用,想要逃離。而此時的封琚月,也才七八歲的年紀,傷了人後已經讓她全身癱軟,沒有力氣再去阻止乞丐拍門求救。

客棧裡的客人,老闆本該被吵醒的。但奇怪的是沒有一個人來查看。

這個房間,被布下了隔音結界。是誰的手筆,不言而喻。

淩安懷坐在客棧房頂上,一邊打着哈欠,一邊無聊地數着瓦片。畢竟後續劇情裡并沒有女主被官府抓起來丢進大牢的情節。原書中,對于女主乞兒時期的故事隻潦草講過幾段,後續在淩安懷第一次殺人的那個時間點裡,女主被尚書府的人領回府裡當丫鬟,伺候家裡的尚書夫人。夫人心善,資助了女主曆練和參軍,包括送她去宗門修煉,對此隻提了一個要求,要女主未來無論何時,都要保下尚書府一家,至少要保下腹中孩子。女主承諾了,後續也确實在淩安懷對尚書府家實施襲擊時救下了尚書府。

第一次殺人的時間點約莫在下月十五日,因為文章節奏很快,淩安懷登場沒多久就殺人了。原文中記載,淩安懷因為脾氣不好就殺了人,也是從這裡開始精神狀态愈發不穩定。幸好原文對這裡的描述不詳細,她可以進行幹涉和改變。

就在淩安懷思索後面的劇情要怎麼修改時,女主突然從窗口翻出來,動作利索的跳下逃走,頭也不回地沖向城郊。而那一直在流血的乞丐,此時也面臨瀕死狀态,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淩安懷翻進房間裡,靠近乞丐。乞丐看到淩安懷的鞋子,看到那上好針腳優質錦緞的鞋子,便知道來的是誰。他隻是幹笑着,快要咽氣。

她不可以這麼早就殺人。淩安懷掏出一瓶傷藥粉末灑在乞丐傷口上,随後把他扛起來,翻出窗口帶出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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