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
和兔子認識的時候是在墨爾本,給TA起外号兔子,是因為TA太喜歡吃蘿蔔和白菜了,而兔子喜歡叫我“愛麗絲”,兔子說我總是喜歡把自己打扮的像一顆聖誕樹,特别的隆重出場。
初次出來的交換生來墨爾本最可惜的是,沒有辦法體會倒時差的感覺,墨爾本和國内時差不過兩小時,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如果不是兔子提前和我普及,我一直以為澳大利亞的國語是“澳大利亞語”。
年幼的最大特點是覺得相識之後人不會有分别。所以在和兔子逛完大量維多利亞時期遺留下的大量各式的大型教堂之後,就總覺得有某種儀式感在環繞着我們。
那時候我還有寫日記的習慣,我大量的日記記錄了很多關于兔子的一切,奈何那個時代我的英文太基礎,兔子的中文太基礎,又沒有像現在的一樣的翻譯機器,所以以前我和兔子的溝通大部分靠比劃,比劃字典上的單詞,比劃各種動作,費勁卻又有趣,這樣的事情,現在的我再也不會做了。
如果不是整理行李的時候翻出那張卡片,看見上面已經不太清楚的“We\'ll be missing you”,我想我已經把這段故事丢幹淨了。
想起之前讀的句子“我們身邊的位置隻有那麼多,有新的人進來,就一定有舊的人離開。”那些離開的人不知道什麼時候離開,離開幹淨到我們如果不翻出舊物,連那模糊的記憶都清空了。
人是健忘的動物。
「泡泡機」
也是在二十幾歲的時候和L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說過,“如果三十歲你未婚我未娶,那我們就在一起吧。”
那是個陌生的城市,看完電影的下午,我給忽然童心突起L買了泡泡機,陽光軟軟暖暖的冬日下午飄着多彩的泡泡,氣氛暧昧到極緻。
那時候,我們都覺得三十歲太遠,遠到不可能走進現實。隻是沒想到,轉眼間,三十已過。彼此又在不同的城市,冬日的暧昧随着時間的流逝漂散的不剩下什麼。
依稀記得L和我說,“童話故事的結尾為什麼都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就結束了,因為結婚是件沖動的事情,沖動過後的經營才是最枯燥和無味的,就像把興趣變成職業一樣,打遊戲也變成毫無樂趣了。”
我和L這幾年換了太多的城市,城市換的太多最大特點就是會丢掉太多東西,我整理我的行李,我身邊的舊物少的可憐,人不能總陷在回憶裡,卻也不能一件舊物都沒有,要不總會覺得不完整。
任性,總歸是需要買單的。我們都曾想過擇一人愛一城,卻最終漂泊太多,反複擇城卻無愛一人。
你欠過的承諾,最終成為他人口中的故事。
「soul」
來了煙台這一年斷了桃花的我,今天在soul上被表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