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記不起你的面容。
LOST第一次去漫遊酒吧演出的時候,小澤吧詞丢了,是葉涵寫的《流》,因為當初詞是後來添上去的,所以詞和曲在兩張紙上,E.憤怒的謾罵着小澤,然後遷怒到樂隊所有成員的身上,那時候我還是一個孤僻的孩子,不像現在一樣會用犀利的語言刺傷别人來保護自己,我默默的拿過譜子,然後清唱着寫了起來,我把部分段落小改了下,然後成了這首《Sand》。我轉身對E.說,我來唱。
其實除了在妖精的KISS我會和E.他們演出外,去其他地方我都是不會站在台上,我還是比較享受幕後寫詞的那種樂趣。我那時候是如此孤僻的一個人,我認為那些光彩一輩子不會屬于我,我也從不妄想那些光彩會加在身上。
E.心一驚,然後把身邊的吉他丢給我,說,你上吧。我吧吉他重新丢給E.,我說我不用。
小澤、小飛、yelii、葉涵。我上台的時候很緊張,差點摔倒,我慢慢走到麥克風前,我想我當時走的一定非常難看,我站在麥克風前的時候,下面還是很亂,像我們這樣年輕人成立的樂隊很多,但很多都是沒有名氣,是為了混那一晚上近千元的演出費,有很多是因為和老闆有關系才進來,而很多真正有實力的人,或是不屑在這種地方演出,或是坐在吧台前醉生夢死。
這應該是我記憶裡第一次沒有和E.同台演出吧,E.的脾氣很暴,很倔強,他不允許樂隊的人挑戰自己的權威,而讓他更沒想到的是,今天會是一直默默的我挑戰他的權威,他覺得我動搖了他的地位,他站在台下,用那種不屑的眼神看着台上的我。
我承認我那時很懦弱很害怕,我把麥克風抓的很緊,我甚至開始把眼睛閉上。
葉涵在我身邊,她捅捅我,意思是說可以開始了。
《Sand.》創作的時間很短,所以我選擇了我記憶中最深刻的那段感情,我記得的那個女孩的一切,我記得她的生日,她喜歡的顔色,她迷戀的香煙,她貪戀的流火酒。
你把遇見我當作浮萍。
雖搖搖欲墜卻可以依偎。
我想起她推着自行車幸福的說有很多男孩子在追自己,我想起她把我送她的藍玫瑰剪下花朵丢掉枝幹。
你執着追求唇齒相依。
雖波折起伏卻念念不忘。
我想起她抽煙的樣子,她貪戀的Marlboro,她吞吐Marlboro的性感銷魂。我想起她飲酒的樣子,她迷戀的流火,她輕托酒杯的頹廢迷惘。我抓着長杆麥克風,有種錯覺她在台下。我甚至感覺我隻要一睜開眼睛就可以看見她懶散的坐在吧台前的樣子。
明知道再見Marlboro是分離。
明知道再品流火是欲望。
她把自己的人生定義在醉生夢死裡,我無數次深夜從宿舍翻牆出來背她回家。我逃課數天與她去外地見網友。她醉的一塌糊塗趴在背上,有時候會吐在我身上,會在嘴巴裡念着他人的名字。她出行累的一倒在床上就睡着,半夜會翻身抱住我,會枕着我的手臂,我的雙臂發麻,有些疼痛,一晚上無法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