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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段幼稚的文字的時候,我僅僅隻有十二歲。
那時我這個孩子,像是着魔一樣迷戀着那個男孩子。我反複的在日記寫下關于他的一切。
他打的籃球很好。下課後會故意裝做大人在教室後面抽煙,他吞雲吐霧的樣子很帥。他唱周傑倫的歌很像。他吉他彈的很多。
也不是沒有引起他的注意。他常常會坐在自行車上,在校門口等我。放學的時候我總是遠遠的躲開。
明明喜歡。卻不敢靠近。
我要為自己保持一個好學生的距離。
003
好像多了這麼久,所有寫的文字還是脫離不開少女情懷。
那個男孩子便成了最初愛的印記。
留在心裡。
每次寫東西總是用他的輪廓來勾畫。想象他的微笑,他的臉頰,他的氣息。
他牽我的手。他送我回家。
我坐在他自行車後面。我雙手摟着他的腰。我靠着他的背。
004
我要和他過一輩子。
005
就是曾這麼簡單想着。
006
而現在。他。已經存在我心裡。
永遠的和我在一起。
不會分開。
007
我把那個他。留在心裡。
這樣。就隻屬于我一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