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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了一個多星期,繡了一副十字繡給他。
那種認真又笨拙的努力,就是我能付出的全部了。
再後來,我們上大學。
最後一次見他的時候是在畢業那會。
他過來參加我的畢業典禮,我請他吃飯。
彼此都變了好多,從言談中就可以看出來。
那時候我心裡就清楚地知道,我已經不喜歡他了。
那天我們吃完火鍋,我送他去坐車。
我揮手,他回頭跟我說再見,這就是我們故事後來的結局。
就好像林宥嘉那首歌唱的:
青春兵荒馬亂,我們潦草地離散。
特别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也隻有那個時候的我才能體會到吧。
那時候的我和現在的我是同一個我,但又不會是同樣的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