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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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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沈朝聽拍完廣告,感覺還沒睡上一覺,就已經到錄音棚門口了。

錄音棚在本地,不用跑來跑去鬧得麻煩。沈朝聽收起吃透雨的傘,水滴滴答答地被他甩到了褲子上。

“朝聽這麼早就到了。”配合他錄制的已經是老搭檔了,“讓我來聽聽看,還能不能被稱作天籁之音啊?”

“就别打趣我了。”沈朝聽無奈。他有些緊張,眼睛沒離開過歌詞和譜子。

“設備都調好了,你進去吧。”

沈朝聽點頭:“好。”

他走進去,溫柔的前奏适時響起。追逐着合适的旋律,第一句歌詞順利地插進去:“夢中萬種閑愁,付與燭台一座……”

沈朝聽寫這首歌的時候還沒到“愛死不死,活着可以,死了也沒啥事”的狀态,而是一味的覺得自己是唯一一隻會溺水的小魚——确切來說是跑到深海裡的淡水魚,這種情況。

他覺得宋明莘是他殘酷生活裡的一束光,在她還沒死的時候,他所有憂愁困苦都可以被當做蠟燭,從柱狀變成一灘不被在意的蠟淚。沒什麼跨不過的坎兒,他想着。他計劃宋明莘要是找了個男朋友,他一定要當宋明莘最好的打手,當然,更好的是那哥們不會欺負宋明莘。還計劃給宋明莘買她最喜歡的水滴狀藍寶石,它嵌在一圈小鑽的中間,像閃着聖光的眼淚。

沈朝聽第一次看見就覺得能喜歡上這麼個東西的人一定是個柔軟又憂愁的姑娘,就像戴望舒的《雨巷》。這個判斷還惹了宋明莘好一段時間的笑,她說每個人都有喜歡每個東西的權利,不是隻有溫柔的或者憂愁的或者小女孩或者上了年紀的男性才會喜歡碧透的深沉的顔色。每個人都可以喜歡,就像沈朝聽可以喜歡大家覺得男孩子不會喜歡的粉色一樣。

沈朝聽似懂非懂的點頭,就記住了宋明莘沒否認自己喜歡那個東西。他知道宋明莘講的那些道理,他隻是喜歡宋明莘被逗笑的模樣,還有她注視着自己的模樣,還有她講解東西的模樣……沈朝聽就是宋明莘什麼樣都喜歡,除了不是喜極而泣的淚流滿面。

沈朝聽不懂事的時候會想莊子過得好灑脫啊,妻子死了還能鼓盆而歌。他沒有妻子,然後就幻想了自己的親生父母,給自己惡心得來回幾趟跑衛生間吐一下午。後來他幻想自己有一個愛人,愛人死了,他覺得自己應該會跟那個人一起死。這次他沒想宋明莘是因為他不想宋明莘死。等他在宋明莘死後再想起來這件事的時候,第一反應是早知道當初第一個就想宋明莘了,這樣應該至少能活久一點。

不過之後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會極端的熱烈的表達愛意,有些人在面對幾乎絕望的痛苦時是不會流淚的。

“溺于深潭的靜止濤波,無盡生命淹沒我。

“一程長短,難堪許多。

“這人間難得幾回暖春予我,隻是一葉孤舟泛江波……”

沈朝聽低低絮語。

如果能像小王子一樣一天看四十四次日落就好了,或者在日夜交替的那個瞬間不會因為眨眼錯過。

明明描述是溫水煮青蛙的事情。

叽叽喳喳的鳥雀聲,哪隻是報喜鳥,哪隻又食腐。正不正确無所謂,隻有延續至今的概念才能抵達恐懼。

雲霧被收攏,變成燒杯中晃蕩的水。

沈朝聽後來覺得“永遠”是一個非常非常可怕的詞,比“永恒”更加令他不願接近。

他讨厭永遠帶來的孤獨感,他從小到大身邊沒離過人,他像菟絲子一樣汲取對他好的人的營養,唯一不同的是他張弛有度,換句話說就是他是個慫貨,在被人發現之前先溜了。

他第一次吸食過度的人是宋明莘。

身邊有人,但心裡沒人。遇到宋明莘,宋明莘是心裡的人。宋明莘不見了。

他又變成永遠的了。

“尺素傳我相思,魚雁寄我苦澀。

“明月與燈火,照他滿懷冰雪綿延成詩作

“隻是難歸我……”

真想直接就死那兒你知道嗎。比筒子樓一線天好就好在擡眼能看到太陽照下來。那雨也躲不過。

每一次逃跑都會被發現,夜生活不重要,有忠心耿耿的狗。

我以為幻想出來的他是我你知道嗎。可我其實我有幻想嗎。我不該是麻木不仁的嗎,那個人又是怎麼出現的。真的會有這樣的存在嗎,我為什麼和他關系那麼密切。

他應該是真的吧,為什麼我摸到了烈日一般的溫度。

春天是很重要的概念,不能丢棄。

所以夢境裡的玫瑰應該開在春天。

為什麼是玫瑰,為什麼是春天。為什麼是逃避,為什麼是死了也要活下去。

好矛盾的你。

“常是一杯濁酒敬雪色。

“聞風聲絮語,見枝葉隐藏生機。

“星子不在,黑夜磨滅暄暄生意……”

你體現重要的形式是所有人都恨不能立刻現在馬上逃離你。

……

但是,為什麼要怕我呢?

所以菟絲子的身份就是罪嗎?可你們曾經承諾過永遠愛我。

那就殺死我吧。

不可以。因為你要活着受罪。

“一聽朝陽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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