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調查,李忠厚和臨江縣三義土石方公司的總經理、财務部門負責人、财務會計等做了談話筆錄。
三張财務報銷單據,報銷金額分别是一萬零九百元、二萬六千元、二萬二千元。臨江縣三義土石方公司的總經理、财務科長、财務會計的證詞相互印證,與财務報銷單據反應情況一緻。仔細翻閱調查筆錄和複印的單據材料,皇甫新城一眼就能夠看出,沈衛東拿到臨江縣三義土石方公司報銷的那些單據中,很多都是在地攤上買來的假發票、假單據。你想一想,從去年十月到現在也就是短短的六個月之久,你沈衛東就是全家一齊上陣,天天到飯店吃飯、天天在臨江縣坐出租車也沒有這麼多費用啊!至于電話費那能夠産生多少?家裡的座機一個月就是那麼多,你沈衛東不能一個人同時用幾個移動電話吧? 什麼概念啊?五萬四千九百元,這個沈衛東膽子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像他這種貪婪,肯定不會隻是在一個當事人單位裡有這種事情,皇甫新城拿着調查材料的手有點發抖。
“在我們調查過程中,三義土石方公司的總經理向我們求情,說沈衛東這個人還是不錯的,給他們公司辦了不少事情。我問他,這三次費用報銷是不是沈衛東向三義土石方公司的索賄。三義公司總經理說道:這我們不能誣賴人家,第一次是我主動提出來的。剛開始,沈衛東還不願意。後來才拿來了發票。哎,都是我害了他。我開玩笑地說:還不是你們内部人舉報的,要不然别人誰知道? ”三義公司的總經理點點頭說道:“我們公司的副總一直和我不和,他應該是想通過這件事打擊我,沒有想到害了人家沈衛東。”李忠厚介紹着調查情況。
皇甫新城搖搖頭:“沈衛東心也太黑太貪了。這三義土石方公司的總經理也是一個糊塗蛋,他還給沈衛東求情,不追究他的行賄罪就是對他寬大了,他還要給别人說情!沒有辦法啊,誰讓我們穿了這身制服呢!李組長,你認為這事要怎麼處理?”
最近,有很多落馬職務犯罪的被告人在事後忏悔中,對自己的犯罪總是提出一個讓人哭笑不得的理由:看着别人大把大把地賺錢,我心裡不平衡啊,我文化程度不比他差,能力不比他弱,智商不比他低,為什麼他就能夠賺那麼多錢,而我卻不能!
這些話表面上好像還挺有道理,其實說這話的人他是沒有弄清楚社會分工的關系,人家能夠掙那麼多錢,是因為人家從事的是商業經營活動,商業經營活動是受市場經濟規律制約的,有賺就有虧。可以這麼說,這些人中賺錢的成功人士畢竟是少數,多少人并沒有那麼幸運。而在國家機關工作的人,吃着公家飯、享受着國家福利,手中掌握的是國家的權力,你是旱澇保收地每月領取國家發給你的工資,你收取非法利益憑借的是手中的權力,那些人之所以心甘情願地送錢給你,看中的也是你手裡的權力,他們是用錢來買你手中的權力為他們謀取利益。所以這兩種情況根本就沒有可比性。入了公家門,就是公家人,你隻有運用手中的權力為納稅人服務、為廣大人民群衆服務的義務。
李忠厚見皇甫新城陷入了沉思,自己便點燃了一支煙,一邊抽煙,一邊若有所思地想了一會:“依照法律規定,這沈衛東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在查處違規違紀的案件過程中,能主動站出來,為違紀違法的人說情的受害人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從本案的具體情節來講,沈衛東并沒有受賄的主動和故意,他是在三義土石方公司總經理的提議下才犯的錯,所以主觀犯意上惡性較小。如果隻是一次,我們倒可以從這方面為他開脫,但是他嘗到甜頭後一而再、再而三地報了三次,這就是不可諒解了。所以我主張對他要追究刑事責任。”
皇甫新城點點頭:“我覺得你講的有道理,就算第一次是三義土石方公司的總經理主動提出的,但第二次、第三次的行為就不能這麼理解了。在刑法上一般都以三次為多次的起點。沈衛東三次在當事人單位報銷應當有自己負擔的費用,數額較大,已經構成了犯罪,應當移交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們沒有權力庇護犯罪。而且我們現在隻是查了一家單位,說不定他還有更多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天後,臨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傳喚臨江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沈衛東,當天便對沈衛東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經臨江縣人民檢察院偵查:沈衛東利用為當事人辦理民事、經濟、刑事案件,通過在當事人單位報銷車費、餐費、購物單據甚至收取現金等方式,一共四十一次向九家單位和四個個人報銷應當有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三十九萬六千元,收取現金二萬元。
人說事不過三,自從臨江縣法院開展審判工作作風整頓工作以來,每逢星期三,不是開全院幹警大會宣布處理違紀、違法幹警,就是收到舉報幹警違紀違法的信件,所以皇甫新城已經有了周三恐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