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群翻看了一下手中的材料:“我們紀檢、監察室對刑事審判一庭庭長馮向東的處理意見是全院通報批評。”
江群頓了一下繼續說道:“通過我們的立案調查查明:江口銅礦搶劫案是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立案,由刑事審判一庭審判員吳皓宇承辦。合議庭成員為審判員鄭之雄、助理審判員王小燕。立案後,先後于二000年二月十八日、四月九日兩次開庭審理。合議庭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确鑿充分。說明一下,本案案發後,因為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特别殘忍,犯罪後果特别嚴重,在社會上産生了極大的民憤。在公安偵查階段,中共江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淩正海同志曾做出批示:嚴打快辦。合議庭分别于四月二十八日、五月十七日兩次向庭長馮向東同志彙報了合議庭的會議意見:被告人林志東在盜竊得手後,被江口銅礦的巡查保安發現,對前來抓捕的保安行兇,用鐵釺刺中保安李小雙肝部,用鋼鋸砍傷保安張小平腹部和右肩部。造成李小雙當場死亡,張小平脾髒破裂、右肩骨折,經鑒定為重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确鑿充分。合議庭認為:被告人林志東盜竊得手後對銅礦安保人員行兇,構成搶劫罪,應以搶劫罪定罪量刑。其殺死一人、重傷一人,搶劫現金三千六百元、黃金一點七公斤,屬于犯罪數額特别巨大、情節特别惡劣、犯罪手段特别殘忍、後果特别嚴重、社會影響特别惡劣,依法應予嚴懲。拟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林志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江群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後,繼續說道:“馮向東聽取彙報後,不同意合議庭的處理意見,要求合議庭重新合議,但沒有說出具體理由。合議庭重新合議後,維持原來的合議意見。馮向東仍然不同意合議庭的意見,提出江口銅礦違反了應該将當天生産的貴重金屬送相關單位收購的規定,在财物保管上有過錯,而且被告人林志東歸案後認罪态度較好,馮向東表示可以判處林志東無期徒刑。合議庭認為,江口銅礦在财物保管上的過錯不構成林志東從輕處罰的理由,考慮到林志東犯罪情節、手段和後果,其認罪态度較好,不足以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馮向東與合議庭的意見有重大分歧,既不向分管院領導彙報,也不建議院長提交院審判委員會研究,緻使案件久拖不決。江口銅礦的這起搶劫案犯罪情節特别惡劣,造成特别嚴重的社會後果,社會影響特别巨大,民憤滔天。而且市委領導為此作出批示,要求嚴打快辦。本案的長期拖拉辦案,造成了相當惡劣的社會影響。受害人家屬多次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本院、市人大、市委反映,嚴重影響了江濱中院的社會形象。”
江群喝了口水:“根據皇甫院長的指示,我們紀檢、監察組立案進行了調查,通過對合議庭成員吳皓宇、鄭之雄、王小燕、書記員田初和刑事審判一庭庭長馮向東的詢問、談話,查明了以上事實。我們紀檢組的處理意見是:這是一起典型的拖拉辦案,責任人是馮向東,馮向東應當負全部責任。”
江群說完,現場陷入一片沉寂。有的人在低頭喝茶,有的人在筆記本上寫着,朱正超這次顯得很超脫,很平靜地端着茶杯在喝水。
因為一件案件的拖拉辦案而對一個庭長進行紀律處分,這在江濱中院還是頭一次。這是不是太重了?估計這是有些黨組成員心裡的真實想法。
皇甫新城用眼光掃視大家一周,輕輕咳了一聲:“大家對江群同志宣讀的調查情況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