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吳大爺一個勁兒地搓手。
費浩林見陳磊沒反對,他轉身就走,打算去替葉嘉宜報警。
“稍等一下。”跟陳磊來的那人朝費浩林作了個手勢,上前兩步,湊到陳磊耳邊低語了兩句。
陳磊點點頭,對葉嘉宜道:“嘉宜,你跟我來。”
陳磊比葉嘉宜大一歲,兩人小到大都住在一棟樓裡,還是小學、初中、高中都是校友,陳磊高一年級,小時候因為葉嘉宜被人欺負,他還替原主打過欺負她的小朋友。
在原主的記憶裡,陳磊小時候很調皮,人憎狗厭的,因此他小時候雖然幫過原主,原主也不喜歡他。後來上了初、高中,他就跟一群學習不好的混在一起,男女生多說兩句話就被起哄說在談戀愛,原主跟他更是隻有見面打招呼的交情。
不過印象中陳磊這人挺講義氣,也從來沒有做過什麼壞事。
她便跟着陳磊去了一邊沒人的地方。
陳磊停住腳步,道:“你那車,我大概知道是誰偷的。我去幫你找回來。”
葉嘉宜詫異:“你認識那偷車的?”
陳磊搖頭:“不認識。但我知道小偷他們也是有規矩的,各有各的地盤。我不認識這一片區的,但我認識我們那片兒的,我曾幫過他一點小忙。我讓那人去問問,應該能把你的車找回來。”
見葉嘉宜皺着眉沒說話,陳磊又道:“這城裡丢車的多了去了,大多找不回來,為什麼?一來警力有限,多少大案要案都破不完,丢車這種事,警察還真沒太多精力去管;二來除非抓個現行,否則偷車的把油漆一噴,就算你看到那車也認不出是自己的,警察怎麼找得到?”
“另外這吳大爺我知道,我認識他孫子。他兒子兒媳婦前年借錢買了輛車跑運輸,結果出車禍死了,撞死了一個人。因為責任在他家,吳家當時賠了一大筆錢,吳大爺賣了房子才把這筆錢和借的錢還上。現在他家隻有一個生病的老太太和十五歲的孫子。街道辦見他們實在活不下去,這才安排吳大爺來這裡守車。”
葉嘉宜不說話不是不樂意,而是沒想明白其中的利弊。
在後世,那是無論遇到什麼違法亂紀的事,都會報警。因為科技手段先進,監控到處都是,很多事情,警察隻要查一查監控,再查一查嫌疑人,這種小事很快就能弄得明明白白。
可現在沒有監控,證人也隻是那個小攤販大嬸。非親非故的,大嬸就算知道是誰偷車,也不可能指認作證。畢竟她和她家人還要在這裡生活,出來指認作證,是要被報複的。
所以這事的責任最後怕是隻能落到守車的吳大爺頭上。
但吳大爺這情況,明顯賠不了。而因為她家經濟條件好,到頭來沒準還要被人說她心腸狠毒,逼吳家一家老小去死。
但她還是有顧慮:“一輛車呢,就算賣二手,也值不少錢。你那人情用了這一次可就沒了。你這麼幫我,你不是吃虧了嗎?要不我還是報警吧。拿不拿得回來就看運氣。你也知道,我家不差那一輛自行車的錢。”
這會兒好一點的自行車,也就三四百塊錢一輛。就是不找葉東盛,她也買得起。更何況她隻要去葉東盛面前一說,對閨女比較大方的葉東盛肯定會掏錢給她買車。
摩托車這會兒要一兩萬塊錢,葉東盛自己都舍不得買,也不會随便給她買。但一輛自行車對他來說就是小意思了。
陳磊笑道:“那不會。這些人手腳不幹淨,但有時候又莫名地講義氣。我朋友丢了車,沒去報警,反而找他幫忙,這是拿他當朋友,是信任他。他高興還來不及,不會覺得還了我這次人情,以後就不來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