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養了幾天後,宋時薇他們告别了魏池,決定繼續南下。
“要不過完年再走吧?”
馬車旁,魏池滿眼不舍。
這麼些天下來,他已經把這兩人認作好友,一想到以後很難再見面了,就萬分不舍。
宋時薇緊了緊挎在手上包袱的帶子,安慰他道:“不要太難過,總有機會再見的。”
要說一開始,宋時薇對于魏池的身份還有所懷疑,那麼現在她是完全相信了。
不光是贈予他們的這輛馬車,就說那些銀錠,就不是普通人能随便拿出來的。
也是多虧魏池的資助,讓他們接下來不用再露宿野外了。
眼見這天兒越來越冷了,在這個一場風寒就能要了人命的地方,宋時薇都擔心自己根本走不到青州。
現在好了,有了馬車,還有銀子,他們的日子總算是好過起來了。
上了馬車,把被衾擁在身上,旁邊燒着暖爐。
宋時薇發出一聲喟歎:“果然是大戶人家,這才叫出行!”
當然,現實是骨感的。
很快,宋時薇就後悔了。
“嘔——”
誰來告訴她,這路怎麼這麼颠簸?
她都被颠吐了!
聽到車裡的動靜,孟扶歌把車停下來。
宋時薇趕緊往車下跑,一個縱身就跳下去,跑到一旁的灌叢處吐了起來。
孟扶歌見狀,也明白了什麼,去車裡拿過一個水囊過來。
“喝點水吧。”
片刻後,宋時薇擦拭着嘴角,小聲嘀咕道:“以前也沒覺得這路颠簸啊!”
雖然她說的小聲,但孟扶歌耳尖,還是聽到了她的聲音,沉默了片刻道:“馬上就走官道了,到時候會好很多。”
宋時薇知道這時候不能與從前比,所以也隻是嘀咕了幾句,之後即便再難受也忍了過去。
要不怎麼說馬車快呢,以往他們一天到晚的趕路,也隻能走上幾十裡地,走了一個多月才從并州走到通州。
現在也不過一月時間,就已經快到達州了。
官路果然要好走許多,沿途還有些茶館客棧可供休息。
加上銀兩充足,他們這些日子可算是過上神仙生活了。
“籲——”
馬兒被迫停下,不情願地打了個響鼻。
孟扶歌跳下來,打量了一圈環境後,決定在此過夜。
感受到馬車停下來,宋時薇也探出頭來,“今晚在這裡過夜嗎?”
知道宋時薇不愛在野外露宿,孟扶歌解釋道:“要走到下一個縣城至少還有百裡距離,今晚先将就着。”
宋時薇點點頭,也沒有太多的意見。
反正現在有馬車,比之前縮在四處漏風的破廟要好很多了。
隻是......這車廂并不算寬敞,兩個人該怎麼睡呢?
孟扶歌倒是沒有想這麼多,得到宋時薇的默認後,他馬不停蹄就去找幹柴。
也是他的運氣不錯,不但找到了充足的幹柴,還打了一窩野兔回來。
宋時薇已經把要用的東西搬出來了,見孟扶歌回來了,趕忙上前接過他手裡的東西,幫他分擔一些負擔。
跟着孟扶歌這麼久,宋時薇也學會了不少生活技巧。
比如說,她可以徒手處理那幾隻野兔。
這要放在以前,别說活的兔子了,即便是死的,她都不敢碰。
處理好兔子後,她熟練的将之架在火上烤,又拿出幹糧,等着孟扶歌過來,一人分了一半。
孟扶歌把四周都檢查了一遍,又将馬兒拴好,讓它自己在附近找食。
兩人坐在一起,一邊烤火一邊等着兔子被烤熟。
時不時地還給翻個面,撒上點鹽巴。
有一搭沒一搭的聊着。
冬日的夜晚格外的靜,隻聽得到柴火燒起來地噼裡啪啦聲。
“今天是除夕夜。”
看着迎面而來的火光,孟扶歌拿起一旁的木棍調整了一下面前的木柴,幫助其燒得更均勻。
宋時薇将那隻烤兔子拿出來看了眼,發現還帶着血絲,隻好又放回去。
聽到孟扶歌的話,她不由得感歎時間過得快。
“那咱們今晚一起守夜吧!”
想太多也沒用,反正她現在也回不去。
宋時薇搖搖頭,一臉輕快。
或許是被她給感染了,孟扶歌難得有了些少年意氣,“嗯。”
他很少有這樣的時候,看得宋時薇直呼驚奇。
“你這人,明明跟我差不多的年紀,卻像是長了我十幾歲一樣,今天倒是難得有了些這個年紀該有的樣子。”
聽到宋時薇的話,孟扶歌隻是沉默。
他突然很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環境才能養出她這樣的人。
在這個人均不過四十多歲的朝代,他并不算年輕。
二十多歲,在其他地方,早該有了妻兒,也就宋時薇覺得他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