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開始:我忘記你了,你也沒有認出我來。
——《公子宜修》
重華殿。
季修因身體不适休沐,已經連續幾日不曾上早朝。
燈火搖曳間,他于柔軟的錦被中緩緩睜開眼,自覺身子比昨日爽利了些。
季修忍不住輕輕地歎了口氣:“我怎麼還活着?當真無趣。”
他不記得自己到底活了多少年。
改朝換代,歲月變遷,滄海桑田,他都經曆過。
他似乎什麼都擁有,又似乎什麼都沒有。他認識很多人,也忘了很多人。
他記得所有人和所有事,唯獨忘了一個人。
可命運總是牽引着他,讓他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個人,又使他忘記前塵,兩不相欠。
在如此無趣的人生裡循環往複,季修漸漸感到乏了。
當新的身份揭曉時,他依舊興緻缺缺。
這一次,他是個皇子。
可他是誰又有什麼意義呢?
反正他活膩了,每天隻想着怎麼才能死,卻從未成功過。
他的人生順順當當,除卻身子弱了些。
這樣的日子,當真無趣啊。
季修微微側身,狹長的眼眸一轉,瞧見身邊躺着一個陌生人。
是誰如此大膽,敢往他這裡塞人?
他雖然提不起半分興趣,但也不喜有陌生人睡在自己的榻上,是以開口時語氣略微不悅:“你是誰?是何人将你送到我床上來的?”
那人緊閉着的眼睛緩慢睜開,将醒未醒的嗓音低沉好聽:“嗯?”
對方頓了頓,總算清醒了些,語氣轉為淡淡的:“是修哥哥親自邀請我爬上床的。”
季修:“……”
不知為何,這句“修哥哥”聽得他牙酸,甚至帶着一絲熟悉。
他揉了揉發疼的太陽穴,努力回想自己醒來之前的事情。
前一晚,他照例嘗試第九十九種死法——醉死。
他想試試酒能不能喝死人,如果能,那在酒醉的睡夢中死去應當是一種還算舒服的死法。
于是,他尋了個安靜之處,帶上幾壇好酒,又命人準備了幾樣小菜。
待一切準備完畢,他便遣退衆人,獨自在月下飲酒。
就連最親近的侍衛秦昭,他都沒留在身邊。
後來……
後來發生了什麼?
季修慢慢拼湊着記憶,終于記起後來的自己幹了什麼荒唐事。
他喝着喝着,忽聞悅耳的絲竹聲。酒興大發之下,他循着聲音晃晃悠悠走去。
不多時,他便在一處偏僻小院尋到了撫琴之人。
此時的季修已經飲了不少酒,連人臉都看不太真切。
他聽那琴聲高遠豪邁,又見那人身材颀長,便笃定是位公子。
于是,他走近院子,在亭中坐下,朝那撫琴之人揚聲道:“相逢即是緣,公子可願共飲一杯?”
飲酒之初,他隻想一人醉死算了,可飲到最後,他忽地很想有個人能共飲佳釀,話古今趣事。
見對方不回話,他捧起酒壇子,徑直灌了一大口,而後喃喃自語:“不喝算了,我自己喝,喝死我算了。”
他已經喝得醉眼蒙眬,隻能隐隐約約看見有一團紅色的人影朝自己緩緩移動。
“喂,不是不搭理我嗎?”季修朝那人晃了晃酒壇子,臉上帶着無所謂的笑,“人生難得幾回醉,要喝酒喝到位。”
說着,他拎起身旁另一壇未開封的酒扔向來人。
砰——
酒壇子跌落在地,陶片霎時四濺,炸開一地酒花。
那人沒接住。
季修:“……”
區區一壇酒都接不住,原來還有比他更廢的人啊。
回憶到此處,季修側頭看向那衣衫不整之人,幽幽道:“話說回來,你是不是還欠我一壇酒?”
阮相宜微微挑眉,骨節分明的修長手指輕輕撚起胸前滑至肩膀處的衣裳,眼神朦胧暧昧。
“你要做什麼?你給我把衣服穿好了。”見對方突然要脫衣服,季修不顧宿醉後的渾身酸軟,腳踩足衣便下了榻,“我可告訴你,我對女人沒興趣。”
女人?
阮相宜手指微頓,而後一提一放間,從衣衫不整變為穿戴整齊。
“三皇子不像是缺那一壇酒之人。”阮相宜的音色極沉,像金屬撞擊,有種蠱惑人心的感覺。
阮相宜并未糾正對方誤以為自己是女人一事,至于原因,大概是因為季修昨夜醉酒的模樣甚是有趣,讓他起了逗弄的心思。
“你管我呢?千金難買我樂意。”季修依然是一副吊兒郎當的無所謂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