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開眼睛,他還是在獨自一人的早晨中醒來,他得去赴約才行。
現在已經到冬天了,雪剛停,路上蓋着薄薄一層,走着走着有什麼砸了他一下。
“林桑再!”即使手被凍得紅彤彤的,金發的人的手裡還是拿着搓成大塊的雪球對他竊笑着。
“幼稚!”林桑再翻了個白眼不想理他,出了單元門就往小區門口走,卻又被打了一下,“馮易時!”
林桑再轉過了身。
“對不起!”穿着紅色羽絨服帶着毛線帽子的孩子一臉驚慌地向他道歉,他隻是在和朋友打雪仗,結果手一滑,雪球就扔到了突然冒出來的叔叔身上。
“沒關系。”林桑再笑着對他點了點頭。打鬧而已,他才不在意,他還約好了。
他們約着去看電影去作為他們的首次約會。一張電影票就幾十塊錢,林桑再還是第一次體驗這麼貴的娛樂活動。
林桑再坐在位置上等待着,百無聊賴地吃着小吃。
“久等了。”穿着大紅色裙子的人坐在他的身邊,“終于把你約出來了。”“這話說的,我是什麼很難約的人嗎?”林桑再看了一眼身着紅裙的男性友人。
他們是在大學認識的。紅衣友人是不入流視覺搖滾樂隊的主唱,每個成員都有屬于自己的角色,獨屬于自己的名字,扮演着角色進行音樂創作。他們在酒吧駐唱時,林桑再正好在那裡打工。他們演出結束時會在酒吧喝酒,一來二去,林桑再和他就成了朋友。
紅衣的名字是“厲鬼”,人如其名,每天穿着紅色的衣服晃來晃去,有時是男裝有時是女裝,男裝像男人女裝像女人,也是因為這個,他與馮易時的第一次見面不是那麼愉快。厲鬼的耳朵上打了很多釘子,臉上也有,馮易時當時以為林桑再被什麼難纏的人纏上了,一通解釋再加上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才将心放在肚子裡。也許是第一次見面就不對付的緣故,直到死去馮易時都不怎麼喜歡對方。
紅衣的友人坐在林桑再旁邊,他穿的很少,簡直是要風度不要溫度第一人。友人将外套脫了下來,像往常一樣和調酒師打了聲招呼。
他們等待着。
林桑再一口一口吃着爆米花,等待着電影開場這是他們第一次一起來看電影,前幾天的告白讓他徹夜難眠。生日、春節與交往紀念日,他從來沒想到這麼多的好事會在同一天。但也因為告白導緻春節那天他很難面對馮易時的父母,那太尴尬了,剛在一起就見了父母,林桑再想走還走不了。
而現在隻有他們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