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說話,隻是看向窗外,窗外車來人往,一如既往。
“沒什麼,我們去便利店那邊看看吧。”
艾爾莎的耳朵抖了抖,向下耷拉:“好吧。”
我放下毛衣,起身讓出位子:“大娘,我要問的事問完了,不打擾你了,再見啊。”
“哎,再見啊。”大娘坐回位子,拿起針線,又問:“警官,這個案子能破嗎?”
案子能不能破,我也不知道,我想說實話,話到嘴邊又說不出來。
艾爾莎搶先回答說:“我們還在複盤調查,會有偵破的時候的。”
大娘點頭:“對啊對啊,要是周圍出現了殺人狂魔,我也睡不好覺啊。”
“放心吧大娘!”艾爾莎穿上警服,元氣滿滿地告别,“走了啊!”
“慢走!”
我和艾爾莎重回警車上,我熟練地啟動車輛,下一個目标是便利店,途徑一個路口時,我一腳刹車踩停:“ctos,你看這個路口,像不像那張照片?”
“是的,有90%的相似度。”
“好好停車啊大哥,别在路上突然停下啊!”
我把車停上人行道,艾爾莎扶額歎氣。我松開安全帶下車,掏出那張照片比對角度:沒錯,就是攝影師看到父母的路口,車流在紅綠燈的指揮下井然有序地流通。
路口沒有異常,也沒看到父母的身影,和老大娘說的證詞一樣,毫無出挑出奇的地方。我不禁開始懷疑,席勒說的是否隻是他勾引我簽字的誘餌,一個永不可能追逐得上的虛僞幻影。
“看夠了嗎搭檔,再過兩分鐘交警就會來給我們貼罰單了。”
我知道繼續在這傻看上一天也不會有什麼結果,重新鑽入車内發動,回到正确的車道上,向便利店出發。
便利店老闆娘的說辭和老大娘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别,一個常來買零食飲料的老客戶,接觸僅限于付錢的那一刻,就沒有然後了。
剩下的目擊者同學,我是在下午最後一節課結束通過班主任找到他的,他似乎對我們再來找他複述一遍當時情況很不耐煩,語氣充斥着想趕緊去食堂吃飯的急躁,草草聊了幾句,剛說完“再見”他拔腿就沖了出去,班主任略有些尴尬地笑:“都到吃飯的點了哈。”
我識趣地站起來:“嗯,就不打擾你們了。”
走出學校,我找了個小飯館點了兩份蓋澆飯,艾爾莎吃得比我快,早早放下筷子,等我吃完了才問:“被害人的父母每天都會工作到很晚,你确定還要走訪他們嗎?”
“工作到很晚,那他們是怎麼說明情況的?”
“他們那天請了半天假。”
我猶豫了會:“還是走訪吧,等他們下班。”
艾爾莎表情非常一言難盡,我自己心裡也沒譜,這樣的走訪真的能調查出來什麼東西嗎?我不知道。
吃完飯,在炸雞店上了個廁所,我坐上車想了會,問艾爾莎:“你有沒有别的要緊事需要忙?我可以先送你回警局,或者直接送你回家,我一個人去等他們下班。”
“我沒其他的事,可以陪你等。”艾爾莎語氣平靜,“開車吧。”
她這麼平靜,倒真的讓我内心過意不去。一等就要等到十一點,就算幹坐着也讓人想想就難受,我臨時起意,決定去拜訪那位拍照的攝影師,警務系統有這位攝影師的住址和聯系方式,現在開車去要半個多小時,來來回回也趕得上。
我把我的計劃告訴艾爾莎,艾爾莎依然是那副“都聽你的安排”的模樣:“嗯,可以。”
我開車直奔攝影師的家,抱着忐忑的心情先撥通攝影師的電話:“喂?”
“你好,你誰?”
我告訴攝影師,我是他在路口撞見的父母的孩子,現在想找他再了解一些情況,攝影師滿口答應,不過他現在正在外給情侶拍外景,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回來。
我和艾爾莎等了一個多小時,終于看到遠處走來背着大包小包手上還扛着攝影器材的攝像師,他滿面通紅,一腦門的汗:“久等了久等了,來我家說話吧?”
我擺手拒絕:“不用了,我就想找你聊兩句,就在這裡說吧。”
攝影師固執地說:“有些事不能在這說,我家離留存了很多和父母情況類似的照片,一定要親眼看到你才能明白。”
“類似的照片?!”我呆住了。
艾爾莎走過來:“你之前怎麼不說?”
攝影師露出笑容:“以前我也試過報案,但是誰會信我呢?他們都說我得了心理病,出現了幻覺,要我吃藥,從那一刻起,我就學聰明了。”
艾爾莎語氣咄咄逼人:“那維克瑪警官夫妻的照片,你怎麼就願意報案了?”
“維克瑪警官夫妻失蹤案廣為人知,我也是碰巧拍到他們。”攝影師聳了聳肩,臉上的笑更嘲諷了,“普通人的失蹤不會受到你們重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