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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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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和你父母保證你出去玩不會闖禍。”賽亞克努說。

萊斯冥瑞瞥了瞥嘴,把臉扭到另一側:“瞧你這話說的,我其實也沒那麼淘氣吧。”

這是萊斯冥瑞對自己的認知,他自我感覺良好。

賽亞克努一開始懶得說他,一分鐘過去後,内心那股勁實在忍不住爆發了出來:“不,你有。”

那刻他沒看萊斯冥瑞臉上的表情,隻感到他對着自己擠眉弄眼。

到了花市後,萊斯冥瑞才明白自己想要找到桔梗根本沒這麼容易。

他上一次來花市還是好幾年前白傾落帶他來的,那時候來,賣花的商人都會把花分類擺放,包裝的很漂亮,回家可以直接用花瓶接着從包裝袋裡滑下去的肥沃泥土,把花種進去,再定時澆水除草就可以。

而現在的花市,商人們好像是達成一緻,把所有花都歸到一起擺成一條陣,肉眼可見有幾百米長,色彩錯綜複雜,惹得人眼花缭亂。

萊斯冥瑞很不理解這種擺放方式,他用手扶着腦袋歎氣,長風吹過時銀白色的長發随風飄起,劉海吹到眼睛邊,發絲戳疼了他的眼球。

他揉揉眼睛,抱怨道:“我現在真的很渴望回到小時候。”

賽亞克努沒理他,一個人定在原地觀察了會兒,然後牽着他的手走了十幾米去找了一個頭發顔色黑白相間的商人,問桔梗花在什麼地方。

商人伸手指向離他們不遠處,說:“你們去那兒看看,我記得好像是在那兒,如果不在那兒的話你們就去最邊上看看。”

萊斯冥瑞看了眼這足足長幾百米的花海,内心頓感無可奈何。

他的耐心不是很好,不管去哪隻要讓他等誰誰誰他就會罵罵咧咧的,更别說從這些花裡找到幾株桔梗了。

但賽亞克努和他性格相反,不輕不重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松開牽着的手:“走吧,慢慢找,總會找到的。”

那天兩人早早的就找到了桔梗花,卻并沒有早點回去。

萊斯冥瑞帶着賽亞克努去隔壁公園飙車玩,賽亞克努不感興趣甩手就走,被萊斯冥瑞拽回來後,又被帶着跑去買糖。

萊斯冥瑞甚至将買來的糖用包裝紙包裝的很精緻,硬生生把便宜的糖果包裝成了價格直接上漲兩位數的樣子,光看賣相就覺得裡面的糖一定很好吃。

賽亞克努雙手交叉抱在胸前,眼神不斷往包裝紙上瞟:“你不是不愛吃糖嗎?買它來做什麼?”

萊斯冥瑞身上沒有口袋,左手拿糖右手拿花,看上去像是要去找哪個人表白一樣。

他說:“我雖然不愛吃,但我母親愛吃啊,她最喜歡吃糖了,真的,我買回去贖罪的。這裡面什麼口味都有,你要不要嘗嘗?”

看着萊斯冥瑞遞過來的那顆淺紫色的軟糖,賽亞克努有些呆愣。

他小時候喜歡吃糖,但現在不喜歡了。

于是他推了推萊斯冥瑞的手,說道:“我不吃,你自己留着吧。”

萊斯冥瑞:“……哦,那我吃了啊,拿兩顆出來路上解解饞……”

等到他們玩夠了回水晶宮,白晝已經逐漸被黑夜吞噬。

萊斯冥瑞是個要面子的人,他并沒有直接去找白傾落當面道歉,而是一個人趁着天黑悄悄到後花園把桔梗給種好,再從客廳潛入到白傾落的房間,把一大包糖果悄咪咪地放在床頭後就趕緊跑了出去。

賽亞克努在水晶宮的門口靠着等他,左右腳交叉,右腳一直在地上點。萊斯冥瑞從後面蹦出來的同時還拍了他的肩膀,在他回頭的時候做出個“噓”的手勢。

黑夜下的水晶宮并沒有黑到什麼都看不清的地步,況且這個點極有可能還有人沒睡,明明可以大搖大擺地走進去再走出來,結果他們兩個整這麼一出,倒像是從某個地方來這做賊的。

賽亞克努擰緊眉頭:“其實沒必要這麼誇張。”

“不,”萊斯冥瑞搖頭,又很堅定地點頭,“很有必要,非常有必要。”

賽亞克努:“怎麼就有必要了,這不是你自己家嗎?”

萊斯冥瑞歎了口氣,臉上的表情如同受了無數次挫折一樣滄桑。

他給出的理由是:“主要是怕我母親發現我這麼晚了還在外面遊蕩才偷摸的,要是被人發現了,别說我了,連你都要一起挨罵。我還可以和我母親開玩笑幾句混過去,那你怎麼辦?照叔叔阿姨那脾氣,不得把你皮都扯下來啊?”

聽萊斯冥瑞這麼一說,賽亞克努知道,是自己膚淺了。

他沒想到那一層去,隻想到了這樣整有點小題大做。

看他呆在原地,萊斯冥瑞歪頭去看他的眼睛,用手在他面前晃了好幾下:“喂?喂?你沒事吧?”

“嗯?”

賽亞克努的瞳孔聚焦,和萊斯冥瑞對視上。

“……哦,我沒事。”

“行,那趕緊走吧,回去睡覺了。”

說完萊斯冥瑞神經質地招呼着,跟做小偷一樣彎着腰,一路上避開路過的人,這邊看一下那邊瞅一下,十幾分鐘過去,終于安全回到了房間。

萊斯冥瑞站在賽亞克努房間門外說:“早點睡啊,明天見。”

“知道了,明天見。”

感應門合攏的那瞬間發出一聲悶響,賽亞克努盯着上面綠色的條紋看了很久,在那兒站到感覺有點冷才去浴室洗了把熱水臉。

床很舒适,但他睡不着。

這是他失眠的第三天。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從上個月起就一直睡眠不好,一開始還能勉強睡個五六小時,慢慢的,連睡滿四個小時都成了一種奢求。

他不能就這樣在床上躺着什麼都不做,他想,他得做些什麼。

他從床底下的儲物櫃裡拉出抽屜,在貼近邊緣的最裡面摸出一本黑皮筆記本,外面什麼字都沒寫,因為普通黑筆在上面不顯色。

書翻到不知道第幾頁,他在空白的地方寫道:

這是我認識萊斯冥瑞的第十個月零五天。

我很羨慕萊斯冥瑞,雖然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就這麼想過,雖然離第一次見面已經過去了好久,但我依舊忍不住羨慕他。

昨晚我把我的心事講給他聽,他告訴我不用刻意去讨好别人,無論是哪一種性格,都是人與生俱來的寶物。

我不太能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性格真的是一種寶物嗎?為什麼我從來不喜歡我的性格?或者說是因為我沒有發現自己性格的好處,所以說喜歡不起來?

萊斯冥瑞像一顆會散發光亮的恒星一樣,整個人溫暖又搞笑,盡管有的時候調皮了些,但他還是一個很好的人,無論走到哪兒都有人喜歡。

喜歡他的那群人裡,一定也包括我。

最後那句話純粹是下意識書寫的,等到反應過來,句子的末尾已經畫上了句号。

寫到此處,賽亞克努頓住筆,沉默了半分多鐘。

他想把喜歡改成羨慕,或是欣賞。

想了許久,他在右下角寫上日期,把書合上,又讓那些文字藏進了常年孤零零的抽屜裡。

帶着“算了,不改了,就這樣吧,反正也是給自己看的,别人又不知道”的心情,賽亞克努重新合上雙眼,不知道是什麼時候起的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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