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芝決心要走。雖然具體怎麼走她還沒有一點頭緒,但這本來就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怎麼想都是無解。
無論感情上還是理智上,她都意識到是離開的時候了。最初她設想他對她信任之後或許可以從他手上得到通行證,這樣離開上海擺脫所有人機會更大一些。現在看來希望不大了。
那邊剛剛受了很大打擊,現在走是希望最大的時候。
她很正式的和易太太說不久後要走。
王佳芝反複的設計了逃亡計劃,為了防止夜長夢多,就在這幾天,越快越好。
中間她去看了畫展,吃了喜歡吃的點心,去花店買了喜歡的花,連看了好幾場的電影,去看梅花就是沒開,一樹的花骨朵,還有她自己也敢去了一次那個戲園,看了那小生唱的戲。
說是走,她知道,這走大概等同于死。臨死之前,她想少留下些遺憾。
相比逃亡,她更多的是想自己的死法。千萬不要橫屍街頭才好,可是這由得了她嗎?
老易睡了兩個小時,起來收拾了下去,那小貓早醒了,喂了它吃的和水,陪它玩了一會兒就出去了。
人到辦公室說某某一大早托人來,求和法官那邊疏通一下。
老易聽了出事的是某某的兒子,在外面另置了一份家,女方迷戀上戲子,用他的錢去包戲子,還帶到家裡來。被他回來抓個正着。家裡剛好有槍,一怒之下把兩個都崩了。
老易又想起那次回去,牌桌上她們說王佳芝一直盯着一個戲子看。
喝,果然,自己就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不說現在不年輕了,就是年輕時候也不是那油頭粉面的白面小生。
她大概真的喜歡那個男生,那男生不就是那種類型,見到戲子恍惚間看直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