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緻了解了收養教子的司法程序後,弗洛倫絲也沒有想要多待,不過基于她還要負責科林·萊司頓的安全,所以她答應在一家書店裡等他一起回去。
科林·萊司頓的去而複返,令警局的人驚奇。而他也是在快離開的時候,才知道原來以前的邁多蘭·菲昂斯是如何的一個形象:在以前的日子裡,邁多蘭隻是在一定範圍裡生活成長的人物,有些狡黠,機智,但也很誠懇,理智。她老愛故意把獵頭公司寫成豬頭公司,不是聲稱她自己一自習就肚子疼,就是有一次還開玩笑地在上課的時候,将一個班級的手機上交袋一把卷起扯走,然後被整個班級的同學追了出來……她也很富有生活藝術的熱情,對真摯情感熱衷,對生命信仰也很熱忱,隻不過這些都掩飾在她風輕雲淡的外表下,隻在言語間洩露,無人在意。
總得來說,在前半生--直到她的“惡魔”體質被人發現之前,邁多蘭過得還算可以--她向來被母親告誡不可以把袖子和領子拉開,就算是把全身的汗水憋在衣服裡面也不可以。不要和别人玩耍、不要被别人觸碰身體、不要和人出去玩--一直以來她都是這樣被教導的。
她也一直很好的執行來着,如果不是那次救人之後,她暈倒被送到醫院,才不會醒來的時候面對的是無盡的恥辱和冷酷視線--她是惡魔轉世。
邁多蘭身上有一大片的黑色胎記,是從她的脖頸處延伸到兩手的手腕上,幾乎是對稱分布,那像黑色翅膀的邪惡,讓人掩飾不及。所有人都認為她這是前世作孽至極的标記,來提醒世人遠離罪惡。
誰都知曉這樣的人是活不過一歲的,因為沒有人會願意養着這樣的罪孽。至于邁多蘭為什麼能活下來,現在追究也沒有意義。況且現在她也已經有了自己智慧、思想——要是在被發現不該存在之時,就這樣無端地判她火刑,對司法部門,和牧師國内憂外患的形勢也非常不利。所以此舉倒難施行。
弗洛倫絲的最後一個親人,早在她讀高中的時候去世,很顯然她也沒有任何人依靠。加上牧師國不提倡殺生,至少現在不能--即使那對象是邪惡的力量。所以他們沒有處死她,隻是想用另一種更加“仁慈”的方法來懲罰她而已。
從邁多蘭小時候生活的地方開始,就沒人願意做她的生意,沒人願意聽她說話,也沒人願意讓她站在他們的土地上……所有人都心口不宣,她以前的種種“劣迹”,無一例外被很多人賦予新的含義,用以鞭撻自己的孩子。
邁多蘭也幾乎在這樣的境地下無路可走。她餓過肚子,也經曆過風餐露宿,颠沛流離,但那樣“排斥異己”的日子太過難熬,以至于她想出一個辦法,令自己涉案,并成功地騙過所有的警察。
在警局的特殊看守裡吃了國家的夥食多年後,還利用傳信通道寫了文章獲得許多報酬後,邁多蘭又抛出證明自己無辜的證據,獲得了國家補償款,還夠年齡當上了牧師國十大城邦之一的象牙海岸的牧師。
這種狡猾天性的計謀,為很多正直的人所不齒,當然這也是弗洛倫絲為什麼會被那些警官不冷不熱對待的原因。而且後來,她索性也“棄暗投明”,投靠了上帝的光輝庇護之下,沒人能提起她的過往,所以警局就算想追究也沒有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