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尼十八歲的時候,正是志得意滿,打算開始大展拳腳幹一番事業的時候。可是就在他正準備出任務的前一天,蒂娜和傑克丢了個小不點給他,說是他現在的主要任務就是照顧這個小不點。
年輕的安東尼覺得這簡直不可思議,他一個大男人,你讓他babysit這麼一個,原諒他,他看不出來是男是女。
眼前的小不點有着一頭狗啃的短發,他認為自己随便用匕首削出來的都能比這好看,烏溜溜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紅潤的小嘴唇,如果不看那頭狗啃的頭發,她看起來還挺可愛的,像個精緻的洋娃娃。
很可惜,再可愛,他也不是喜歡玩芭比的小女孩,他是要幹大事的真男人,怎麼能在家裡幹這種娘們唧唧的事呢!
可惜抗議無果,反而招來蒂娜和傑克夫妻的混合雙打,這讓他嚴重懷疑自己不是親生的,非常有可能和小不點一樣,是領養的。
被迫接受這個任務,他自然不怎麼開心。再說他也不會帶孩子啊,他又沒有生過,怎麼可能懂這個。話說回來,該留在家裡帶孩子的不應該是蒂娜嗎?她好像才是家裡的唯一的女性吧?
第一天,他消極怠工,躺在床上不想起來。小不點到是很有紀律,六點準時起床,在一旁老老實實的等他。安東尼偷窺了她一眼,故意裝睡,不想理她。
小不點等了好一會兒,看他還是一動不動,索性放棄浪費時間,自己一個人出去跑步了。安東尼猜測,她以前肯定是養成了這種習慣。
不過他想不通哪個鐵石心腸的,能讓這麼可愛的小不點,養成這種沒有人性的習慣,他一個大男人都有點看不過眼。
可能是他還有良心吧,不放心她一個人出去跑步,他隻好不情不願的爬起來,跟在她後面,可是小不點不知道後面的人是他。
它媽的,他隻不過稍微跟的近了一點,打算吓一吓她。可她呢,她從靴子裡抽出一把小匕首沖着他就刺了過來,要不是他身姿敏捷,說不定上崗當保姆的第一天就會光榮負傷。
到底是什麼樣的父母,能這麼的“未雨綢缪”的養出防備性這麼強的小東西出來?
難怪昨天晚上他讓小不點就這樣睡覺,既不脫衣服也不脫鞋子,她一點意見也沒有,想必是為了安全起見啊!
要不就是她以前就是這樣過的,覺得這才是正常的。這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環境才能養出這麼警覺的性子?他記得這個小不點好像才八歲吧!
果然是沒有對比就沒有幸福,和她比起來,他安東尼過的也不是那麼差嘛!看來蒂娜和傑克也不算是太喪心病狂,比起某些人的父母來還是不錯的。他決定以後孝順一點,至少等兩人死的時候,幫他們收個屍。
可能是有那麼一點憐惜之情吧,安東尼開始了他的帶娃生涯,每天按自己的正常作息,帶着她操練,跑跑步,搞搞體能訓練,玩一玩機械,什麼亂七八糟能保命的都學一學。好在小不點悟性不錯,學東西真特麼快,不然他估計也耐不下心來哄娃娃。
兩人慢慢的,相處的還算不錯。有一天他實在在家裡帶娃帶的有點無聊,剛好朋友邀約,他就提着奧蘿拉去了酒吧。不過他看的牢牢的,沒讓她碰酒精,他還是很有分寸的。
本來好好的,蒂娜打電話回來查崗,說是他們明天就回來,讓他再辛苦最後一天,以後就不讓他帶娃了。
說的比唱的還好聽,他現在已經不是三兩歲的孩子了,可不是那麼好糊弄的。明日複明日,明日何其多,他敢打包票,這個明天永遠不會到來,當他沒看過“第二十二條軍規”啊?
等他講完電話,回神時,他的這群狐朋狗友已經讓小奧蘿拉喝了兩杯雞尾酒了,說是什麼度數低,喝不醉。
曹尼瑪的,她才多大?要是她出了問題,要背責任的是老子。安東尼氣的把幹這件事的人給開了瓢,才提着醉醺醺的小不點回家了。
為了避免明天被蒂娜看出端倪,他今天難得好心給她洗了個澡,還換上了幹淨的衣物。希望她身上的酒味能早點散幹淨,最好能在蒂娜回來之前醒酒。
也許上帝聽到了他虔誠的禱告,第二天上午奧蘿拉就又生龍活虎的,跑起來比他還精神。好可惜,他忘了洗衣服,鼻子比狗還靈的蒂娜聞到了那點殘餘的酒精,叫上傑克又把他當沙包練了一頓。
果然如他所料,蒂娜在電話裡都是哄他的,孩子還是得他帶。他們倆夫妻還美名其曰,就當提前養老婆了。
還不要臉的說小奧羅拉從小就長的這麼精緻可愛,長大了肯定是個大美人,還說從小養大的,感情才深,以後才不會嫌棄他。
可去你的吧,雞蛋殼都沒褪幹淨的小毛孩子,給他當老婆?等她長大了,他都老了,誰知道他的武器那個時候還能不能派上用場,他們糊弄人也不走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