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說,鐘岐案将對中國防衛制度的适用具有裡程碑意義。
此前一直持保守态度,說頂天判個防衛過當的法律大V,有的對判決結果裝聾作啞,有的陰陽怪氣,說光看正當防衛,也不看是誰辯護的,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張萬堯,首次代理未成年案件就搞這麼大陣仗,把公安局局長請來做公證人,誰有他這麼大的面子。
還有他那個徒弟,為了幫鐘岐脫罪,把“兩高一部”在人大上提出的沒有任何法律效義的《意見》拿出來作為辯護理由,也是夠拼的。
也有的說張萬堯背景過硬,肯定跟上面通了氣才有這個結果,不然一審過失,二審直接無罪,公檢法那邊都不好交代。
先說警察那邊吧,跟本案有直接關系的兩大物證竟然被辯護律師找到了,唯一的目擊者前後兩次證詞發生根本性變化,這不是打人民警察的臉嗎?又把人關了這麼久,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績效跟年終獎肯定都是要扣的,檢讨自然也少不了,指不定還要被降級處分,都說不好。
公訴人那邊的問題更多,既然無罪為什麼要批捕,沒有發現其他作案證據有沒有退回補偵?補偵後證據審查是否有問題?審查起訴怎麼做的?庭審怎麼做的,好好的過失怎麼就無罪了?當然了,績效跟年終獎肯定都是要扣的。
法院的壓力最大,怪不得換了人,院長親自坐鎮,也是自己打自己臉的過程,當然,其審判結果跟人民群衆的樸素價值觀相吻合,至少在輿論上,法院得到了公衆的尊敬,法律的公信力又進一步提升,沉睡多年的第二十條終于被喚醒。
哪裡都少不了八卦消息,鐘岐眼裡學法律的鄰家叔叔就是張萬堯,跟他父親鐘鳴是發小,怪不得從來不碰未成年案子的張萬堯會接他這個案子,真是開了眼了,如果這個案子是其他律師代理,肯定不會是這個結果。
去年的周放反殺霸淩者案,面對七個人的圍攻,周放撿起被害人脫手的刀,對着其胸部連捅四刀,緻其死亡,一審判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周放不服上訴,千萬網友為其喊冤,說這就是正當防衛,經過兩年審理,二審維持原判。
網上大都是吐槽之聲,法律不近人情,一味地偏袒施暴者,也就是所謂的被害人,忘記了正當防衛設立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護防衛者的合法權益,是公民與不法行為作鬥争的重要法律武器。
法律要不斷進步,要盡早摒棄防衛案件中“以死為大”的評判标準,改掉“誰鬧誰有禮”“誰死傷誰有禮”的錯誤做法,要堅定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核心理念。
可不管輿論吵得有多熱鬧,周放最後都免不了十五年的刑期。
當然也有部分聲音,說鐘岐這案子判了個無罪,在一定程度上也會衍生出更多問題,以後面對校園暴力時可以直接把人往死裡捅,反正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有人說這樣不挺好的嘛,欺負他人的人就必須死,别扯什麼未成年,心智不成熟,還需要教導,都是狗屁。
讓他們知道欺負他人的下場,才不會仗着未成年肆意妄為,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少校園暴力和其他侵犯他人生命财産全的行為。
唐捐沒時間看這些評論,每天除了打針輸液,還要找時間寫工作彙報,老東西前兩天打電話說他這次庭審有很多問題,讓他寫三萬字的檢讨書,他發了個滾,然後默默打開了筆記本。
淩晨四點,唐捐從噩夢中驚醒,突然嗓子眼兒湧入一股熱流 ,咳了幾聲鮮血噴湧而出,胸口像是有人用針在紮他,疼一會兒又壓上來一塊巨石,喘不上來氣,臉漲得通紅發紫,按呼叫鈴的空蕩,嘴角不停往外流血,順着脖子流進胸口。
鄧先趕到醫院是淩晨四點半,剛見面就下了病危,肺穿孔。
溫樾說怎麼突然穿孔了,上次檢查沒發現異常嗎?
鄧先手裡是唐捐剛掃的CT跟DR,跟上次的做對比,說剛來沒那麼嚴重,但這種外傷引起的肺穿孔很常見,吐血嚴重可以導緻失血性休克死亡,目前的情況建議手術,修補肺泡,恢複期延長。
溫樾擡手捏唐捐那煞白的小臉,腦子裡是唐轍那張同樣慘白冰冷的臉。
淩晨五點,唐捐被推進手術室,張萬堯到的時候,門口的紅色燈牌顯示手術中。
“張律師嘴裡的保護,是把我兒子往床上保護是嗎?”溫樾眼皮紅腫,擡頭看着在手術門口來回踱步的張萬堯,黑色睡袍外面套着黑西服,光不出溜的大長腿在眼前晃悠,黑色棉拖在地闆上啪嗒啪嗒響,很吵。
突然,腳步聲停了,張萬堯後退一步,坐在對面的長椅上,目光還是盯着手術室:“我不會忘記唐主任的囑托,會盡所能保你倆周全。”
溫樾頭疼,如果唐轍知道自己的兒子被張萬堯搞上了床,會不會後悔當年所托非人。
“你到底對唐捐存的什麼心思?你比他年長十五歲,這種事你怎麼做得出來?”
張萬堯的頭更疼,他知道早晚有一天會被溫樾質問,隻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存的對他好的心思。”
好些個詞在腦子裡一晃而過,張萬堯選了最直白的那個。
溫樾閉眼,心裡罵了句臭不要臉,深呼一口氣,問他:“可唐捐他不喜歡男的,你這樣強人所難不怕遭報應嗎?況且你還有家室,唐捐跟你這樣算怎麼回事兒,他以後還怎麼娶老婆啊?”
張萬堯捏捏眉心,目光移向手術室,看了半晌才搭腔:“他以前不喜歡,現在變了,你放心,我不會虧待他。”
張萬堯随口一句輕飄飄的話,對溫樾來說是五雷轟頂,她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兒子竟然彎了。
“張萬堯。”
溫樾擡手就想給眼前人一巴掌,可想他畢竟救過唐捐的命,手硬生生給放了下來,紅着眼一直盯着,企圖用眼神殺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