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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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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緬國的路這些年早已走得爛熟于心。靈玉公主婚嫁時,程芷一行代表皇都也到場祝賀。有了程芷跟王妃這一層關系,自然再不需要和親來維系兩國邦交。靈玉公主最終沒有再嫁給皇都裡的哪位皇子,而是娶了自己青梅竹馬的遠房堂哥——沒錯、就是娶;作為滇緬國下一任王女,明嫁、暗娶!

“舅舅來啦!舅舅來啦!這次舅舅給我們帶什麼好玩的了?”程芷剛到,小王子小公主便嘻嘻哈哈地纏了上來。都說外甥像舅舅,兩個孩子眉眼深邃、膚白如雪,比起當地人,确實更像程芷、王妃那一支的長相。程芷每次來都會給兩個小家夥帶些皇都裡的新鮮玩意兒,這不,把兩個小國寶的胃口都養刁了。

“喏,今年新出的修習籍,皇都的孩子現在都看這個。這可不是普通的冊子,打開看看。”

“哦哦哦。”兩個娃娃兩眼放光,争先恐後地翻開書,“砰”地被吓了一跳,接着,一個滿面皺紋的教書先生憑空出現在半空中,不苟言笑,張嘴就是“君子之學必好問。問與學,相輔而行者也。非學無以緻疑,非問無以廣識……”

“什麼啊,我不要讀書。”眼睛裡的光沒有了,小國寶們不高興地扁扁嘴。

“這冊裡載的可都是皇都鼎鼎有名的夫子,施了仙法在上頭,隻要翻開冊子,就算隔着千山萬水也能跟夫子們讨教了。”其實是靈玉公主聽聞後央着程芷帶的,可憐天下父母心,“連舅舅都還要托人開後門才能給你們買到,怎麼,不喜歡?”

“不喜歡。”小王子蔫蔫地把書朝地上一扔,立馬就有随侍上前撿起,再小心翼翼地收好。

“那,這個呢?”跟變戲法似的,程芷又從袖中掏出兩隻護腕。護腕看着像金屬質地,實質卻如皮革一般柔軟溫暖,一人一隻戴在手上,無論隔多遠也能彼此通話,還能将身邊的景象投射給對方看。這是程曌的主意,将仙門進貢的法器改造成孩子也能佩戴的尺寸,他說這兩個孩子生在王族,長大後也許不得不奔走一方,人一旦少了聯系,感情也就淡了……希望這兩副護腕多少能幫他們維系住點兒念想,未來滇緬國不至分崩離析。

好笑的是,還不等程曌說完,程芷就迫不及待地表起衷心來,世人皆道情深不壽、濃盡必枯,但在自己身上,如果真是隔了千年萬年,那恐怕不但不會消散,反而會愈發癫狂——天曉得,假如人有尾巴,那一刻,程芷的尾巴大概已經被他搖秃了。

“呀,這個好玩!按這裡按這裡。”

“哇哦,真能聽見,你再說兩句聽聽。”

看他們玩的興高采烈、天真爛漫,程芷的唇角不禁上翹起來:以後不如跟程曌也過繼個孩子來養養,圖個熱鬧,不需要他埋頭苦讀或是習武修道,隻要一直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就好。

接風洗塵的晚宴上,國王高興,哐哐一頓喝,很快就不勝酒力被随侍扶下去休息了。說來也奇怪,程芷跟他雖然沒有血緣,但比那些個九族親戚還合他眼緣,恨不得跟皇都求來收做幹兒子,隻是這樣一來王妃的身份就亂套了,這才作罷。

國王一離席,王妃也就能跟程芷說些心裡話了:

“芷兒,不要怪娘親啰嗦,就算你修道容顔不老,歲月那麼長,你也該找個能照顧自己的人。”說着說着,王妃默默抹起了淚,“是娘親的錯,沒能陪在你身邊、好好撫養你長大,起碼能看到你有個伴,百年以後走的也安心些。”

這些話,程芷每來一次王妃就要唠叨一回,之前程芷都用一心向道、不想為凡俗拖累之類的說詞敷衍了過去,這回,王妃卻琢磨出了點不一樣,因為她話一說完,程芷的眼神就亮了起來。果然,他笑着回:“娘親不用擔心,兒子已經有喜歡的人了。”說到這,一頓,似乎還有點羞澀:“而且兒子最近已經表明心迹,他、也答應了。”

來滇緬國這一路,程芷把收進記憶鏡中的那一天翻來覆去、反反複複地看,把程曌說的每個字都掰開了揉碎了細細地回味過。

“真的?!”王妃欣喜,“你父皇知道嗎?需要娘親替你們出面做主嗎?”

王妃知道自己兒子這些年都野在外面,性子又愛自由,估摸着這意中人未必來自皇親國戚,或許根本就是出自鄉野,兩人門楣之差,恐怕這婚事皇帝會不答應。

事實是,确實有差;皇帝……确實應該不會答應。

“她,也是修道的嗎?”王妃小心翼翼地問。

“算是吧,他道行比我高深多了。”程芷莞爾。

“那就好、那就好。”修道之人壽數長,如果能結道侶,漫漫人生長路并肩而行,更是善哉。

那天王妃喜不自禁,最後也喝多了,待送王妃回宮後,程芷并未着急回自己的住處,而是吩咐左右安排:“逃出迷霧森林的巫蠱族人現居何處?可否帶我去拜訪一下。”

待随侍回來禀明安排妥當時,程芷已經換了身便服,又施法去除了晚宴上沾的那一身酒氣。巫蠱族人并非滇緬國子民、也不受皇都禮法教束,穿得隆重反倒讓大家都不自在。

做完這一切,臨走前,程芷略一沉吟,就着月色“寫”下一封信,托皇都秘養的信鷹帶去給程曌。話說這一路上,程芷隔三差五的就要給程曌“寫”信,沿途見聞自不必說,就是見月亮今夜比昨夜又圓了幾分,他也要“彙報”一番。

“阿曌,見字如面。”

沒了?初時接到信,程曌難以置信地把信正過來反過去找了好幾遍,真的隻有這幾個字?!忽而,信上緩緩浮現出程芷的身影,将這些天來、哦不對,是這幾個時辰來發生的事,不論大小、一一道來。

程曌失笑,果然是見字如面,這是程芷自己發明的法術,可以将人的影像保存在紙張中,法術并不難,隻要法力足夠甚至可以保存千年,隻是沒什麼大用處——用筆也能交代清楚的事,一般人不會浪費法力去這麼做罷了。

這次,程芷依舊是以口述代筆錄:欲與巫蠱遺族一會,思前想後,恐歸時心境有變,故先留此書。我已向母親表明心有所屬,你或許要笑我迂腐,但終身大事,總還是想能得長輩祝福的。聽聞祭祀禮服已成,園子裡的花精們言及試衣之日,豔驚啧啧,未能親眼目睹,謂為憾事。正巧母親許我一丹雘紅袍料,取之于南地特有的一種朱鳥的絨毛。她雖未言明,我知必是想贈與你——待我南地歸來,你可願為我身着紅衣?

思緒洋洋灑灑,還有很多想說的,但時間不等人,程芷權衡了一下,還是作罷,先去見那巫蠱遺族罷。

十年未見,當年瘦弱的小女孩阿雅已經長成為眉目堅毅的中年婦人,聽說她後來嫁給了新一任族長,誕下了一雙兒女。隻可惜,男人跟長子已經在這次浩劫中失去了消息,隻留下她跟一個才4歲的幼女,帶領最後的族人逃出生天。

程芷見到她的時候,她正在專注地磨着一把匕首,一旁的小女孩蜷縮在榻上,已經睡熟。那匕首的握柄又粗又厚,明顯不合她的手,恐怕是她丈夫給她防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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