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市日暮」
高幸是在溫讓懷裡醒來的,整個人都被他從身後包圍住,耳邊傳來平緩的呼吸聲,被窩裡是相同的沐浴露香味,心神安甯。
她看了下手機,屏幕顯示現在已經是中午12點,氣溫零下十三度。
溫讓提前訂好了回雷市的車,待會兒就過來接他們,不用着急趕路。
高幸伸長了胳膊,想給手機充會兒電,手腕卻被人握住,重新塞回了溫暖的被窩裡。
“你醒啦?”高幸轉過身,摟住溫讓的腰,臉埋進他赤/裸的胸膛蹭了蹭。
溫讓的下巴抵着她的發頂,手掌緩緩下移,停在她的腰窩處,“還酸不酸?”
“不酸。”高幸說,“我體力很好的。”
“嗯,看出來了。”溫讓低低一笑,“再躺會兒,下去吃點東西,我們就回雷克雅未克。”
“好。”
吃完午飯,約好的車已經在酒店門口等着了,Charles又來接下一批遊客,剛好和他們遇見。
聽說他們要回雷克雅未克,Charles熱心地推薦了旅行路線,溫讓一一記下來。
在他們上車前,Charles還塞給了他們一人一個冰島特色的小羊胸針,行了個并不标準的王子禮,說道:“以後可能很難見面了,祝你們一切順利。”
“謝謝你,Charles。”高幸把草綠色的胸針别在衣服上,“也祝你未來順利。”
溫讓記了他的地址,說是回中國後,會給他寄禮物,Charles高興壞了,送走他們後,還跑去跟夥伴們炫耀自己的交的新朋友。
回去的車程總是感覺比來時更短。抵達雷克雅未克,還沒到四點鐘。
兩人放好行李,準備出門走走。
溫讓打開地圖,按照Charles說的Citywalk路線開始搜索第一個目的地,哈爾格林姆教堂。
都說旅行是最能檢驗契合度的方式。
高幸之前也和朋友出去旅行過,她是個很随意的性子,如果有人做計劃,她就負責聽從,沒人做計劃,她就負責帶領,吃喝玩樂都不挑,怎麼樣都行,所以她在旅行中很難與人發生争執。
但大學畢業旅行那次,有兩個室友确實因為旅行習慣不同而鬧掰了,據高幸了解,她倆彼此的婚禮都沒邀請對方。
這次旅行,她發現溫讓也是這樣随性。
如果沒有在計劃的時間趕到目的地,或者要去的地方臨時關門了,兩個人都沒有任何情緒波動,迅速接受現實,然後換種遊玩方式。
比如現在,他們來到了哈爾格林姆大教堂,被告知塔樓已經進不去了。
“沒關系,就在外面參觀下也很好。”高幸說完,溫讓也點了點頭。
“正好藍調時刻到了。”溫讓說,“我們可以慢慢走去彩虹街。”
大教堂外形呈管風琴狀,錯落有緻,簡單莊嚴,太陽下山後,雷市籠罩在一片溫柔的藍色中,一鈎淺淡彎月挂在教堂尖頂旁,點綴着藍調幕布。
就在教堂不遠處,放置着幾個秋千架。
高幸坐在秋千上,兩條腿有些緊張地翹起來,溫讓站在她身後,笑着問她準備好了沒。
她許久沒蕩過秋千,把兩邊的繩索攥得緊緊的,“來吧。”
溫讓沒怎麼使勁,蕩起來的幅度并不大,“怎麼樣?要加大力度嗎?”
“可以再刺激點兒。”
“好嘞。”
溫讓兩隻手扶住秋千繩索,用力一推,然後迅速退到旁邊,失重感讓高幸大腦空白,笑聲卻沒有停止過。
“wow!”
又是一個大力的助推,高幸覺得自己快要和天空平行,整個世界都随着秋千一同晃動起來。
溫讓的嘴角也不自覺地揚起。
他想起了二十年前,在江城市郊度過的那些日夜。
溫善給他做秋千的時候,正好是一個初夏,院子裡不冷不熱,傍晚的風還有些涼爽。他蹲在工具箱旁邊,一會兒給爺爺遞木頭,一會兒遞錘子。
爺孫倆話都不多,奶奶王嫣端着切好的果盤走過來,坐在石凳上,邊看他們做秋千,邊給他們喂水果,時不時唠幾句從隔壁牌搭子那兒聽來的八卦,誰誰家的小女兒鬧着要分家,不和老人住了,誰誰家又添了個大胖孫子,要擺三天三夜的流水席。
溫善是一個每天準點收看早間、午間、以及晚間新聞的人,壓根兒不關注這些家長裡短的事,但王嫣每每跟他說起,他總是很認真地傾聽,從來沒有敷衍過。
秋千做好了,王嫣的八卦也說得差不多了。
溫善先坐上去,确保結實後,才把位置騰給溫讓。
王嫣拿毛巾給溫善擦汗,溫讓已經在秋千上玩得不亦樂乎,老倆口就這樣并肩站着,笑眯眯地看溫讓蕩秋千。
溫讓記得,那是個晚霞格外絢爛的傍晚,晚風吹來了荷塘裡的蓮葉清香。
秋千蕩得很高很高,高到讓他以為自己馬上就要飛出這方安逸的小院,高到他能瞧見爺爺奶奶長滿銀絲的發頂。
他聽見老人家的笑聲,和晚風一樣溫柔,讓他安心。
“溫讓?溫讓?”
在呼喚聲中,他恍惚回神。
面前不是幼年時候的小院,爺爺奶奶的身影也淡去。
他的目光所及之處是北歐極簡主義的教堂以及坐在秋千上,仰着一雙明亮的眼,注視着他的戀人。
“你怎麼啦?”
“沒事。”溫讓揉揉她帽子上的小圓球,“繼續?”
“不了。”高幸從秋千上下來,“我推你吧,你坐上去。”
溫讓沒動,“我就不玩了。”
高幸從他剛才出神就差不多知道他在想什麼了,這會兒也沒勉強,挽上他的胳膊,問道:“你是不是想爺爺奶奶了?”
溫讓笑了笑,眼神悲哀又苦澀,“是有點兒。”
“你老家的秋千還在嗎?”
“東西應該都還在,但是院子被我爸他們封鎖了。”
高幸若有所思。
“沒事,不影響,不用擔心我。”
溫讓越這樣說,高幸越是心疼。
他今天穿着黑色的羽絨外套,高幸一看上面的logo就知道他的這件外套已經穿了起碼七年以上。
因為她曾在本科時期見到他穿同樣的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