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輕魚點了點頭,像是哄小孩一樣說道:“好啊,你想要什麼獎勵?”
沈慕戎還真的不知道,宋清怡能夠給他什麼獎勵。
宋清怡家裡比較窮,他好像不管要什麼都在欺負人。
所以他皺着眉頭想了想,“獎勵請我吃飯……算了,你給我帶一份早飯吧。”
宋輕魚是不相信,他有能力兩天背下來将近一千個英語單詞的。
一般情況下,一個人一天可以背下來五十到八十個單詞,記憶力比較好的應該可以一天一兩百。
像是沈慕戎這樣英語基礎差的,一天頂多記一百個就算比較勉強了。
沈慕戎說他能兩天背下來将近一千個單詞,宋輕魚自己是不大相信的。
所以當沈慕戎要跟他打賭時,他沒有多想就同意了下來。
之後宋輕魚沒有再輔導沈慕戎,他看了看時間就決定先回家。
沈慕戎見狀立刻起身,把宋輕魚送到了路邊。
這一次他們運氣不錯,很快就等到了公交車。
沈慕戎看着她上了車,這才轉身回到了家裡。
回去之後,沈慕戎就開始背英語單詞。
什麼要用兩天時間?
他今天花費一個小時,就可以把它們全部記住。
沈慕戎找來了一沓草稿紙,他把宋清怡選出來的單詞抄寫一遍就全部記住了。
十幾歲的年紀,本身就是記憶力最好的時候,沈慕戎又有系統給他開外挂,在學習方面就要比别人輕松很多。
一口氣完成兩天的學習任務,沈慕戎見現在時間還早着呢,就想騎摩托車出去溜達溜達。
他原本是想要去學校附近,再了解了解宋清怡回家的那一條路的。
結果他才剛剛到學校門口,那個長頭發的小混混就像是看見了自己祖宗一樣朝着他奔來。
小混混笑眯眯的湊過來,“慕哥,今天周日,你怎麼來學校了?”
“過來玩啊,反正在家裡也沒有事情做。”
“也是,像是慕哥這樣的,一看就不像是會老實在家裡寫作業的。”
沈慕戎聞言,總覺得自己好像被對方内涵了。
什麼叫做,他這樣的人不像是會老實寫作業的?
他今天不僅把作業寫了,他還補習了一天的英語呢。
沈慕戎心裡有點不爽,看着對方的眼神就冷了幾分。
小混混卻沒有看出來沈慕戎的冷臉,他有點羨慕的摸了摸沈慕戎的摩托。
“慕哥,你這車不賴啊,估計要萬把吧?”
沈慕戎沒有回答他這個問題,他這輛車是輛限量版的巡航,萬把塊可沒有辦法買的到。
他把車停到了那個書店的車棚下,就朝着宋清怡上下學經常走的那條巷子裡走去。
小混混見狀立刻跟了過去,一臉好奇他往這邊走做什麼?
“慕哥,你要找什麼?不如跟我說說,我對這一帶很了解的。”
沈慕戎聞言腳步沒有停下來,而是一邊走一邊對他說道:“這附近有什麼好玩的地方嗎?”
“好玩的地方?有啊,可多了,有街機廳,有台球館,還有旱冰場……還有個小卡拉ok廳,不知道慕哥對哪裡感興趣?”
“現在才六點多,你帶我去轉轉吧。”
小混混聞言哎了一聲,就像個馬仔一樣領着沈慕戎四處逛了起來。
兩個人先去的街機廳,這個時候的街機廳,就和後世的遊戲廳一樣。
隻不過這個時候的街機廳,都是那種比較落後的小遊戲。
沈慕戎對這些不感興趣,他過來主要是想找人的。
系統給他的資料太少了,他隻知道那個殺害宋清怡的人是個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的男人。
對方沒有工作,經常在附近走動,與袁婷芳關系不錯。
根據那人上一世,曾經囚禁和虐待過袁婷芳這一點來看,那人的脾氣應該和正常人不大一樣。
可惜,沈慕戎沒有看過這本小說,要是他看過小說的原著劇情,他應該很容易找出那個人來。
沈慕戎跟着長發小混混,把附近可以玩的地方轉了一圈,然後就對這一帶有了一點了解。
三中旁邊的這幾條巷子,可以通往很多的地方,周圍還有兩個城中村。
住在這一帶的人很多,可以玩的地方也很多,光是街機廳就有兩個。
想要在這裡找到那個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為隻是今天短短兩個多小時,沈慕戎接觸的這些陌生人裡,就有幾個讓他覺得不舒服。
比如第一家街機廳的老闆,對方是個光頭,脖子上有疤,看人的眼神很兇,看着就不像是個好人。
比如他們去旱冰場時,路上遇見了的一個裹着圍巾的年輕男人。
如今大夏天的,他穿得很厚實,脖子上還戴着女人的圍巾。
他也很怪,身上随身帶着女人的圍巾,面相看起來也十分猥瑣。
再比如,他們進入那個私人卡拉ok,還遇見了一個個頭不算很高,但是花臂,戴金項鍊,明顯鍛煉過身體的男人。
對方看起來力氣就很大,說話的時候滿嘴的下三路,這個人看着也不像是什麼好人。
因為目标太多,沈慕戎可以用的信息很少,他幾乎看誰都覺得對方像壞人。
本來他想要在這裡多玩玩的,後來沈連夜給他打電話讓他回去,他隻好不甘不願的騎車回去了。
與此同時的另一邊,正在複習功課的宋輕魚,家裡的房門被人敲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