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廳門口蓦然響起一道機械而響亮的電子音:“歡迎光臨!”随後是玻璃門開合的風撞上風鈴,帶出一連串清響。
頭頂落下片陰影。林尋知道來人是誰。她沒擡頭,視線仍舊停留在容葉日記本那頁末尾的那句話——我想考京城大學。
“有想法嗎。”容季立在她左手邊偏後,手裡還握着手機。見林尋神情怔然,他微微擰眉,正想說些什麼,又被手機鈴聲打斷。
接起來簡短答了兩句,容季眉頭幾乎打成一個結。
挂斷後,他伸手去夠椅子上搭着的外套,目光無意識落在林尋頭頂,語氣隐約沉重。
“李華山死了。”
林尋一驚,思緒瞬間抽離。
她猛然擡頭:“他死了?”
“嗯。”容季沉着臉,下意識解釋地更加詳細了些,“屍體在今天清晨被去河岸釣魚的大爺發現,他殺。而且,有一個點我覺得很奇怪。”
容季的視線無意識落在玻璃窗外的梧桐葉上,像是在回憶。
在電話裡,警局的朋友付迩除去李華山的死,還額外透露給他一件事——李華山的死,似乎跟容葉有關。
這也是為什麼容季需要去趟警局的原因。
“他殺……”林尋擰起眉,“L做的嗎?”說着,她握着日記本的手也輕輕晃了晃。
容季微微搖頭:“還不确定。我先去趟警局。”
林尋收回視線,下意識捏緊手指。
對于李華山的驟然死亡,兩個人心情都十分沉重。無它,在警.察調查結果未可知時,李華山死了,等于眼睜睜看着一個挖出L身份的好機會消散,這對她和他目前來說實在稱不上是好消息。
林尋垂下眼,腦海裡莫名其妙閃過“106”這個數字。
容季已經走到服務台了,林尋突然出聲叫住他:“關于L的身份,我有些頭緒,等你從警局回來,也許我們可以交換一些信息。”
容季看着她,當然沒有意見。
日記本容季已經看完了。
在妹妹上高中和大學時,他一直忙碌,很少陪在她身邊,所以現在即使仔細看完了她的日記也無法對這個L形成具體畫像,隻知道妹妹跟L關系匪淺。所以緊接着林尋提出想把日記本暫時留在她那裡時,容季沉思片刻,也答應了。
街上人頭攢動,晴空萬裡。
林尋拿着日記本走出中餐館,燦爛的陽光讓她下意識眯了下眼,但也僅僅是一秒的不适應。
她朝左轉,徑直朝紅綠燈的方向走去。絲毫沒留意到,在她身後,中餐館對面,靜靜停着一輛瑪莎拉蒂。
車沒點火,前後的車窗也都緊緊閉合着,像是在原地停留了許久。街邊,源源不斷有行人将豔羨的目光投向它,卻壓根不能窺見車主人一絲一毫的面容。
車内,一個人眼神複雜地注視着林尋的背影,兩秒後,又驟然偏過頭,那是剛才容季離去的方向。
啧。
她本來以為,訂婚宴一結束,林逐行那個狗東西就又迫不及待地纏上林尋。結果沒想到,居然是另外一個不認識的男的。
她微微擰着眉,回想着那個男人的長相……沒什麼特别的,但是那雙眼睛卻很熟悉。
她突然想抽根煙,右手下意識伸進手提包裡,第一個碰到的物品是手機,她小心避開,繼續往深處摸索……終于觸到香煙盒,拿出來,剛想點燃,卻無意間瞥到林尋手裡的粉色筆記本。
纖細的手指微微一顫,香煙悄然滾落在車内的地毯上……
一秒驚詫過後,林西南回過神,漂亮的眼尾驟然下沉。
……
警局,一間尋常的辦公室裡。
付迩蹙着眉心坐在深黑皮革椅上。在他面前,李華山的屍體和第一現場的照片大概有十來張,平整鋪開來,幾乎擺滿了整張桌面。
付迩拿起其中的一張,眉頭無意識皺得更緊了。
剛才在電話裡他隻來得及簡短告訴容季李華山被人殺害了,但事實是這不僅僅是一起簡單的兇殺案。
簡直就是虐殺。
付迩回想起今天早上和法醫趕到兇殺現場的畫面——
河邊水岸,潮濕的泥土上滿是觸目驚心的鮮血。李華山的屍體睜着眼仰躺在河邊,除了臉,他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塊完整的地方,連衣服都被浸染成深褐色,尤其是下半身,幾乎被砸成了肉泥。
兇器是一把普通的羊角錘,尋常的五金店裡就可以買得到。
根據法醫初步判斷,李華山的死亡時間在昨晚的九點到十點間。案發地附近沒有監控,付迩第一時間就走訪了周圍商戶,也沒有找到目擊者。
付迩起身去外面飲水機接了杯溫水。
直覺告訴他這個案子不僅僅是虐殺這麼簡單。
兇手内心應該極其憎恨李華山,所以在殺死他時沒有選擇一擊斃命,而是選擇用這種慢慢折磨他,讓他在死去過程中十分痛苦的手段。
但是,為什麼偏偏沒有敲爛臉?
水位剛剛到杯口。付迩立在原地,他緩慢舉起杯子,快速吞咽了一大口水。
一般來說,為了給自己增加逃跑幾率,兇手殺人後都會選擇盡量隐瞞被害人的身份,以增加警.察調查的時間,比如脫光被害人的衣服,或者扔掉他的随身物品,當然,最幹脆的做法還是毀屍滅迹,但是說得輕松,真實案件裡能殘忍到這種程度的人其實不算多。李華山案的兇手就算一個。
付迩最不理解的地方也是在這裡。
全身都敲爛了,按理來說,臉應該是最不應該放過的地方啊……而且,警.察在調查李華山的身份時,發現他的手機和錢包安安穩穩放在他的外套内襯口袋。除此之外,就隻有一張雙人照片——一個女孩從背後擁抱着另外一個人。照片上的女孩他三年前見過,是好友容季的妹妹。
案發地在河邊上,把這些東西扔河裡不是随手的事嗎?
付迩的右手大拇指無意識摩挲着瓷杯外側。他思索着,也許是當時突然發生了什麼事,打斷了兇手的動作……也不對,什麼事能緊急到讓兇手連兇器羊角錘都随意扔在屍體旁邊沒帶走。